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第174章 长篇小说(1/2)(1/2)
照片传来,只有脖子以下的部分。
电梯门上是她的倒影,白t、黑裤、人字拖。
她一只手放在脑后,手机放在胸前,微翘臀部。
“不错。”
“ff,当然,是不是很可爱。”
“嗯。”
“先不说了,回去再和你聊。”
“好。”
k不再回复。
李牧保存照片,伸懒腰,走到窗前。
黑暗侵染城市,像连绵一片的黑色森林,五颜六色的灯光,仿佛树上结成的果实。
远处微弱的光线,在夜空与城市间,形成似有若无的间隔,如松鼠眼瞳般漆黑透明。
嗡嗡。
“笨蛋,在不在?”
“在。”
“ff,我回来了。”
“那就好,快睡觉。”
“等我洗澡。”
“嗯。”
“一会要给我讲故事。”
“没问题。”
“今天还是爵士。”
“好。”
“洗澡去了,亲爱的,一会聊。”
“嗯。”
k不再回复。
李牧来到书架前,勾出一本书,来到唱机前,放上唱片。
狐狸般的爵士乐流淌,隐透一种野性的轻薄。
一会。
嗡嗡。
“洗完了,坏蛋,ff。”
“那就好。”
“亲爱的,给我打电话。”
“嗯。”
李牧拨通电话。
“ff,想没想我?”
“想了。”
“哼,才不信,都不主动。”
“一直很主动。”
“那明天你来叫醒我。”
“好。”
“坏蛋,你喜欢什么?”
“你。”
“ff,我也喜欢你。”
“那就好。”
“笨蛋,明天会下雨。”
“现在就在下。”李牧转头。
雨丝沾满玻璃窗,发出咀嚼巧克力的声音。
“想起关于雨的歌。”
“你要给我唱?”
“好啊。”
“不怕我听过?”
“ff,不怕,只要你不去问。”
“唱吧。”
“空荡的灰色街头,空虚不已。悲伤的心情下打开玻璃窗……不知为何想你的夜晚。”
声音清冽,像是跨过山谷的微风,承载的悲伤。
“灰色的街头不错。”
“哼,要知道很少有人可以听到我亲自唱歌。”
“我听了好多次,难道我不是人?”
“你是个疯子。”
“你不也是?”
“睡觉吧,坏蛋,好累。”
“快点睡觉,不然会变成熊猫。”
“坏蛋,不听你的故事,怎么睡得着?”
“正要讲。”
“啵,把我的吻印刻在你记忆里,记住,e。”
“没有问题。”
“ff,你喜欢听什么音乐?”
“摇滚?”
“真的?那喜欢哪个乐队?”
“不清楚。”
“切,讲故事吧。”
“好的。”李牧开始讲,还是昨天的那本。
她很快沉入梦境。
“晚安。”
李牧走进卧室。
5月26日,雨。
他在雨声中起来,拿起手机,主动发信息。
“笨泰迪,起床了,雨珠要爬进你衣服里。”
发送的瞬间,消息显示已读。
嗡嗡。
一个表情图片发来,是ryan裹在粉色被褥,头戴粉色睡帽的图片,这是起床的意思。
“笨蛋,我等了五分钟。”
“竟然等了这么久。”李牧笑。
“当然,要怎么惩罚你?”
“给我一千次亲吻。”
“不行,想得美!”
“那让我揍你屁股一百次?”
“我是揍你才对!下次见面我要打你屁股一千次!”
“会肿的。”
“ff,那样才好,就像熊屁股一样。”
“真是个小坏蛋。”
“你是大坏蛋,我要去洗澡,给你看个东西。”
“什么”
“ff,你看。”
随之而来的是一张照片,上面是一副画,小黄人和ryan的图片,上面还写着k和l。
“哪个是我?”
“狮子熊是你!”
“原来你是那个。”李牧说。
“不行?”
“可以。”
“ff,我刚才画的,怎么样?”
“很棒。”
“笨蛋,今天要上课?”
“对。”
“明天不要忘记。”
“不会忘记,不就是晚上?”
“对,首尔爵士音乐节,希望我们不会偶遇。”
“要是偶遇呢?”
“那我就逃跑!”
“你会不会很显眼?”
“ff,你猜?”
“不知道。”
“那就不用知道,只要知道一个事情就可以。”
“什么事情?”
“我喜欢你这个事实。”
“原来你喜欢我,这是告白?”
“哼,才不是,只是叙述一个事情。”
“原来如此。”
“千万不要得意,我可还没有彻底喜欢你,还要一千年才可以!”
“不会变成僵尸?”
“ff,那也不错,我喜欢僵尸。”
“不去洗澡?屁股会变臭。”
“才不臭,正要去,只是想和你多聊一会。”
“原来喜欢我到这个程度。”
“哼,是你喜欢我。”
“有可能。”
“笨蛋,不要和别的女人经常说话。”
“每天说的话,百分之九十九都在你这。”
“ff,你只是我一个人的。”
“那你呢?”
“……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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