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0.第670章 时空错乱(1/2)
屁股决定脑袋,这话真的没错。
随着身份地位的改变,很多东西都在潜移默化的发生变化,曾经的朋友变得逐渐疏远,隔阂悄然无息的产生。
秦致远并不愿意看到那样的情况出现,但很多时候也不得不接受,兰芳是个强调阶层的国家,“君君臣臣”是必须强调的核心。
要树立权威,就要接受和一部分属下产生隔阂的现实;要和部下打成一片,就不可避免的会出现持宠生娇的例子,这是鱼和熊掌的关系,不可兼得。
相对来说,还是前一种更能令秦致远接受。
刘子正在治理地方上,的确是比张添寿和秦浩歌更有能力。
汽车奔驰在釜山的街道上,秦致远感受颇深。
因为有规划局的参与,釜山的街道基本上都有二三十米宽,秦致远现在使用的是一个叫蓬莱路的主街道,宽度超过了50米,这在二十世纪初的城市中是不可想象的。
兰芳的城市规划局也算是经验丰富,早在科西嘉时期,在建设雷霆市和科西嘉市的过程中,秦致远手下就有一帮人积累了不少城市建设的经验,现在看来,那些经验已经转化为能力,而且愈发完善。
和兰芳的其他城市一样,蓬莱路也拥有庞大的街心花园,这对于提高城市整体形象,以及增强城市宜居性帮助很大,大概是每隔一两公里,能看到类似小公园,或者是小广场之类的公共设施,道路两旁也不时有供行人歇息的长椅闪过,过街天桥上更是种满了各式各样的植物,正是春暖花开的时节,长势旺盛的令人诧异。
不仅是公共设施,釜山的服务业发展的也不错,道路旁不时有装修富丽堂皇的门店掠过,各种酒店、旅馆、专卖店、餐厅不一而足,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服务业的兴旺能在一定程度上证明城市的发展程度,服务业的发展程度越高,就证明城市的发展程度越高,这是个相辅相成的关系。
或许是注意到了秦致远关注的对象,刘子正继续解释:“这些店铺很多都是公私合营,土地房屋都是釜山市政府的,商人们租用经商,若是资金不宽裕,釜山市政府就会采用公私合营的方式扶植,基本上是釜山市政府提供土地和房屋,甚至是一部分装修费用,来扶植商人的发展,在后续的分成比例中,釜山市政府大概会占据三成到四成的分红份额,当然了,商人也可以在后续经营的时候选择支付租金,那政府就不再参与分红,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商业发展,商人们对这种模式很认可,现在正准备向高丽其他城市推广。”
“不错,不过如果想要掌握正常的经营情况,你手下可要有一支精明能干的税务工作人员。”秦致远说的随意,并没有太放在心上。
城市管理,这对于刘子正和张添寿他们这些总督来说,也是一个摸着石头过河的过程。
就目前的全世界而言,不用说兰芳,就算是发展程度较高的英国、美国,在城市管理这方面也没有一个统一的模式,几乎所有的国家都是采用放任自流的自由经济模式,政府对于经济发展、城市建设等方面很少涉及,基本上奉行的理念是任由经济自行调节。
相对来说,兰芳的城市管理在全世界已经是相当先进的了,秦致远没有必要要求更多。
刘子正所说的那种模式,也不是没有隐患,主要是在对商家经营状况的把握上,如果没有一个精明强干的税务部门,估计釜山市政府能亏死。
“目前来说还没有多大问题,臣这边还是有税务部门的,虽然现在工作效率还不算高,但专业程度还算可靠,前段时间查出来两个隐瞒经营所得的商人,釜山市政府的处理办法是家产全部充公,当事人流放北疆区。现在看起来,威慑力还是不错,没有多少愿意以身试法的。”只要有强大的武力做后盾,刘子正就有足够的信心。
其实所有的犯罪行为,都存在一个犯罪成本和犯罪所得的问题。
如果犯罪成本远高于犯罪所得,那么没有几个人愿意以身犯险。
商人本身都是贪婪的,为了追逐利润,商人们可以不择手段,隐瞒经营所得之类的事自然也会发生,但如果隐瞒经营所得的后果是丧失现有的一切,估计也没有几个人愿意冒险。
“乱世用重典,在一定程度下有用,但也不是万用灵丹妙药,还是要谨慎,咱们现在的各种法律都在完善,主要还是要依照法律规定行事,不能随心所欲。”秦致远还是强调依法治国。
这个“依法”也是看情况,秦致远虽然在不断地强调依法治国,但其实在兰芳,不依法的情况还是很多。
比如秦致远遇刺后的几次处理过程,基本上都是抛开了正常的法律程序,直接动用军方实施“军管”的结果。如果按照“依法治国”的原则,那么在处理过程中的很多行为其实都是“违法行为”。
也可以理解吧,毕竟秦致远遇刺这种事的恶劣程度太过严重,这已经上升到“叛国”的高度,在这种前提下,扩大打击面,加大打击力度也很正常。
“我们还是制订了一些地方法规的,比如前段时间颁布的《釜山市城市管理规定》,里面对于这一类的事有明确规定,法庭也是按照《规定》判决,这也算是依法治国吧。”刘子正做事还是稳妥,没有留下太多的小尾巴。
兰芳有国家颁布的法律,同时各地也有各种地方法令,只要那些地方法令不和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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