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勒菲弗尔(1/2)
康沃尔、普利茅斯、多切斯特、南安普顿、哈文特、克劳利、金斯顿……这些都是耳熟能详的英格兰城镇名称。
路易七世的胃口大的出奇,自伦敦以南,以泰晤士河为分界线,几乎半个英国南部全部都被他一口吞下了肚!
恒古以来,自葛德温家族掌控英格兰以来,从未有过如此丧权辱国之条约!
当年阿尔弗雷德大帝收复英格兰北部,名震天下、志得意满的时候,恐怕都没想过,百年之后自己的老家都要被后人给割让出去了!
但是马格努斯就是答应了。
不仅答应了,还答应的十分痛快,颇有几分甩锅的意味。
这让奥德加十分的不满。
祖宗之地不可轻废,欧罗巴虽然没这个说法,但是英格兰的那些土地,奥德加的祖上也是曾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过的。这些浸透了祖先的鲜血,寄宿着无数英灵英魂的土地,岂是能说放弃就放弃的?
这件事情,一个处理不好,奥德加和马格努斯之间刚刚建立起来的脆弱互信,说不得立刻就得要灰飞烟灭了。
“不用担心,奥德加叔叔,这些土地我们终究还是能拿回来的。”
策马前行,马格努斯好不容易才追上独自生闷气的奥德加,拉住他的衣袖解释道。
实际上,奥德加的感觉没有错,马格努斯就是在甩锅。
前文提过,马格努斯的目标始终都只有一个,那就是活命。
但是活命,悲惨的活也是活,快乐的活也是活,只不过在黑暗世纪,倘若是悲惨的活那还不如死了好。毕竟就算是地狱,也要比这世间的悲惨好上千万倍。
所以马格努斯想要快乐的活。
而一旦打下布列塔尼,马格努斯觉得自己的目标就完成的差不多了。
不是狂妄自大,不是自吹自擂,马格努斯敢放话说,只要给他三年,不,五年时间,他就有把握将布列塔尼变成全西欧最富裕的地方。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只要有钱了,那还不是吃香的喝辣的——哦抱歉喝不了辣的,辣椒这玩意要等到十五世纪才能传入欧洲——但是还是那句话,有钱了,什么干不成?
养兵要用钱,养马要用钱,买装备要用钱,维护装备更要用钱,但是咱,不缺钱!
到时候直接武装一只人数超多装备精良的大军,复国也好收复失地也好,甚至是哪怕最后和路易翻脸也罢,脏活累活流血活杀人活全部都有奥德加干;他马格努斯只需要安心的躺在后方醉生梦死就好……
这就是马格努斯内心的真实想法。
不得不说,实在是太过于天真。
而且这个锅貌似还可以推到奥德加身上,都怪一直以来奥德加实在是把他的王子殿下保护的太好,才让马格努斯的思想至今都还没有转变过来;还停留在那个大家都讲台面上的规则,只是偶尔才下黑手,资本决定一切的时代里。
不过这也没关系,只要上过战场见识过真正的死亡,我相信,马格努斯脑中的那些小资主义思想很快就会得到强制矫正——
“……”
奥德加抿了抿嘴唇,决定再相信王子殿下一次。
毕竟那些土地如今都不在他们的控制之下,拿一堆不存在的土地换取了盟约,严格来说,他们应该还是赚了才对。
这一点,奥德加冷静下来之后还是能想明白的。
奥德加唯一生气的,是王子殿下又败家了。
而且是一口气败掉了他们存款的三分之一!
一想到这,奥德加就恨不得抽出根棍子来把王子殿下的屁股狠狠的抽一顿。
“不要那么生气嘛,你看,花了五千磅银还是有点用的不是?至少,路易七世支持了我们一百骑兵对不对?”
马格努斯不说这个还好,一说,奥德加更来气。
要是这支骑兵部队完全服从他们的控制也就算了,五千磅银换一百名武艺精通的骑兵,这笔生意做的还不算亏。
但是,关键是,这支骑兵它是自带指挥官的。
你这是什么意思?什么意思?!什么意思?!!
还能有什么意思,不想你把自己的骑兵当炮灰用呗。
而且,这支骑兵还有其他的用处,例如说,监军,再例如说,抢战利品。
奥德加已经可以想象,假如自己得到、收到、抢到什么值钱的玩意,绝对少不了这些名为骑兵实为强盗的家伙的一杯羹。如果他要是不给……
古典时代的骑士老爷,长剑磨得雪亮雪亮的,家里的田产地产,有大半都是靠着这把长剑抢回来的!
“好了好了,与其抱怨,不如想想怎么才能和这支骑兵的指挥官搞好关系,毕竟,他看上去还是个小年轻,应该好骗的很。”
嗯,小年轻。
以马格努斯的年龄,实在是不应该说这话。
但是如果用奥德加的眼光看来,那就真是一个小年轻了。
勒菲弗尔,一个连毛都还没长齐的小骑士。
这个毛都没长齐并不是形容词,而是大实话,以勒菲弗尔的年龄来说,他成为骑士实在是太早。
一般人——这个一般人指的都是贵族,至少也是骑士家庭出身——一般人成为一名骑士,年龄最小也要等到二十一岁,但是勒菲弗尔,他估计连十八岁都还不到。
当然,规矩这个东西生来就是要被人打破的,就好像大仇人威廉,一样是还没成年就被封了骑士①;但是,马格努斯实在是想不出,勒菲弗尔有什么显赫的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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