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八章 回乡(1/2)
一个月后。
再有不久就要入冬了,郑飞得赶在冬季来临前,带领船队回一趟欧洲。
除了因为要把货物卖掉外,还有就是因为北美气候太冷,取暖设施不完善,晚上睡觉时,冷风顺着墙面缝隙嗖嗖的灌进来,整个小木屋就像冰窖似的。
他能受罪,但不能让布兰妮受罪。
还有安娜。
至于斯嘉丽,她可是个不一般的女汉子,忍耐力不比男人差。
中午,暖融融的阳光照射在这片大地上。
郑飞刚在一场热气球旅行中归来,给酒壶加满酒,便来到了河畔。
河畔生长着几棵树,叶子已微微泛黄,清爽的秋风扑打在脸上,倒是很舒服。
布兰妮坐在树下,手里捧着手抄版的圣经,一句一句地带着土著们读。
在她面前,规规整整地坐着上百个土著,他们虔诚地望着她美丽的眸子,就仿佛是在看上帝派来的使者。
自从向棕熊猎杀者等人灌输信仰,就有越来越多的土著被吸引,在他们的理解中,神灵是真实存在的。
否则,为什么会下雨呢?为什么会打雷呢?为什么会地震呢?
只是,他们不知道怎么去定义。
而现在,上帝这个词,给了他们最好的定义。
上帝,最高神,他创造了光,创造了万物。
当一群蒙昧的人受到信仰的捆绑,那么,在他们得到心灵慰藉的同时,也失去了某些东西,比如自由。
如果郑飞以上帝的名义让他们去战斗,他们不会有丝毫犹豫。
远远望着他们,郑飞笑了笑,不去打扰布兰妮工作了,晃晃酒壶喝了一口,然后示意圣地亚哥跟过来,在小山坡顶停下脚步,面对着广袤无边的平原。
“要回去了伙计。”郑飞手背在身后,神情中充满着期待。
“是啊,要回去了。”
圣地亚哥仿佛是自言自语,情不自禁地微笑了一笑,夺过他的酒壶喝了一口。
“喂,谁让你喝我酒的?”
“咱俩谁跟谁!”圣地亚哥露出招牌式傻笑。
郑飞撇撇嘴,便继续眺望远方。
无聊的时候,他挺愿意跟圣地亚哥拌拌嘴,这个外表凶巴巴的大汉,其实内心很柔软。
在风中,站了有一小会儿,郑飞又把酒壶抢了回来,道:“回亚特兰大,你打算做什么?”
“去找维茜,我想死她曼妙的身段了!”圣地亚哥不暇思索地说,色眯眯地搓搓手,浸入幻想。
“嗯~找完之后呢?”
“上床啊!”
“......我的意思是,上完之后。”
“再上一次!”圣地亚哥吐舌头道,随后咳了咳,蛮正经地说:“我想回到家乡,拿分到的钱买个庄园,让我妈妈过好日子。”
闻言,郑飞轻蹙眉头,诧异道:“你有妈妈?”
“当然,只是我从没说过而已,她在乡下的财主家当女佣,起早贪黑地赚辛苦钱替我爸还债,那个死了五年多的老赌棍。”
“你怎么不早告诉我?”
圣地亚哥耸耸肩,道:“我已经好多年都没回家了,以前当军官的时候,整个乡村都为我庆贺,后来打了败仗沦落到码头当劳工,没脸回去。”
“哈,现在能衣锦还乡了吧?”
“必须的!”嘿嘿一笑。
顿了一会儿,圣地亚哥抬了抬眉毛,道:“还没说你自己呢,打算做什么?不会真要去带那个叫特蕾莎的女人吧?”
“嗯。”郑飞平淡回答,眉间,显露出一抹惆怅。
男人的惆怅。
“作死啊你,特蕾莎比布兰妮可差远了!”
“我知道。”他凝视着远方,举起酒壶啜饮一口,秋风掠过耳畔,他仿佛是说给风听:“但是,我说过会去带她的。”
但愿这缕秋风,能漂洋过海,将这句话带给远在万里之外的特蕾莎。
“嘿。”圣地亚哥摊摊手,不知道该说什么,只笑了笑,对他投去赞赏的目光。
“哦对了~”郑飞忽然想起了什么,眼皮一抬,道:“我还得去趟亚特兰大城的兵器店,给我们的投资商一笔钱。”
“投资商?”
“没错,还记得我们的第一艘船,新大陆号吗,上面装了十几艘全欧洲最好的舰载火炮,是一名军火商投资的。”
“喔,我记得,他叫博格是吧?”
“呀,记性挺好啊,我都忘了。”
“嘿嘿,其实我不傻。”
“嗯,我信~”
“......”
......
两周后的早晨,霜花满地。
阳光,倾洒在这片银白色的大地上,留下一抹令人心漾的颜色。
秋高气爽,远处的山脉轮廓无比清晰,天空也仿佛纯净了许多,那宝石般的淡蓝,不掺一丝杂质。
河里的鲈鱼被人们捕捞起来,晾晒成鱼干或是做成鱼酱,储存过冬的食物。
在北美大陆居住了几十年的土著们知道,每年冬天,这块土地都会被冰雪覆盖,很难再打到猎物,除非往南走几个月到热带地区(墨西哥),或者往北走到更冷的地方,那里生活着许多皮脂厚厚的海豹,肉质很不错。
货物,开始装船了。
由于河流水位太浅等原因,抛锚停靠在海边的船无法顺着河流进入内陆,只能通过人工搬运将货物送到海边了。
郑飞站在甲板上,双手撑着护栏,微笑。
这段时间,土著和文明社会人类的相处,出奇的融洽。
主要原因是土著比较乖,好骗,爱美的姑娘们有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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