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三〇章 准女婿,初见准丈母娘(1/1)
第二天,杨文斌难得地睡了个懒的催促中起了床。
这时,春华已经早早做好了早餐,等着他起床,一起吃饭。
想到昨晚的缠绵,杨文斌心中一热,爱怜地看着春华,心想:“这真是个好女人,自己一定珍惜她,爱她,保护她,一辈子要对她好!”
春华看着杨文斌热烈的眼神,脸红了,嗔道:“看什么看,看了一宿还没看够啊?”
“看不够,永远看不够!”杨文斌揽着春华的腰,笑道。
“快吃饭吧,饿死鬼!”春华打了一下杨文斌揽住自己腰的手,“一会儿还得去我妈家呢,别太晚了。”
“好呀!”杨文斌顺从地放开了手,为自己的疯狂和无礼而汗颜。
两个人坐在桌前,快速地吃了起来。
春华的家在普市,离银海区还在五十公里的路程。
两个人吃完了早饭,就乘公交车前往长途客运站,登上了前往普市的班车。
客车在柏油路上奔驰着,窗外是一派初春的美景。
小草还未返绿,大田里光秃秃的。但已不似冬天那样寒冷,人们都穿着新衣,在公路穿梭。
杨文斌和春华并排坐在两个相邻靠椅上。
春华的头倚在杨文斌的肩膀上,感受着男人结实的臂膀,鼻孔里近距离闻着男人的气息,头脑中回忆着昨晚的疯狂。
春华不是一个随便的人,她曾经无数次想象自己和自己的男人的第一次。
但是,每一次的想象,都和实际中的过程有太多的差距。
本来,她是要把自己的第一次保存到结婚的那一天的。
可是,昨晚,在杨文斌把自己拥入怀中的那一瞬间,她改变主意了。
因为,她是多么渴望和自己喜欢的人待在一起,可是,每次和杨文斌在一起,都是行色匆匆。
没等两个人粘乎够,转眼就是离别。
就是在部队待过的那一夜,杨文斌也只是陪自己在招待室坐到了十二点,然后,他回到了班排去睡的。
有人说,男人和女人在一起,吃亏的,总是女人。
因为,女人的第一次,只有一次,是显而易见,容易鉴别的。
而男人的第一次,由于生理上的差异,却无法掌控。
可是,春华却判断,杨文斌这个男人,和自己是第一次。
因为,这种事情,是通过很容易通过感知来判断的。她相信自己的判断。
忽然之间,她再也不想把那宝贵的时刻留给新婚之夜,她认定了自己一生的爱人,愿意把自己,随时奉献给他。
而这是顺其自然,水到渠成的事情。
两个人的第一次,是这样的刻骨铭心。
她曾经无数次想象,可是,真正初尝爱果,她却发现事情原来是那么的激动与甜蜜。
怪不得,女人不管多么苦多么累,都愿意为他所爱的人生下孩子,并抚养长大。
这就是母性的光辉,爱情的力量吧?
杨文斌紧紧地扣着春华的手,任由她歪靠在自己身上,随着车的颠簸,他希望时光停滞下来,永远让他们两人这样依偎下去。
昨天,本来,他也不想这样的。
可是,自己又不是柳下惠。
本来,两个人就是相互爱恋着,只不过,是没有合适的机会,和没有合法的手续而已。
在热情象岩浆一样迸发时,他便不管不顾了,反正,自己是想和她结婚,在一起,是水到渠成。
很多情侣,在大学时,甚至高中时,就这样做了。
尽管曾经和一些女孩有过很多机会,但是,他克制住了,毕竟,人是有感情的动物,有些事情,做过了,就要负责,特别是,爱情,是要负一生的时光,自己真的具有负责任的能力了吗?自己真的做好准备了?
在昨晚的那一刻,他觉得,自己做好准备了,自己要用一生一世,来爱一个人,这个人,就是春华。
两个人在客车上颠簸了一个小时,才到了春华的家。
这里,与杨文斌的家一样,同样是丘陵地带,同样是海拔**百米到一千多米的小山,但是,由于临海的原因,这里气候湿润,富产水果。而自己家那里,却是七山一水二分田,十年九旱的地方。
尽管历史唯物主义与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地理环境决定论是错误的。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地理环境对一个地区的经济发展起着相当的作用。
比如,杨文斌的家和李春华的家,就是一个明显的对比。
客车开进了一个山坳,春华的家就在这座山坳里。
在进村不远的大路,有一幢独体的四合院,这就是李春华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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