五三七 谢升(2/2)
远远大于录取名额,所以虽写得一手好文但在科举考试中屡遭淘汰的举子大有人在。如正统十三年会元岳正的考卷本已被“礼部同考误置落卷”中,只因主考官“侍讲杜公宁见之”,遂擢第一。又如成化元年河南解元周冕,“凡七上礼部”会试,但最终还是名落孙山。那位大名鼎鼎书写了《项脊轩志》归有光,九岁能属文,“嘉靖十九年举乡试,八上春官不第……四十四年始成进士”。天启二年状元文震孟,“弱冠以《春秋》举于乡”,曾“十赴会试”,才最终中式。
在考生中式与否带有很大偶然性的背景下,被录考生必然会对录取他的考官感恩戴德,这也是人之常情,故明朝文人官场袭唐、宋、元以来之传统,尊其为座师或是做主,而自称为门生,这也就成为理所当然之事。
正如万历二年状元,无锡人孙继皋在给其会试座主陈蕖的信中所说:“饮水则思源,依木则思荫;一冠、一组,安所非老师赐也!”
会试主考官定额二人,洪武十八年至建文二年,曾先后命翰林院待诏、前典籍、编修、学士以及王府纪善、礼部左侍郎兼学士、太常少卿等官员担任。永乐后,则一般由翰
林春坊官或出自翰林春坊的阁臣及礼、吏二部长官兼翰林官者担任。而会试同考官,洪武十八年规定为八人,其中翰林官和在外学官各占一半,景泰五年,同考官增至十人,其中翰林春坊官和科部官各占一半。天顺四年,同考官增至十二人,其中翰林春坊官七人,成化十七年,同考官增至十四人,其中翰林春坊官九人,余为科、部官,正德六年,同考官增至十七人,其中翰林官十一人,科、部官各三人;万历四十四年,同考官增为二十人,其中翰林春坊官十二人,科、部官各四人。
总之,翰林春坊官至少占会试同考官半数以上,常态则在六成以上。
一般情形下,考生只尊二主考官和直接录取他的同考官为座主,即王世贞所说:“翰林分考会试,虽本经房而不系所取者,不称门生。”而嘉靖前后,门生对座师称谓的变化:“嘉靖以前,门生称座主不过曰‘先生’而已。至分宜当国,始称‘老翁’,其厚者称‘夫子’;此后门生俱曰‘老师’。”
考试放榜后,门生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向座主投门生刺,并拜谒及贽见座师,以确认座师、门生关系。
当然,明朝也曾出现过座主、门生不相认的特例,嘉靖八年,张璁、霍韬为主考,戒诸生不得修弟子礼。这与当时正在进行的“大礼议”有直接关系,张璁、霍韬都属议礼新贵,在当时朝臣和社会舆论中处孤立地位,甚至举朝士大夫咸切齿之,诸多新科进士也对其心存鄙视。即“举朝清议,尚目议礼贵人为胡虏qín_shòu,诸吉士不愿称恩地”。与其让新科进士在不认座主上占了主动,还不如自己首先声明不认门生。这样,既可避免门生不认座主的尴尬;又可博得当考官只“为主求贤”而不以此谋私的美名。
终明一朝,无论朝野,都是对座师门生关系很是肯定,弘治、正德阁臣李东阳言道:“座主之义,自有科举以来有之。盖凡出于其门者,或登堂而拜,或分屏而坐,有不同于途之人者。既其甚也,乃至于徇私而忘公,故宋之初尝革之,以为弊;其亦矫枉而过者哉!”只是到了晚明,则是借着座师门生关系,收罗党羽,互相勾连,形成了一个个的派别,相互之间勾心斗角,使得朋党之祸越演越烈。而赵秉忠和谢升的关系远不止于此,不但有识人之明,更有提拔之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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