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进化(1/2)
天种与地种,号称末世时代的神奇双种,它们是末世时代的天赐。
不过天种是黑夜之中的万里明灯,在任何地方降临都将引起巨大的骚乱。天种一临,生命成堆,杀到尽头,只有最后的胜利者享受天种。没有任何可能可以让一颗天种保留下来,因为任何一个地方都有饥肠碌碌的生物等待着进化。
至于地种则完全相反,地种就如同一颗透明的蒲公英的种子,随风飘扬,散落在全球的各个角落之中。
地种没有气息,不会散发任何宣告自己存在的东西,所以它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
一颗价值连城的地种飘过人类的眼前,一千个人类之中,九百九十九个人都将看不见。剩下一个人可以发现地种,那绝对不是因为他看见了,而是因为他走运,机缘巧合就发现了地种。
至于发现地种之后,他能不能知道地种的作用,将地种变成自己的战斗力和生存实力,这又是一个未知数。
当然,地种纵然无声无息,无影无色,完全透明到不含一丝杂色,但还是有迹可寻。
经验丰富的秦暮,只要仔细观察一定的时间,还是能够看见地种。
所以他仔细观察了苏芷的全身,就基本可以确定,她的身上确实没有地种。
确实有一点遗憾,因为地种实在太难找了。
透明而且随风飘扬,这样的东西实在是不好找啊。纵然秦暮占了重生的优势,真正确定拥有地种的人或者地方也没有多少。
艺术院校的异世界通道打开事件,秦暮就有了会一会苏芷的想法。就是因为上一世,火凤凰苏芷就是少数拥有地种的能力者。
不错,秦暮就是在想,如果足够的幸运,他可以顺便抢了苏芷的地种。
至于抢夺他人宝物的对错问题,秦暮压根就没有想过。就是想了,在他的眼中。所有增加自己实力和增加自己求生能力的行动,都将是正确的选择!
别忘记了。七十亿人类的赛跑已经开始,只有一千万人口得以幸存。而如果要想在一千万人之中,再占得高位甚至是统治地位,就更需要不顾一切的强大了。
可惜啊,秦暮不走运,苏芷倒是很走运。因为她在不知不觉之中,就因为没有而保住了自己将来必将得到的至宝。
不过虽然遗憾。但毕竟还不是不可接受。
毕竟天种得到了,背包里面还有一副完整的莱姆壳甲,这样的收获已经算得上是大丰收了。
对于地种的问题,现在还是暂时放弃吧。
秦暮这样想着,双脚则是不停的跳来跳去。他接连用力的跳起,把自己从天台的最右边,轻松跳到了天台的最左边,再等一下又跳到了天台的最前边。他就在天台上面,一跳十几米远的蹦来跳去。倒不是突然耍起了杂耍。而是为了闪躲一些不怕死冲上来的小动物。
秦暮现在当然很强,眼前天台上面的这些动物,随便哪一只秦暮都可以一根手指头掐死。
不过现在的秦暮。对于某些小动物,也依旧是头痛不已。就譬如成群结队的一群蚂蚁。
秦暮确实可以轻易的掐死任何一只蚂蚁,可是这么一群蚂蚁,他是杀不胜杀,也杀不完啊。它们还哗一下涌上来,试图从秦暮的双脚爬上他的身体,进而爬到秦暮的手上吃到他手里面的天种。
固然它们伤不了秦暮,但秦暮现在也确实没有手段将蚂蚁瞬间全部杀死。
冻结箭可以做到群攻,但使用冻结箭打蚂蚁群,秦暮还没有奢侈到这种程度。
所以到了最后。秦暮只能选择闪躲。
不过看着狼狈,其实也轻松。随便跳开一段距离,蚂蚁就追不上他了。不过蟑螂群又来了,成百上千的蟑螂让人恶心,秦暮也懒得动手了,干脆继续跳开。反正跳跃起来又不难,轻易用一点力气,就可以让蟑螂老鼠们追半天了。
秦暮轻松之极的闪躲着,苏芷他们可就是危险无比了。
蚂蚁、老鼠、蟑螂、蜘蛛这些动物虽然渺小,可是看起来恶心啊,而且成群结队的聚集起来,那更是让人恶心到浑身颤抖反胃。
动物大军往他们身上逼近,一只只都试图爬上他们的脚,直冲他们手上的天种。
他们也是很快发现了问题,毕竟钟书刚刚扔了天种,她就没有受到围攻,那问题就很明显了啊。
苏芷一边尖叫着,一边不停的甩着腿,将爬上裤脚的蜘蛛、蟑螂什么的都通通抖落甩掉,但也不济于事,因为动物们前仆后继的爬上来,抖掉一只,更可能爬上两只来!
钟书尖叫着脱了外套,挥舞起来,帮苏芷不停的打跑这些恐怖的小动物们。
钟书一边挥打,一边尖叫道:“快丢掉,快丢掉,那就是一个陷阱!”
苏芷没有扔掉手中的天种,因为秦暮诡异的笑容,还有现在小动物们的疯狂追捕,都让她觉得,这东西肯定极为重要!
苏芷不想扔,高衍平却已经扛不住了。
苏芷还有钟书在一边不停的挥舞衣服拍打,他可是只能一个人硬扛啊。不到一会,他就被包围了,哪怕他踩死蟑螂无数,踢飞老鼠无数,照样挡不住数量庞大又疯狂爬上来的小动物。
他的腰上,背上,大腿上,甚至还有衣服里面,到处都是爬来爬去的小动物。
他实在挡不住,真想扔掉手里面的天种。
不过他也是好命,他刚刚想要扔,就听见苏芷大声叫道:“你们看!快看啊!”
高衍平抬头一看,便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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