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大院的"老百姓" 三 ①(1/2)
杨传福是部队退休正师职军官,按照有关规定,军队干部退休以后,必须搬出部队营区的公寓房,住进军队为退休干部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军人工资待遇不变,移交给地方政府管理,成为驻在地城市的市民。费元青是部队的转业干部,早就已经是北京市市民,因为他在地方上还没有解决住房问题,却仍然可以住在部队大院的营区里。
费元青现在住着的部队院校的房子,是七十平方米的三室一厅老式团职单元,这也是他转业前在部队分的公寓房,用费元青自己的话说,他现在是“只有房住,没有住房”。部队的房子住着并不安生,营房部门每年都会催促一两次,让他想办法自己在地方上解决住房问题,尽快搬出部队营区。按照部队的有关规定,军队干部都有住房补贴,干部转业时,搬出部队营区居住的,住房补贴一并结算发给干部本人。没有搬出部队营区的,一般是由营房部门暂时扣发住房补贴,什么时候搬出部队营区,什么时候再行补发。费元青的女儿结婚时,在南四环附近贷款买了一套两室一厅的小房子,是费元青帮助交的首付。女儿买了房子之后,费元青手里还有一些钱,但当时并没有下决心以自己或者儿子的名义再买一套房子,现在费元青和费爱军爷两个经常互相埋怨,费爱军对爸爸说,你要是当时买了房子,我早就谈好女朋友了;费元青对儿子说,你当时要是谈好女朋友,我早就把房子买了。
房子的事不能细想,一细想就后悔,费元青在儿子面前嘴硬,心里早已服软,觉得很对不起儿子。儿子虽说也算在部队的单位工作,但只是部队在社会上的聘用人员,不是军人和在职职工,部队不解决住房问题,也不给发放住房公积金。与自己一起转业的老戴,就用自己的转业费又加了一些钱在老山附近买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他在老山附近买房子并不是因为那里离八宝山近,将来“伸腿”了可以“近水楼台”,而是那里的房子相对于城区来讲便宜一些。不管怎么样,人家目前有一套房子在手,心里边踏实,而自己攥在手里的钱,却像泡在腌缸里的咸菜疙瘩,不断地缩水,原来可以买一个套房,现在只够买一个厕所。
费元青与爱人结婚后长期两地分居,两个人“异床同梦”,都想有一个稳定的家。他的爱人从老家县城随军来北京的时候,夫妻两个并没有多想别的,只想有一张睡觉的床,有一口做饭的锅。当时女儿三年级。爱琴小时候长得很逗人喜欢,头上扎着两只小辫,小辫上系着花布条,费元青总是说她跑动起来像一只习,清贫度日,在班里受老师表扬最多,在外边零钱花得最少。爱琴结婚成家的时候,费元青的老伴还没有生病,费元青也还没有转业,当时部队的生活保障与地方相比要好一些,经常分一些水果鸡蛋之类的东西,长大的小蜜蜂总是不失时机地飞回来,把爸爸妈妈家里有用的东西“采”走。费元青两口子想到女儿女婿收入都不是很高,家里有什么吃的用的总是先满足女儿的需要,他们愿意看到女儿越来越会过日子。费元青的儿子爱军比爱琴小四岁,父母溺爱,姐姐谦让,使他从小不知愁滋味,吃饱喝足玩够了才想起来学习。上小学的时候,他是班里调皮捣蛋学生的形象大使,经常因为完不成作业,放学后被老师留校。可怜费元青除了口若悬河地在军校给学员们上课,还要经常接受地方小学老师的再教育,被儿子的班主任叫去训话。
爱军长大以后与爱琴的感情很深,心里有什么话不愿意对爸爸妈妈说,但是喜欢讲给姐姐听。他看到爱琴总是从家里拿些东西走,就用开玩笑的口吻对姐姐说:我把咱们家安四个轮子,帮你把所有的东西统统都拉到你的小家里好不好,省得你再一点一点地往回拿,是那样的辛苦。爱琴说弟弟:狗屁孩子知道什么,这叫“不当家不知道柴米贵”。爱军说,我当然知道,社会上的柴米贵,父母家里的柴米不贵,社会上实行的是“社会主义”,按劳取酬,购物付款,父母家实行的是“**”,各取所需,不用掏钱。
爱琴这只长大了的蜜蜂很少到婆婆家去拿东西,因为那里是“禁飞区”,小姑子好比是“高炮部队”,专打“空中入侵者”。
费元青的老伴去世以后,爱琴和爱军似乎一下子都成熟了许多,他们不得不向无忧无虑的生活告别,更多地去关注一天比一天衰老的父亲。
父母两个人都健在时,他们透支了后半生的幸福,现在开始还债了。
爱琴不再从大家里往小家里拿东西,而是经常从小家里给爸爸带些好吃好喝的回来。后来她也发现,自己从小家里带回来的东西爸爸固然很喜欢,但是,老人家最喜欢的事情还是能够看到活泼可爱的小外孙在膝下承欢。所以,爱琴差不多每个星期都要带着儿子回家来看望爸爸一次,让爸爸尽享天伦之乐。
小外孙是费元青生命的延续,也是上苍对他失去老伴后空虚心灵的一种补偿。
妈妈去世后,费爱军在外边的聚会和应酬参加的也少了一些,尽可能多的在家里陪伴孤寂的父亲。“在家多陪陪父亲”,是爱琴对弟弟的要求,也是爱军除了完成工作任务之外,最重要的责任和义务。
爱军尽管在家里与爸爸平时说话不是很多,但是他心里清楚,只要自己能在房间里坐着不出去,就是对爸爸精神上的一种抚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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