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分歧(3/4)
出息才行。金老太太就是这么想的。
程志君倒没那么复杂的想法,她只是单纯疼爱自己的儿子,没想过什么重男轻女的问题。
这和程志君的家庭出身有关。
她是家里的大姐,底下也有一个弟弟。不过父母对他们都很疼爱,程志君出嫁的时候,她的父母和已经工作的弟弟都送了她不少的嫁妆。
所以程志君并不觉得女孩儿学习好没必要,恰恰相反,因为她自己学习不太好的缘故,还很佩服叶蓁蓁这样学习好的女孩儿,经常在外面夸她。
听婆婆这么说,程志君也动了心,毕竟叶蓁蓁是她认识的学习最好的孩子了,还是大队委,程志君真是做梦都想让儿子像侄女一样优秀。
晚上吃饺子的时候,程志君就说她妈妈最近身体不太好,想让她回娘家帮着接待几天客人,问赵秋月能不能让叶鹏去他们家住几天。
赵秋月在小学工作,向来喜欢孩子,闻言就不假思索地说好。
程志君高兴地跟什么似的,连声道谢。
不过叶蓁蓁恐怕要让她的婶婶还有奶奶失望了。
因为她还真不是死读书的那种孩子,赵秋月也从来都没有辅导过她。
恰恰相反,叶蓁蓁的真实文化水平比她妈妈还要高。真要辅导的话,也是叶蓁蓁辅导赵秋月。
叶鹏住进叶蓁蓁家后,就一脸懵逼地看着姐姐怎么教他大伯母学英语。
叶鹏来了之后,就也加入了学习的行列。
叶蓁蓁先前和父母去市区购置白板的时候,给自己家里也买了一块小白板。
她几乎每天都会在白板上写一句名人名言,然后背下来写在自己的摘抄本上。这是为了她日后中考、高考做准备。
每天有空的时候,她就会教赵秋月几个英语单词。
赵秋月当年是从初一才开始学英语的,学到了初三之后,水平就和现在的小学六年级学生差不多。
上了师范之后,赵秋月修了小学语文,再没学过英语。
就连她成人高考那年也没考英语,是从她下一届才开始考的。
这么多年过去,赵秋月几乎把英语忘光了。
叶蓁蓁有心教她,就拉着妈妈一起学习,说是共同进步。
其实叶蓁蓁教妈妈的都是在她看来再简单不过的东西。
有时候叶蓁蓁也会觉得挺奇妙的,小的时候都是父母教他们,长大之后,他们也可以反过来教父母了。
叶鹏来堂姐家几天后就发现,除了一天教赵秋月几个单词外,叶蓁蓁的日常就是早上睡到自然醒,或者被鞭炮吵醒。吃完饭就开始上网,再吃饭、午睡。
下午她要么继续上网,要么写作业,都没见她怎么拼命学习。
恰恰相反,叶蓁蓁还丢给他一个英语作业本,让叶鹏帮忙抄写单词。
“有偿的哦!”叶蓁蓁从钱包里抽出一张五块钱,“底薪五元,每完成一张多加一块。”
叶鹏见钱眼开,立马说好。
“不过姐姐……”叶鹏翻了翻前面已经写完的部分,有些不自信地说:“我的字比你难看多了。”
“难看不要紧,只要认真写就行。你写的时候顺便背一背,这些都是五年级的单词,你提前学习一下,对你将来有好处。”
叶鹏答应下来,拿起笔认真地写着。
叶蓁蓁的房间太小了,书桌旁坐不下他们两个人。叶鹏就在餐桌上替叶蓁蓁写作业,她在自己屋里写稿子。
这些天她都没怎么出家门,基本都在家里陪弟弟和狗狗。
因为叶蓁蓁的嘴莫名其妙的肿了,嘴唇上面鼓了个大包,不知道什么毛病。
疼倒是不疼,就是看起来太丑了。叶蓁蓁死活不肯出门,只有大年初二那天去了趟姥姥家,其他时间就宅在家里。
叶蓁蓁记得自己前世也起过这种包,不过没什么事,几天就好了。大过年的,她就没去医院。
果然几天过后,她嘴上的包就渐渐消了。
叶鹏也该回家了。
叶鹏走的时候,还真是非常舍不得她呢。家里就他一个孩子,怪孤单的。在叶蓁蓁这里,两人起码有个伴儿。
虽说叶蓁蓁不爱出门,但只要叶鹏缠着她,大多数时候她还是会带弟弟下楼放放鞭炮、堆堆雪人。
“姐姐,下回你来我家住吧!”叶鹏临走时邀请道。
“不了,我不太喜欢住别人家。”除非她能有自己的房间,自己的活动空间,那还可以考虑。不过奶奶家、也就是叔叔婶婶他们现在住的地方,装修后从原本的三室没有厅,变成了标准的两室一厅。这样一来就没有多余的客房了。
叶鹏嘟嘟嘴,有些失望的样子,但他也没说什么,只是恋恋不舍地和堂姐一家说了再见。
送走叶鹏后,叶蓁蓁开始收拾家。
这几天叶鹏都是在客厅打地铺睡的。虽说他们都还小,睡一张床也无所谓,但叶蓁蓁的单人床实在是太小了,根本容不下一个叶鹏。
沙发床也不合适,因为叶鹏在家睡的是双人床。睡大床睡习惯了,很容易从小床上滚下来。
反正家里有暖气,地板上暖洋洋的,叶蓁蓁和赵秋月就帮着叶鹏打了地铺。
叶鹏走后,叶蓁蓁就把被子的被套拆了下来,丢到洗衣机里,加了一大勺洗衣粉去洗。
冬天不方便晒被子,叶蓁蓁没办法,只能把被子装进袋子,塞回爸爸妈妈房间的柜子里,等天儿暖和点再说吧。
又收拾了一下被叶鹏弄得有点乱的餐桌和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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