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四十四章 200万,买了(1/3)
《刚好遇见你》火了以后,之前找李安安买歌的人又回来了。
这一次,李安安总算是知道这位四五十岁气场像那英一样的大妈叫什么了。
名字叫:唐蓉君,1968年出生,华语流行女歌手,而且还是什么音乐风云榜的副主席。
总之,名头一大堆。
对方表示,200万三年,买了。不过……在这三年之内,李安安不能再把这首歌卖给其他人使用。
为什么这些人又想买了呢。
原因不得而知,不过,估计是发生了什么,才让她们改变了主意了吧。
说实话,前几天当对方联系自己的时候,李安安也是稍稍地去恶补了一下关于音乐版权的买卖。毕竟,她可不能被人给坑了。然后才发现,200万只能用三年,也就只有她能想得出来。
难怪那天人家那么气愤呢。
敢情200万只能用三年,就相当于去饭店吃饭,只点了几个十几块的家常小炒,然后就要收人家几千块钱一样。
不过虽然是这样!虽然明知道自己价开高了,李安安依然不会减少自己的歌曲出售标价。为什么,因为她的这些歌,都是自己那个世界的sss级歌曲。这就跟玩游戏抽卡一样,你拿金币抽的卡,能跟充钱抽的卡一样么?不存在的!而且,你要不充钱的话,你能变强么?
最后,唐蓉君用两百万把《白天不懂夜的黑》买去了。
签合同。
转账收钱。
两百万进入了李安安的口袋里。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无语地问唐蓉君,“君姐,你是不是脑子抽了,两百万,只为了买一首只能唱三年的歌?”
没想到,唐蓉君却说出了这样一番话,“其实两百万对我个人来说根本不算什么,如果是为了赚钱去买一首歌回来唱,我自己肯定也是舍不得的,不过这首《白天不懂夜的黑》我越唱就感觉越是喜欢,你们就当做是我有钱任性吧。而且接下来这三年,我们不是打算在世界范围内开至少十二场巡回演唱会么,这么算的话,这两百万还是花的值的。”
唐蓉君的助理以及律师却都在心里想着,“值是值,但是这也是市面价的两倍了啊。”
是的!
现在外面一首歌的使用版权,而且还是很有名的歌,也就一年五万吧。现在他们君姐买回来的价钱是一首差不多要十万。
不过算了!就如同他们君姐所说,千金难买心头好,就当做是有钱,任性吧。
……
这背后有什么内幕。
李安安自然不知道。
李安安拿着合约,一边走,一边还在问沈傲晴,“沈傲晴,你说他们会不会坑了我?200万居然给得这么豪爽?唉,早知道我也请个律师来看看这份合约有没有问题。”
沈傲晴一脸无话可说。
你他妈在签之前,都看了这份合约不下一百次了。而且五次拿起笔,五次放下,直到第六次,才肯写上你的名字。我估计,这世界上就没有人可以坑得了你。
……
不过要说人家坑了她,还真有。
但这对于李安安来说,也是一种双赢的方式吧。
是的!
因为第二天。
200万一首歌卖出去的消息,就不胫而走了。
顿时!
音乐界震惊了!
网文界也震惊了!
……
龙崆论坛。
“之前那个说要直播吃屎的呢?”
“200万一首歌,而且只能用三年——真的卖出去了,我去,要不要这么叼!”
“少帝就是少帝,这好像无论在哪里都能混得开。”
“原来是唐蓉君,说实话我挺喜欢听她的歌的。”
“其实你们发现没有,现在的歌,大多都不好听,要说好听的歌,还是要说80年代、90年代的时候。”
“楼上以偏概全了,其实80年代、90年代也是这么过来的。只不过,80年代、90年代的那些不好听的歌,都消失了。”
“我不认同楼上的说法,现在的歌,很多都是无病呻吟,或者说根本不知道他在唱什么,但是80、90年代的歌,歌词都写的很能打动人。”
“赞同楼上!”
“楼上+10001”
……
音乐界。
“唐蓉君疯了吧。”
“我听说她前两个月花了一百万,让人给她创作了三首歌。”
“然后呢?”
“然后……你也懂的,现在连浪花都掀不起一点,就知道那一百万又打水漂了。”
“但是就算是这样,也不能这么冲动吧?两百万买一首没什么名气的人创作的歌?”
“搞不好,她以为自己能凭一首歌就重回歌坛。”
“人家就没有离开过歌坛。”
“是,我说的不是那么准确,她是没有离开过歌坛,只不过,现在大家都听小鲜肉的歌了,而她,已经跟不上时代了。”
“这就是典型的老了,还不承认。”
……
唐蓉君的音乐工作室。
回到工作室之后,她便开始筹备这首歌的录制。
她想要知道,这首歌在最完美的状态下,是怎样的。
然后,经过了一个通宵的录制后。
只能说助理,还有工作室的其他员工都在录音室里听哭了。
没错!
是好听到听哭了。
但是,这首歌明明不是这样的啊!
等到唐蓉君走出录音室。
所有人都纷纷冲了上来,问唐蓉君:“君姐,这怎么跟原版的听起来不太一样,而且,比原版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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