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20.18.30(1/2)
季湘被他掐住了脖子,只觉得呼吸困难,稀薄的空气涌进鼻腔里,变得越来越少。
她放在身后的手继续用力一点一点的割破麻绳,她眼前闪过些白光,就像是早晨的时候,鱼肚白刚刚从天边露出来那样,白色的,纯净的颜色,她脑子里停止了所有的思考,脚下像是踩在软绵绵的云端,她只想顺着那片白光,一直走下去……
盛光郁看着此时此刻因为他的压迫而有些窘迫的小姑娘,不管性格多么大大咧咧的女孩子,还是会窘迫,会害羞的,再这样调戏下去,这姑娘怕是又要炸毛,跳起来咬他一口了。
“我想吃胡萝卜。”
季湘的脑子里几乎是下意识的就想起了小兔子,只有小兔子才会喜欢吃胡萝卜。
“在上面。”
她刚刚直起身子,就感觉到头顶上空有一只手压住了她的脑袋:“你等一下,我拿出来给你。”
那人的手有些凉凉的,只是轻轻的放在上面,季湘却觉得,像是有千斤重,她只好微微倾身,往后缩了一下,抬眼,就看到他浴衣里,分明性感的锁骨一览无余,他抬着手,那浴衣本就松垮垮的,这样一来,就什么都被季湘看光了,这时候,是不是装作看不见的比较好,季湘想到这里,就有些尴尬,顶着脸颊上的燥热,把目光落到别处。
“你看看,还能不能吃。”
正在尴尬的时候,盛光郁已经递了一袋胡萝卜到她面前,真是好可爱的小萝卜,每个都只有手指头那么大,季湘接过去翻到背面寻找保质期:
“没过期就可以吃。”
“那你做好了就放到我房间里,我先上去了。”
季湘对这种新品种胡萝卜很好奇,拆开清洗的时候,塞了一个在自己嘴巴里,脆脆的,还很甜。
厨房宽敞明亮,厨具也打理的一尘不染,看起来也是很少使用的样子,看来,盛光郁是很少来这里居住的,她从冰箱里找出两个鸡蛋,又把胡萝卜切碎,煮了面条之后,端了一碗胡萝卜鸡蛋面到他的房间。
还未走到房间,季湘就看到盛光郁的房间虚掩着,里面隐隐传来说话的声音,季湘自觉站在门口,想等到他打完电话再进去,可盛光郁说话的声音,还是传了些到她的耳朵里。
“李导,盛世已经启动全国海选,谁能演谁不能演,全国书迷心知肚明,你推荐的这位吴茜,这次入围全国五十强了,能不能拿到陆歌,那得看她自己的本事。”
季湘站在门口,听到盛光郁说这样的话,心里一惊,竟然已经有人在盛光郁这里走后门了,还是李青导演那边举荐的。
接下来,就是几句闲聊,盛光郁挂了电话之后,季湘正要抬手敲门,那人已经拉开了虚掩的房门:
偷听电话这种事情本来就不礼貌,现在被逮个正着,更是尴尬,她刚要抬脚进去,就看到他房间地上铺的羊毛地毯,马上脱了鞋子,光着脚踏进去。
盛光郁没想到她会注意到这些小细节,女孩子的脚和男孩子的脚是完全不同的,她的肤色本就白净,脚也生的很秀气,踩在羊毛地毯上,被大红色的指甲油映衬着,更加的白暂细腻,格外好看。
季湘抬着餐盘,看到盛光郁的眼睛盯着她的脚,有些不自然的轻咳一声,解释:
“我怕把你的地毯弄脏了,刚刚在厨房沾了油烟。”
“没事。”盛光郁收回视线,把桌子上的小说拿开,好让她放在桌子上,季湘这才注意到,盛光郁手里拿的,是《尘埃》第一版,这一版出版的很早,早就已经绝版了,而他手里的这本,看起来不是很新,上面包了透明的防水书衣。
季湘放好面条之后,又把筷子搭在碗边上:“没想到盛总会有第一版《尘埃》,很难得。”
“是特地找一个朋友讨来的,听说第一版是春陌本人亲自矫正的,后面的几版都经过了编辑的手润色。”
作家春陌。成的第一批大神写手,《尘埃》是她的代表作,她的文风带着很强烈的个人色彩,区别于传统小言,她的故事大多带了些悲剧色彩和现实感,但这位作家又总是能在结局的时候,为故事添上完美的一笔。读后总是给人很深的人性思考,这也就是为什么,作为网络文学的《尘埃》,能再这几年一直占据过目难忘图书榜首。
“盛总很用心。”季湘听到他用“讨来的”来形容《尘埃》,可想而知,盛光郁对于这部自打开年开始,就让人期待的电影很用心。
“凭你干爹傅岩的实力,可以给你接很多女二,女三的角色,要火起来,两三年的时间就足够了,你为什么非要接《尘埃》?”
听到他这么问,季湘顿了顿,抬起头来看着他:“因为喜欢《尘埃》,喜欢陆歌。”
“因为喜欢?”盛光郁笑了笑,这根本不是什么理由,随便拉一个想要参演的人出来,她也可以这样回答他,这个原因,盛光郁一直很好奇。
“没什么事情的话,我先回去睡觉了,盛总你也早点休息吧,今晚打扰了。”
盛光郁看着那个不愿意多谈的季湘,直到她轻轻的带上房门,盛光郁才把目光落到她煮的那晚胡萝卜鸡蛋面上,他坐下来吃了几口,突然发现,女汉子季湘的手艺很不错,胡萝卜丝切得很细,鸡蛋也煎的恰到好处,隐隐还能看到糖心。
——
季湘一整个晚上都睡的很不踏实,她做了一个梦,在梦境里,她是一只兔子,然后总是有只猎鹰在后面追她。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