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磨剑尊者(1/3)
月冷风清,那看不见底的断崖涌起一阵阵深入骨髓的寒意,小安站在悬崖边缘,眼睛露出一丝迷茫。
他不明白,黄衫派不是对他的追逐比任何人都来得炽热么,怎么,那个“刀疯子”恰如昙花一现之后,便销声匿迹,仿佛随风而去了呢?
不过,这一丝迷茫也是极快的一闪而过的,他轻轻咬了咬唇,迅速作出了决定,不管黄衫派的实质追求是什么,或是其他之人想得到什么,他都是相当排斥的。
既然那个虎二爷说这树林深处隐藏着很多等着他的人,应该是不假的,那么,便没有必要往里面那张结起的网钻罢。
所以,小安只能果断的选择往外奔走。
事实上,小安的判断和选择都是正确的,树林深处的确隐匿着数十名各路高手,这些人都守株待兔等着哪个自以为是实则却是倒霉透顶的家伙可以把梦家大少带到这里来,然后以实际行动给他上一节血的教训的意义深刻的课,让他明白,当视别人愚笨之时,往往自己才是最愚笨之人。
可是,等了大半夜,居然没有哪个倒霉孩子出现于此,众人忍不住深切的怀疑,莫非,这个世界,人类进化的速度已经远远超越了时代的设定,个个都聪明成精了?
显然,这有违常理啊,如果个个都聪明绝顶,精于计算,那样子的话,那么,这个世界,岂非人人都是绝世高手?忽悠还有市场吗?活着还有个屁意思!
不过,众人细想,也逐步明悟了:毕竟,参与进来莲花村的人,都是高手,都是老江湖,还真的没有几个愚笨之人。
于是,接下来,人与人比拼的,不再是智商,而是忍耐力,拼谁的忍耐力更胜一筹,按捺不住的人,很可能会先一步采取行动的。
当然,也不排除先行一步之人找到梦家大少之后,放弃了这个超好营地,而打算在黄衫派的铜墙铁壁堡垒一般封闭之下幸运的突围而去——关键是,这种接近神迹的幸运,谁也不敢保证可以降落在自己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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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山坳里面,搭建着一座豪华的蒙古帐篷。
之所以说它豪华,却不是说这座蒙古包在装潢有多么的辉煌璀璨,而是说,这里面不仅铺垫着柔软质地上乘的波斯地毯,更有古色古香的外朝贡品正宗的黄花梨整套的桌椅,且那在灯光之下呈亮呈亮的桌子上还摆满了各种应季水果和精致糕点,当然,美酒一定也是少之不了的。
而让人感觉大煞风景的是,桌子正中位置那张欢乐依上斜靠着一个身穿黄袍英俊青年,他把一双褪去鞋子的脚就那么搁在桌上,虽然,他的袜子很是洁白干净的样子,就算没有脚气什么的,但是,放在满桌的美食面前,究竟有失厚道对不对?
至少,这个样子,也太没有礼貌不是?当然,但凡有常识者,皆是知道的,这个没有礼貌之人,他坐的位置可是主人之位,作为主人,尤其可以享受如此豪华环境的主子,他的身份自然绝非一般。
所谓店大欺客,主盛凌客。
某些较为浮夸的富贵主人,总是容易在会客之时有意无意的过分的随意而行,从而造成了对客人的失礼之举。但是,很多时候,会客之际的前提是他的客人之身份远远不及与他,为他所轻视。
而,这个豪华的蒙古包里面,此刻,也有客人,而且,还是两个很有名的人——“无回掌”郑回,“闪电剑”余不意,黄衫派四大金刚,四大超级高手里面的两个。
以他们的强悍实力和超然的江湖地位,估计,世上还没有几个人在他们面前摆谱。
可是,这个黄袍青年,不仅摆谱了,更让人汗颜的是,居然还没有招呼他们落座,这原本就是一件让人触目动容的事情,偏偏,郑回和余不意二人脸上不仅没有一丝儿的不满,甚至,更是不安与彷徨。
很安静,当真即使一枚针掉落也可以听见的。
郑回和余不意双双对视了一眼,皆轻轻摇头,神色沮丧之极。
黄袍青年也是轻轻摇头,道:“你们,真的让我大失所望。虽然我早有意对付红羽楼,但是,绝对不是现在。”
郑回和余不意依然沉默,分明是不敢作答。
黄袍青年轻轻一叹,道:“这倒好,我只不过来迟一步,你们就给我把柳大奶奶弄死了!”
郑回终于低声道:“看样子,好像红羽楼的二当家宫绰智对柳大奶奶的死比上官浪还要伤心,却不知何故?”
黄袍青年嘴角露出一丝古怪的笑意,收回双腿,坐正身体,拿过酒樽倒了杯酒,喝了一口,嘴角微微一翘,居然有点神秘兮兮的味道,道:“你们想知道这是何故?”
郑回和余不意皆轻轻点头。
黄袍青年缓缓道:“柳大奶奶是上官浪的未婚妻,这个事情,想必举世皆知罢?”
郑回和余不意又是点头,表示的确如此。
黄袍青年道:“可是,你们知不知道,其实,在更早的时候,柳大奶奶的柳家和宫绰智的宫家,乃世代交好的两家,柳大奶奶和宫绰智是青梅竹马的一对,在两家人眼里,几乎认定了他们是最佳绝配的一对。”
郑回道:“老实说,虽然仅与姓宫的匆匆过了几招,但不得不承认,这小子的确文武双绝,卓资不凡,柳大奶奶与他,倒也算是非常不错的一对。却是不知如何,他们走不到一起,柳大奶奶反而和上官浪好上了,总把子,这里面,莫非另有玄机?”
总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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