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 第68章(1/2)
召公奭与周同姓,姓姬氏。周武王之灭纣,封召公於北燕。
其在成王时,召王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祚,召公疑之,作君奭。君奭不说周公。周公乃称“汤时有伊尹,假于皇天;在太戊时,则有若伊陟、臣扈,假于上帝,巫咸治王家;在祖乙时,则有若巫贤;在武丁时,则有若甘般:率维兹有陈,保乂有殷”。於是召公乃说。
召公之治西方,甚得兆民和。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
自召公已下九世至惠侯。燕惠侯当周厉王奔彘,共和之时。
惠侯卒,子釐侯立。是岁,周宣王初即位。釐侯二十一年,郑桓公初封於郑。三十六年,釐侯卒,子顷侯立。
顷侯二十年,周幽王□□,为犬戎所弑。秦始列为诸侯。
二十四年,顷侯卒,子哀侯立。哀侯二年卒,子郑侯立。郑侯三十六年卒,子缪侯立。
缪侯七年,而鲁隐公元年也。十八年卒,子宣侯立。宣侯十三年卒,子桓侯立。桓侯七年卒,子庄公立。
庄公十二年,齐桓公始霸。十六年,与宋、卫共伐周惠王,惠王出奔温,立惠王弟穨为周王。十七年,郑执燕仲父而内惠王于周。二十七年,山戎来侵我,齐桓公救燕,遂北伐山戎而还。燕君送齐桓公出境,桓公因割燕所至地予燕,使燕共贡天子,如成周时职;使燕复修召公之法。三十三年卒,子襄公立。
襄公二十六年,晋文公为践土之会,称伯。三十一年,秦师败于殽。三十七年,秦穆公卒。四十年,襄公卒,桓公立。
桓公十六年卒,宣公立。宣公十五年卒,昭公立。昭公十三年卒,武公立。是岁晋灭三郤大夫。
武公十九年卒,文公立。文公六年卒,懿公立。懿公元年,齐崔杼弑其君庄公。四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元年,齐高止来奔。六年,惠公多宠姬,公欲去诸大夫而立宠姬宋,大夫共诛姬宋,惠公惧,奔齐。四年,齐高偃如晋,请共伐燕,入其君。晋平公许,与齐伐燕,入惠公。惠公至燕而死。燕立悼公。
悼公七年卒,共公立。共公五年卒,平公立。晋公室卑,六卿始彊大。平公十八年,吴王阖闾破楚入郢。十九年卒,简公立。简公十二年卒,献公立。晋赵鞅围范、中行於朝歌。献公十二年,齐田常弑其君简公。十四年,孔子卒。二十八年,献公卒,孝公立。
孝公十二年,韩、魏、赵灭知伯,分其地,三晋彊。
十五年,孝公卒,成公立。成公十六年卒,湣公立。湣公三十一年卒,釐公立。是岁,三晋列为诸侯。
釐公三十年,伐败齐于林营。釐公卒,桓公立。桓公十一年卒,文公立。是岁,秦献公卒。秦益彊。
文公十九年,齐威王卒。二十八年,苏秦始来见,说文公。文公予车马金帛以至赵,赵肃侯用之。因约六国,为从长。秦惠王以其女为燕太子妇。
二十九年,文公卒,太子立,是为易王。
易王初立,齐宣王因燕丧伐我,取十城;苏秦说齐,使复归燕十城。十年,燕君为王。苏秦与燕文公夫人私通,惧诛,乃说王使齐为反间,欲以乱齐。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哙立。
燕哙既立,齐人杀苏秦。苏秦之在燕,与其相子之为婚,而苏代与子之交。及苏秦死,而齐宣王复用苏代。燕哙三年,与楚、三晋攻秦,不胜而还。子之相燕,贵重,主断。苏代为齐使於燕,燕王问曰:“齐王奚如?”对曰:“必不霸。”燕王曰:“何也?”对曰:“不信其臣。”苏代欲以激燕王以尊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遗苏代百金,而听其所使。
鹿毛寿谓燕王:“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於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於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於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荐益,已而以启人为吏。及老,而以启人为不足任乎天下,传之於益。已而启与交党攻益,夺之。天下谓禹名传天下於益,已而实令启自取之。今王言属国於子之,而吏无非太子人者,是名属子之而实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卖已讼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於子之。
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诸将谓齐湣王曰:“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齐王因令人谓燕太子平曰:“寡人闻太子之义,将废私而立公,饬君臣之义,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国小,不足以为先後。虽然,则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党聚众,将军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将军市被死,以徇。因搆难数月,死者数万,众人恫恐,百姓离志。孟轲谓齐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时,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死,齐大胜。燕子之亡二年,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为燕昭王。
燕昭王於破燕之後即位,卑身厚币以招贤者。谓郭隗曰:“齐因孤之国乱而袭破燕,孤极知燕小力少,不足以报。然诚得贤士以共国,以雪先王之耻,孤之原也。先生视可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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