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生死台前(1/2)
一晃十天匆匆而过。
这些天墨犬一直跟在藏心身边,墨犬年龄不大,也就二十有三,头发稀疏,眼睛奇小,鼻、唇处骨骼很奇怪,像犬不像人。
犹记得十天前。
“什么主人?我不认得你。”
“是夜幕之主让我来做您的刀侍,主人。”
“夜幕之主?”
“对,我背叛夜幕是死罪,昨天他找到我,让我做您的刀侍一年,就放我一马。”
“什么?夜幕之主是谁?这本书是何意?”
“我也不知道啊。”
“那你走吧。”
“主人,夜幕的人都是疯子,我走了一定会死的,就让我待在你身边吧,让我做什么都可以。”
那夜的书,无字。
那夜的人,墨犬。
奇怪、奇怪,都很奇怪。现在的藏心也不去想,也不想想了。因为今天是和叶奇决战的日子,亦是和白若璃的婚期。
清晨。
打开柜子,藏心拿出一件样式古朴的白袍,天蓝北部七国,越是显贵穿着就越是复古。以至于每逢双喜之事,新人都会穿一身古袍喜衣,内里套的当然也是古袍。这是风俗。
白色衣袍很合身,藏心心中一阵温暖,这袍子是养母林漫茹细心缝制的,有家的味道,他今天要穿着它,套上喜衣,迎娶白若璃。
“藏心,你今天穿的真是,绝了,有仙气。一定能败那个叶奇小儿。先吃点早餐吧。”墨犬端着一碗米粥,手却不自觉有些颤抖。
他很感激藏心没赶他走,也很感激藏心没把他当下人看。
10天相处下来,藏心不再像那夜那般可怖,他是一个很干净的少年,内心很温润,只是不爱说话。
墨犬心里很惭愧,他对藏心撒了谎,他当藏心的刀侍,只是为了给藏心下药,迷晕他,带到夜幕之主身前。
想到这里,他的手剧烈颤抖,米粥洒了一地。
落叶城西。
西门城墙,高三百米,宽七十米,通体铁之精砌成,水油泼不进,刀过不留痕,建于千年之前,抵御横行兽潮而用。
时过境迁,异兽仅余两三只,此墙也做了摆设。
三百年前,二绝世剑客,于此墙之上,惊天一战。
此后,更名为生死台。
今日,
生死台下再搭一台,是喜台,一杆双喜大旗飘扬。
台中,
白府白无生,夫人赤羽柔端坐于上首处。
下首左边是城主叶知秋,琼山仙府钱不多、等五位黄金阶强者。
下首右边则是白若曦、白若涵、朱无士等年轻一辈。
喜台中央,都是身着红服的家丁。喜气洋洋,排着整齐的队伍。
号音起,此台之上尽是欢庆之气。
台下,则是站满密密麻麻的人,议论之声不绝。
“这场生死斗闹这么大场面,有看头?三少爷叶奇,向来武道名声不显,纨绔之名却响彻落叶,还有一个张藏心,风评不好,至今一个黄铜阶。像是小孩子打闹。”
“你懂什么?叶奇未入隐世宗门,却能进入白银,你不觉得他跟九皇子很像吗?”
“你这么一说,还真是啊。”
“再说那张藏心,据传是6级炼兵师,又是金色战印,和九皇子一样是金色战印啊,百世难见,现在你期待不期待?”
“是吗?你也说是据传啊?”
“不信你拉个人问问。”
“别问我,我只是来看净世琉璃的。”
“切。”
突然,“哗。。。”
一袭红裙留波,如仙来,白若璃御空而行,立于旗杆之上。今天的她凤冠霞披,纤腰如束,广袖流仙,红底金线的衣裙飞扬。
今天的她,弯眉杏眼,唇间两点朱红,显然是经过精心打扮。好一朵,待嫁出尘的牡丹。
“好美,这世间竟有如此美丽的女子!”
“白若璃净世琉璃之名,名不虚传,即使身披嫁衣,也是那么出尘。”
还不等感叹完,又是一阵,“哗。。。”
一蓝衣剑客,脚步生尘,飞至人群中,踏浪而行,闪身即逝,留下段段残影,城门处,脚步连点三下,百米城墙一跃而上。
留下一阵喧嚣。
“快看,是三少爷叶奇。好俊的轻功。这就是城主府叶家的绝学《踏水无痕》吗?”
“三少爷不是一向以纨绔著称吗?”
“我怎么知道,不过这手轻功飘逸,当真非凡。”
“若那张藏心的谣传是真,今天一战,当真值得期待。”
喜台上,白无生见此,对着叶知秋笑道,“《踏水无痕》已练到第四重水过无痕,奇贤侄当真奇才啊。”
叶知秋此时也很惊诧,叶奇这孩子是他三个儿子中,最不起眼的一个,他平时自然很少关注,就连叶奇的战印是什么他都不知道。
此时,他也没想到,叶奇对轻功有如此天赋。
要知道,他练此功到第四重水过无痕时,已过40岁。
按捺下心中惊诧,他摆摆手道,“你那内定的女婿也不差啊,金色刀印。”随即转头对朱无士道:“九皇子殿下,待会就拜托调解一下了。”
“再说吧!”朱无士目光闪烁,只定定的盯着出神的白若曦。
可他没注意到,白无生看他的神情闪着幽光。
叶奇踏上城墙,仅抱剑,闭目凝神。
他没有去看,双喜大旗上那个绝美的仙子,因为,他并不爱她。
他也没有去看,喜台上父亲质疑的眼神,因为今天之后,他就再没有了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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