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第三十九章(中)(1/2)
僧孽
张姓暴卒,随鬼使去[1],见冥王[2]。王稽簿[3],怒鬼使误捉,责令送
归。张下,私浼鬼使,求观冥狱[4]。鬼导历九幽[5],刀山、剑树,一一指
点。末至一处,有一僧孔股穿绳而倒悬之,号痛欲绝。近视,则其兄也。张
见之惊哀,问:“何罪至此?”鬼曰:“是为僧[6],广募金钱,悉供淫赌,
故罚之。欲脱此厄,须其自忏[7]。”张既苏,疑兄已死。时其兄居兴福寺[8],
因往探之。入门,便闻其号痛声。入室,见疮生股间,脓血崩溃,挂足壁上,
宛冥司倒悬状。骇问其故。曰:“挂之稍可,不则痛彻心腑。”张因告以所
见。僧大骇,乃戒荤酒,虔诵经咒。半月寻愈。遂为戒僧[9]。
异史氏曰:“鬼狱渺茫,恶人每以自解;而不知昭昭之祸[10],即冥冥
之罚也。可勿惧哉!”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鬼使:佛教所说的受阎罗役使、到阳世追摄罪人的鬼卒。[2]冥王:
即阎罗,详《犬奸》注。
[3]稽簿:检核簿籍。簿:指迷信传说中阴曹掌管的生死簿。[4]冥狱:
阴间的牢狱,即地狱。佛经记载,阎罗主管八寒八热地狱,又有十八地狱之
说。狱中有刀山、剑树、炎火、寒冰等种种刑罚。[5]九幽:犹言九泉之下,
指迷信所说地层极深处囚禁鬼魂的地方。[6]是为僧:这个身为僧的人。是,
此。[7]忏:忏悔,佛教名词。仰教徒念经拜佛,发露自己的过错,表示悔悟,
以求宽容,叫忏。佛教规定,教徒隔半月举行一次诵戎,给犯戒者以悔过机
会。后逐渐成为专以脱罪祈福为目的的宗教行为。
[8]兴福寺:据乾隆《淄川县志》卷二:县西三十里冶头店有兴福寺。冶
头店,今为淄博市淄川区冶头村。
[9]戒僧:即戒行僧。见《长清僧》注。
[10]昭昭:指阳世。冥冥:指阴曹。
----------------------- page 46-----------------------
妖术
于公者,少任侠[1],喜拳勇[2],力能持高壶[3],作旋风舞[4]。崇祯
间[5],殿试在都[6],仆疫不起,患之。会市上有善卜者,能决人生死,将
代问之。既至,未言。卜者曰:“君莫欲问仆病乎?”公骇应之。曰:“病
者无害,君可危。”公乃自卜。卜者起卦,愕然曰:“君三日当死!”公惊
诧良久。卜者从容曰:“鄙人有小术,报我十金,当代禳之。”公自念,生
死已定,术岂能解;不应而起,欲出。卜者曰:“惜此小费,勿悔勿悔!”
爱公者皆为公惧,劝罄橐以哀之。公不听。
倏忽至三日,公端坐旅舍,静以觇之,终日无恙。至夜,阖户挑灯,倚
剑危坐。一漏向尽,更无死法。意欲就枕,忽闻窗隙有声。急视之,一小人
荷戈人;及地,则高如人。公捉剑起,急击之,飘忽未中。遂遽小,复寻窗
隙,意欲遁去。公疾所之,应手而倒。烛之,则纸人,已腰断矣。公不敢卧,
又坐待之。逾时,一物穿窗入,怪狞如鬼。才及地,急击之,断而为两,皆
蠕动。恐其复起,又连击之,剑剑皆中,其声不耎[7]。审视,则土偶,片片
已碎。于是移坐窗下,目注隙中[8]。久之,闻窗外如牛喘,有物推窗棂,房
壁震摇,其势欲倾。公惧覆压,计不如出而斗之,遂剨然脱扃[9],奔而出。
见一巨鬼,高与檐齐;昏月中,见其面黑如煤,眼闪烁有黄光;上无衣,下
无履,手弓而腰矢[10]。公方骇,鬼则弯矣[11]。公以剑拨矢,矢堕;欲击
之,则又关矣。公急跃避,矢贯于壁,战战有声。鬼怒甚,拔佩刀,挥如风,
望公力劈。公猱
进[12],刀中庭石,石立断。公出其股间,削鬼中踝,铿然有声。鬼益
怒,吼如雷,转身复剁。公又伏身人;刀落,断公裙。公已及胁下,猛斫之,
亦铿然有声,鬼仆而僵。公乱击之,声硬如柝[13]。烛之,则一木偶,高大
如人。弓矢尚缠腰际,刻画狰狞;剑击处,皆有血出。公因秉烛侍旦,方悟
鬼物皆卜人遣之,欲致人于死,以神其术也。
次日,遍告交知,与共诣卜所。卜人遥见公,瞥不可见。或曰:“此翳
形术也[14],犬血可破。”公如言,戒备而住。卜人又匿如前。急以犬血沃
立处,但见卜人头面,皆为犬血模糊,目灼灼如鬼立。乃执付有司而杀之。
异史氏曰:“尝谓买卜为一痴。世之讲此道而不爽于生死
者几人[15]?卜之而爽,犹不卜也。且即明明告我以死期之至,将复如
何?况有借人命以神其术者,其可畏尤甚耶!”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任侠:负气任力,仗义助人。语见《史记货殖列传》、《汉书季
布传》等。
[2]拳勇:《诗小雅巧言》:“无拳无勇,职为乱阶。”拳勇指气力
和胆量。后来多指拳术技击之类武功。
[3]高壶:疑指壶铃。壶铃,一种供习武人提举,锻炼臂力的器械。
[4]旋风舞:指提举高壶作急旋动作。
[5]崇祯:明思宗朱由检的年号,公元一六二八年至一□□四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