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1/1)
纪欢欢换了一身纯白色的长款连衣裙,外面罩着一件军绿色的毛开衫,脚上穿着纯白的帆布鞋,将头发散了下来,比平时扎起来看着多了几分温婉妩媚,周身打扮虽然素净,胜在她眉眼漂亮,身形瘦削,所以这样看上去,也依旧美丽醒目。
等电梯的时候,纪川忍不住看了她好几眼,纪欢欢半低着头一只手扶着背包带子,一直手揣在毛衫小口袋里,脚时不时地动两下,好像很没精神,终于留意到纪川对自己的打量,纪欢欢扭头看他,勉强笑笑:“看什么?不好看吗?还是这样穿待会儿去的场合不合适?不过,恐怕也来不及再回去换了。”
纪川这才发觉她的气色确实不太好,虽然回宿舍的时候,好像拍了点类似粉底的护肤品,皮肤看起来十分白皙,五官却透着丝丝疲惫,精气神不旺,心下有点歉然,安慰她道:“这身打扮很衬你,今晚就是朋友们一起玩,不是什么正式场合,这么穿足够了,主要你人漂亮,怎么穿都好看。”
他没撒谎,纪欢欢五官精致,眉目亮眼,越是这种纯白的素色,越是省去很多纷繁复杂,单单突出她长相的美丽,想到她是特意回去换的衣服,虽然不喜妖娆扎眼打扮,但应该也是对自己很了解,懂得突出自己的优点。
“为什么见你给徐歌上课都穿的,那么拘谨?”
纪川停顿了一下,似乎在斟酌措辞,问出了心中疑惑。
纪欢欢笑笑,笑容维持的时间很短,她不是想拿乔,是真的累。
“你是想说我打扮的土气又老气横秋吧?”
纪川笑笑。
“一个老师打扮的花里胡哨,未免看起来不靠谱。”纪欢欢随意回答,接着又问:“徐歌的父亲呢?怎么从来没见过?”
她说得是实话,去了这么久,只有徐歌和她母亲徐明明在家里,从未见过第三个人。
纪川的一个堂姐,跟徐明明是同学,他曾经听说过俩人的故事,徐明明的丈夫是安德森,一个美国人,在中国工作,两家公司有合作,年会上徐明明高歌一曲,又兼之美貌窈窕,立马猎得安德森芳心,遂发起猛烈追求,两人后来结婚,因为安德森对徐明明爱意深厚,于是给孩子起了徐歌的中文名字,随了母姓,同时纪念两人是如何定情的。
婚后他们在美国居住过一段时间,只是徐明明难以适应那里的生活环境,加上安德森工作的重心还是在中国,于是俩人又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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