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八章 走失后的遭遇(1/2)
江小锦被带走时离午夜十二点还有五分钟,如果不是被秦炎伤的足够厉害,恐怕她非得跟鬼差拼个你死我活了。
“你们没有权利带我走,我还没有死,我的身体还好好的,我的灵魂完全可以成功的回去。”
这是江小锦临走时说的话,当时秦炎很不耐烦的回她道:“你特么现在就是一野鬼,就算你阳寿未到,那又怎么了?也不看看你干的这些事,罚你到地狱待个几千年都不为过,是不是,老头?”
老判官捋了捋胡须,随后朝押解江小锦的两名鬼差点了点头,三人便“嗖”的一下从眼前消失不见了。
“那个密密湖,你有没有兴趣走一趟?”老判官问道。
秦炎摇摇头,说,“没有,你也知道,其实老白是很不想让我多管闲事的,所以有关密密湖的事情,你还是拜托别人去办吧。”
“别人?还有其它人选肯做这种事吗?”
秦炎低头想了下,说,“倒是有一个人非常合适。”
闻言老判官眼前一亮,说,“你是说钟........”
“我说的是王富曲。”
老判官笑了笑,说,“一个意思,他们哥仨有区分吗?”
秦炎抿着嘴,没再吭声。
“好了,忙了一夜,我也该走了,小子,见到你外公替我问声好。”说话间老判官便消失在了房间中。
刚刚还拥挤不堪的房间顷刻间便只剩下了秦炎和仍旧昏迷在地的马育才,以及歪躺在床沿上的马燕那冰冷的尸体,一时间这过分的静谧竟让秦炎感觉非常的不适应,他伸出手抚在额头上,一方面想让大脑理清刚才所有的事实真相,另一方面却得必须想好待会把马育才叫醒时怎么跟他合理的解释在这期间发生的所有事情。
江小锦在七岁时被人贩拐走,之后经历了三次买卖,最后实在受不了养父养母的虐待,在十二岁时从那家人家逃了出来,不过在半夜逃走前,她在养父母的卧室洒上汽油,点火后从外面锁死房门,然后躲在不远的地方看着养父养母活活的烧死在眼前。
这是江小锦手上的第一桩人命案,亲手杀死了养了她三年,也虐待了她三年的养父养母。
秦炎不知道江小锦是生来就命苦呢,还是恶人有恶报,总之在她被人贩拐走卖去的三户人家里,竟没有一户是正常的,从而也使她最终走上了不归路。
第一户,那对夫妇的女儿在六岁时失足掉湖里淹死了,在他们看到江小锦的第一眼就决定要买下她,因为她长的跟他们六岁的女儿实在是太像了。其实,以江小锦的年龄来说,已经不适合作为儿童用来买卖了,而人贩子起初在拐到她的时候也没有这种打算,只是没想到的是,在带着她和一名两岁的孩子去见那对夫妇时,他们竟然优先选择了江小锦,并且对于他们提出的价格没有任何的讨价还价,这对人贩子来说,实在是一笔意外的惊喜。
七岁的江小锦其实是记得爸妈和他们的电话的,而在最初到达那对夫妇家里时,她完全有机会给自己的父母打电话,但是她却没有这么做,原因很简单,那对夫妇家富裕的生活和华丽的房子给了她很大的震撼和迷恋,同时作为独生女的优越也远远的超越了她原来的生活,所以,她放弃了回到自己亲生父母那里。
在最初的三个月,那对夫妇真的是将她当做了自己的亲生女儿来疼爱和抚养,可是,三个月之后他们却发现,江小锦远没有他们的女儿那般聪慧,更不像他们的女儿那般情商高,会讨人喜欢。虽然他们努力的想把江小锦打造成如他们的女儿一般多才多艺,但是最后却总是屡屡失望。十个月之后,他们已经没有耐心再如最初般那样对待江小锦了,之后,他们夫妇打算移民去法国,当然,他们是不可能带着一个让他们如此失望的养女一起去的。所以,临走前他们将江小锦送给了一个朋友。(因为只在这户人家待了一年,江小锦甚至都忘记了那户夫妇的姓名,所以对于他们在抚养她的那段时间给她起的名字,她只字未提。)
这对夫妇的这个朋友,就是江小锦待过的第二户人家。他们家里不是没有孩子,只是因为已经有了两个十五岁的双胞胎儿子,一直想要一个女儿,却又不愿意再从头开始繁琐的抚养,所以这才同意接手江小锦。当时,江小锦已经满八周岁,身高也已将近一米四,怎么看都不再是一个可以随意惹人怜爱的小女孩了。
搬到新家后的江小锦开始变的非常的沉默寡言,并且小心翼翼,虽然如此,她却仍然没有想着要回到自己的亲生父母身边。她在第二户养父母家里待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就被他们给无情的舍弃了。
江小锦清楚的记得在那里她度过了一段现在想来也是非常恶心的岁月。
那对夫妇的双胞胎儿子当时都已经是十五岁的少年了,这个年龄的男孩对女生往往都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好奇,在江小锦到他们家之前,两个人就经常在房间里讨论班里女生的身体,或者偷偷的在电脑里看些未成年人不该看的东西。等到八岁的江小锦到了他们家以后,两个人便把眼睛转移到了这个身高和发育有些偏早的女孩身上。
“你不要想歪了,他们并没有对我做那些事情,怎么说我也是他们名义上的妹妹,他们还不敢对我那样做。”
这是江小锦当时的原话,之后她便解释了那对双胞胎兄弟具体对她做出的恶心的事情是什么。
在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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