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九黎部族(1/2)
农业由耜耕农业发展到犁耕农业阶段。水井数量急剧增加,用于引水排水,说明良渚文化出现了灌溉农业,这在中国大陆是首创的。灌溉技术大大增强了抗旱与排涝的能力,使稻作农业置于更加稳定的基础之上,为南方广大地区的农业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带动了当时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更促进了手工业的发展。因而制陶、治玉、丝麻织品、象牙器、漆器等手工业部门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尤其是精致的治玉工艺,表现了当时手工业高度发展的水平。
陶器以泥质灰胎磨光黑皮陶最具特色,采用轮制,器形规则,圈足器居多,用镂孔、竹节纹、弦纹装饰,也有彩绘。尤其是鼎、斗、壶的组合,构成了富有良渚文化特色的器物群。
在良渚文化的一些陶器、玉器上已出现了为数不少的单个或成组具有表意功能的刻划符号,学者们称之为“原始文字”。被认为是中国成熟文字的前奏。文字是文明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
竹木器制造行业有了一定发展。许多遗址都发现了木器和竹编器物,钱山漾遗址集中出土了200多件竹制品,说明这种手工业也成为一些氏族成员专门从事的生产劳动。良渚镇的庙前遗址,出土了木斗、木盘、木矛和木箭镞等一批罕见的木制品;宁波慈湖遗址也出土了木耜、木桨、木屐,还有用树杈制成的锛柄和镶嵌牙齿钻头的木钻,可见当时的竹木制品多么丰富。
良渚文化玉器,达到了中国史前文化之高峰。玉器包含有璧、琮、钺、璜、冠形器、三叉形玉器、玉镯、玉管、玉珠、玉坠、柱形玉器、锥形玉器、玉带及环等。
良渚文化玉器中除玉珠(管)、粒、璧等少数器形外,大都雕琢有精美繁密的纹饰,表示着每件玉器上凝聚着多量的劳动成果,制作者必须从日常的以获取生活资料为目的的那种劳动状态下摆脱出来,从事单一的玉器加工制作,而其生活资料则需要广大社会群体为其提供。同时,玉器器形比较规范,图案花纹雕琢规范,体现其制作过程中脑力劳动成分的增加,出现相对独立于简单体力劳动的趋势,脑力劳动与体力劳动的分工差别已经形成。
良渚文化的玉器制造业,承袭了马家浜文化的工艺传统,并吸取了北方大汶口文化和东方薛家岗文化各氏族的经验,从而使玉器制作技术达到了当时最先进的水平。瑶山的一座墓中出土了玉匕和玉匙,是良渚文化首次见到的珍贵餐具。制造石器的工匠们已经完全掌握了选择和切割石料、琢打成坯、钻孔、磨光等一套技术。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础上,良渚文化时期的社会制度发生了激烈的变革,社会已经分化成不同的等级阶层。贵族墓地,大都建有人工堆筑的大型墓台,具有宽大的墓穴、精致的葬具,特别是随葬有一大批制作精美的玉礼器。与其相对的则是如徐步桥、千金角、平邱墩、吴家埠、庙前等遗址所见到的小型平民墓葬,它们不具有专门的营建墓地,只是散落在居住址的周围,墓穴狭小,随葬的只是简陋的陶器及小件的装饰用玉饰件。
大型墓台的营建工程量巨大,特别是象莫角山这样的非当时人们物质生活需要的大型基址,使得我们不得不十分钦佩良渚文化时期人们的营建能力。如此大规模的营建工程,需要一定的社会秩序来加以保证,否则是难以想象的。而建立这种社会秩序,又是与当时社会等级差别的产生有着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在良渚文化时期,在氏族和部落里已经出现了具有很高权威的领袖人物,有着组织大量劳动力进行这类大规模营建工程的社会权力。
以用玉制度为核心的礼制产生。贵族墓之间、贵族墓与平民墓之间随葬玉器的种类、组合差异,以及平民墓中有无玉器随葬的差异,构成了良渚文化用玉制度的等级差别。大型玉礼器的出现揭开了中国礼制社会的序幕;贵族大墓与平民小墓的分野显示出社会分化的加剧。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良渚文化中发现的一些制作精致的刻有繁缛的蟠螭纹或鸟禽纹图案的陶制双鼻壶、鼎、斗等器形,均出自贵族墓,它们可看作是用玉制度在陶器上的反映。
礼制的核心是体现人们之间贵贱、上下、尊卑、亲疏的隶属关系。良渚文化的用玉制度正是表现了这样的关系。以用玉制度为主要特征,表明了良渚文化礼制的产生,这无疑是社会发生质变的表现。良渚社会已从荒蛮的史前期踏入文明的社会。
九黎氏族部落在这一带兴农耕、冶铜、制五兵、创百艺、明天道、理教化,为中华早期文明的形成做出了杰出贡献,成为中国农耕文明的重要发源地之一。
炎帝神农氏姜榆罔王朝统治末期,诸侯相互侵伐,暴虐百姓,良渚文化后来居上渐渐成为长江流域的统治中心,实力超过了炎帝神农氏,当时几乎占据天下一半的领土。而全盛时能够控制整个长江和黄河流域的炎帝神农氏被迫回缩到黄河流域,迁都河北涿鹿。
此后天下三分:长江流域的良渚文化(炎帝神农氏后裔建立的强大九黎部族)、黄河流域的炎帝神农氏(中原正统王朝)和长城以北辽河流域的红山文化(有熊氏)。
其中良渚文化占据了铜矿的原料产地,能够大量制造青铜武器。《管子·地数篇》说:“葛庐之山发而出水,金从之,蚩尤受而制之,以为剑铠矛戟,是岁相兼者诸侯九。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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