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回 城堡(1/1)
“我们到了!”说话间,他们已飞抵精灵大陆的上空。小余俯睱下方:只见一座座尖尖的城堡星罗棋布在广袤的平原上——虽然外形相差无几,但墙面有青紫红黄……各种不同颜色。就像草地上开满了五颜六色的小花……每座城之间,不少黑鹰载着精灵飞来飞去。
“哇……你们出门都是脚不沾地啊!”小伙子兴奋大叫。
“这些都是负责短途旅行的鹰——你看它们的个头都比较小。”十足的东道主口吻中,格拉森指挥大鹰,停在了自家城堡的露台上。
他走到一棵小树前,点了点树枝——两片树叶上下一分,吐出一个赤红的果实,格拉森抛给黑鹰,以资代步酬劳。“鹰兄”尖喙叼住仙果,喉间发出几声低鸣,挥动翅膀——转瞬间又化作了天上的一个小黑点。
余梦金从小对植物就没什么兴趣——即使见到这般奇异的产果神树,也不太在意。他看这平台边上种了几盆花草、几株果树:殷红翠绿,交错摆放。中间墩了一张石桌,围了几张石凳。他满心新奇,走了一圈:发现这城堡只有三层,无门无锁,只有窗。心想:精灵都是驾鹰出行,在露台上垂直起降,自然不需要门……
“这么大幢房子,就住你一个?你的亲戚都在哪?”稍微参观后,小伙子开始发问了。
“他们都有自己的住处……”精灵大陆显然没有房地产泡沫。
“你刚才提到曾祖父,他……还健在?”问到别人的家事,小余也有些迟疑。
“他早就灵化了……”格拉森并无悲伤之色。
“灵化?是……死吗?”
“也不完全——会去到哪,我也不确定!应该是另一种形态的开始。”精灵竟然也有未知的世界。
“原来精灵也不是永存的……”余梦金不由得感叹。
“凡被造的都不能永存,永存的只有创造者!”
“这样……兆灵天尊就是永存的了?”小伙子立即追问。
“没错!所以精灵王子试图以被造者,来代替创造者,那注定是痴心妄想,不可能成功的!”猪面精灵道破了天机!
小余也许是感觉这个话题不太轻松,稍稍沉默了一阵,又说话了:“格拉森,你们这儿肯定没有小偷强盗!”
“精灵大陆人人均等,不愁吃用,想玩就玩、想睡就睡。只要会知足感恩,大家就都一样了,当然也少了许多巧取豪夺的不平事!”
“嗯……人间就是有太多的不公平,分配不均,才导致不法的事越来越多!”余梦金想到自己和蒙大姐、施德昭、老马这些人,为了糊口——从事着最辛苦的工作,领着最微薄的薪水,而老赵、石娘子那些所谓的“成功人士”,凭借拉关系、送红包,就断不了滚滚的财源,大把的钞票往兜里装。
“别忘了!jim——你现在也是有钱人了!”小精灵适时的提醒他。
“嗯……我绝对不是:为富不仁的财主!”小伙子下定决心。
“哈!立志行善总是好的……嗬!有朋友来了……”
小余顺他眼光望去:但见两只黑鹰驮着两个精灵,落在面前。一个是狗面人身,一个是马头人身,和格拉森一般高矮,同样的四肢修长纤细。
“道格、豪斯!我来介绍一下:这是来自人间的朋友:jim。”
“精灵大陆居然来了活人的灵,这可是不大好的兆头……”马面精灵并没有热烈欢迎。
“豪斯说得对!让他呆一会儿,就送他走吧……”道格小声附和。
“对……我出来很久了,应该要回去了。”余梦金还想着要跟石娘子摊牌,炒老板的“鱿鱼”!
“不急……不急!”突然有人声传来,天上掠过一只大鹰,一人从鹰背跃下,在空中连翻了几个空心筋斗,稳稳站在四人面前——却是白先生到了。余梦金看他一身蓝色长袍,胸前绣了一朵:硕大的白云图案!把眼镜也摘了,全不似在人间的打扮。
“恭迎白先生光临:格拉森城堡!”猪面精灵毕恭毕敬。
“jim来一次灵界,可不容易!我要和他好好游览一番!”白先生咧嘴笑着说。
“先生请便……”道格和豪斯也不敢有异议。
“jim!我们走……”他不由分说,招来大鹰——右手牵起余梦金,腾身跳上鹰背,向大光飞去。
“我们这是去哪儿?”小余看他直奔大光,忆起格拉森所说,不禁要问。
“你放心!我们不是去黑森林——我带你去通灵河。”白先生总能猜透他的心思。
“通灵河?”有河就必有水,来这里大半天,不停的飞。没来得及喝上一口水,真觉得有点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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