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第三十七章(中)(2/3)
委蛇入壁[5],移时始没。康熙十七年[6],王生俊升设帐其家[7]。日暮,灯火初张,生着履卧榻
上。忽见小人,长三寸许,自外入,略一盘旋,即复去。少顷,荷二小凳来,
设堂中,宛如小儿辈用粱心所制者[8]。又顷之,二小人舁一棺入,长四寸许,
停置凳上。安厝未已[9],一女子率厮婢数人来[10],率细小如前状。女子衰
衣[11],麻绠束腰际,布裹首;以袖掩口,嘤嘤而哭,声类巨蝇。生睥睨良
久[12],毛森立,如霜被于体。因大呼,遽走,颠床下,摇战莫能起。馆中
人闻声毕集,堂中人物杳然矣。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大司寇:指李化熙,字五弦,长山(今山东邹平县)人。明崇祯进士,
官四川巡抚,总督三边,统理西征军务。入清,官至刑部尚书。《长山县志》、
《山东省通志》、《清史稿》均有传。司寇,西周所置官,春秋、战国相沿,
掌管刑狱、纠察等事。后世以大司寇为刑部尚书的别称。
[2]春凳,一种长条形的木凳。
[3]故:原来。[4]白梃:白木棍棒。
[5]委蛇(wei i威移):通y “逶迤”,曲折而进。
[6]康熙十七年:即公元一六七八年。
[7]设帐,指设馆授徒,做教书先生。《后汉书·马融传》载,马融“常
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
[8]粱(jie皆)心:高粱秆心。
[9]安厝(cuo错),安措,安置。厝,停柩待葬。
[10]厮婢:奴婢。
[11]衰(cui催)衣:丧服。详见前《咬鬼》注。下句“麻埂”,是旧
时居丧者束于腰际的麻绦。
[12]睥睨(bini币腻):窥察。
偷桃
童时赴郡试[1],值春节[2]。旧例,先一日,各行商贾,彩楼鼓吹赴藩
司,名曰“演春”[3]。余从友人戏瞩[4]。是日游人如堵。堂上四官,皆赤
衣[5],东西相向坐。时方稚,亦不解其何官。但闻人语哜嘈[6],鼓吹聒耳。
忽有一人,率披发童,荷担而上[7],似有所白;万声汹动,亦不闻为何语。
但视堂上作笑声。即有青衣人大声命作剧。其人应命方兴[8],问:“作何剧?”
堂上相顾数语。吏下宣问所长。答言:“能颠倒生物[9]。”吏以白宫。少顷
复下,命取桃子。
术人声诺,解衣覆笥上,故作怨状,曰:“官长殊不了了!坚冰未解,
安所得桃?不取,又恐为南面者所怒[10]。奈何!”其子曰:“父已诺之,
又焉辞?”术人惆怅良久,乃云:“我筹之烂熟。春初雪积,人间何处可觅?
惟王母园中[11],四时常不凋卸[12],或有之。必窃之天上,乃可。”子曰:
“嘻!天可阶而升乎[13]?”曰:“有术在。”乃启笥,出绳一团,约放十
丈,理其端,望空中掷去;绳即悬立空际,若有物以挂之。未几,愈掷愈高,
渺入云中;手中绳亦尽。乃呼子曰:“儿来!余老惫,体重拙,不能行,得
汝一往。”遂以绳授子,曰:“持此可登。”子受绳,有难色,怨曰:“阿
翁亦大愦愦[14]!如此一线之绳,欲我附之,以登万仞之高天。倘中道断绝,
骸骨何存矣!”父又强呜拍之[15],曰:“我已失口,悔无及。烦儿一行。
儿勿苦,倘窃得来,必有百金赏,当为儿娶一美妇。”子乃持索,盘旋而上,
手移足随,如蛛趁丝,渐入云霄,不可复见。久之,坠一桃,如碗大。术人
喜,持献公堂。堂上传示良久,亦不知其真伪。忽而绳落地上,术人惊曰:
“殆矣!上有人断吾绳,儿将焉托!”移时,一物堕。视之,其子首也。捧
而泣曰:“是必偷桃,为监者所觉。吾儿休矣!”又移时,一足落;无何,
肢体纷堕,无复存者。术人大悲,一一拾置笥中而合之,曰:“老夫止此儿,
日从我南北游。今承严命[16],不意罹此奇惨!当负去瘗之。”乃升堂而跪,
曰:“为桃故,杀吾子矣!如怜小人而助之葬,当结草以图报耳[17]。”坐
官骇诧,各有赐金。术人受而缠诸腰,乃扣笥而呼曰:“八八儿,不出谢赏,
将何待?”忽一蓬头僮首抵笥盖而出,望北稽首,则其子也。以其术奇,故
至今犹记之。后闻白莲教能为此术[18],意此其苗裔耶[19]?
据《聊斋志异》手稿本
【注释】
[1]童时赴郡试:童年时赴府城应试。试,此指“童试”。明清时代应
试生员(秀才)的考试,称“童生试”,简称“童试”。童试共分三个阶段:
初为县试,录取后参加府试,最后参加院试,录取即为生员。郡,指济南,
当时淄川属济南府。
[2]春节:古时以立春为春节。
[3]“旧例”五句:指山东旧时习俗,于立春前一日的迎春活动。如《商
何县志》(道光本)载:“立春前一日,官府率士民具芒种春牛,迎春于东
郊,里人行户扮渔樵耕读诸戏,结彩为楼,以五辛为春盘,饮酒簪花,啖春
饼……”藩司,即布政使,明代为一省的行政长官,清代则为总督、巡抚的
属官,专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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