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1/1)
等那些人都走了以后,黄哥走到常欢和张起面前:“您们二位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儿我打断他们的退。”
张起从兜里掏出一包烟散给大家:“今天麻烦你了。”
黄哥笑:“嘿,客气啥,老大走的时候吩咐过我们看好场子。我虽然是个混混,但也晓得把家乡建设好了,大家伙才能生活的更好。您们就放心,再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我头一个饶不了他们!”
李婶他们倒是被地上那血迹吓的脸色清白:“大兄弟,你这口袋里装的啥?”
“你儿子啊。”黄哥随口说,把李婶吓得直接瘫倒在地。一旁的人赶紧把她扶起来:“别倒,你儿子屁事儿没有。”
这边黄哥已经解开麻袋,李婶的儿子满身是血活泼乱跳的站了起来:“妈,我没事儿。都是猪血。”
李婶惊讶,原来她儿子回来的时候正好知道碰到黄哥他们。又怕黄哥他们真闹出事儿不好收场,就想了这么个办法来吓唬他们。
别说,效果显著。
至于张起常年在刀口上生活的人哪能分不清猪血和人血,所以他拉着常欢站在一旁看黄哥他们唱白眼。一出双簧唱下来,那些人果然就怂了。
常欢本来想陪他们点钱,可一想人心不足蛇吞象,他们都大大方方的登记赔偿了,还搞这么不要脸的一出,索性只出了修缮墓地的费用就不管了。
马路依旧在修,布莱恩的电影也开始拍摄。金灵玲作为形象大使的招牌已经打了出去,再加上张起他们在电视报纸上公布招商引资的计划,很多有点眼里的人准备来参加座谈会。
苏哲和陈莫庭第一个入股,其他相熟的友人也奔走相告介绍了很多企业投资者给常欢,这场座谈会开的那是相当圆满。
所以说,人际关系非常重要。
转眼就到了下半年,厂子已经建好开始生产,广告也投放出去一时之间变得家喻户晓。很多大型超市都在抢货一上市就被抢售一空,各家都在补货。
老王见全国闻名,那走出去腰背挺的老直,走哪儿都不忘出差糖送人。大家送了个外号给他——送糖神手王老五!
马路修好之后,家长的规划建设也开始进去正轨。布莱恩拍戏的野桃山也收获了一山的野桃,往年野桃山上的桃子大多数是挂在枝头自己烂掉的,今年因为布莱恩拍戏的缘故使得野桃山人气十足,桃子大部分都被人摘光了。幸好村长钟大表有主见,提前召集了村民去巡逻,就为了维持野桃山的原生态。
一时之间整个村里都弥漫着新气象,很多在外面打工的人也逐渐回到家乡加入建设家乡的大队伍。看着一切事情都秩序井然的在进行,常欢也很高兴。
因为一切都进入了正轨,常欢也回到北京开始自己的学业。转眼又到了年底,布莱恩的电影终于杀青。
金灵玲和江南特意约了常欢出去吃饭,吃饭的时候金灵玲忽然说自己厌倦了娱乐圈想退出影坛,常欢和奇怪:“不会是因为最近的新闻吧?”
因为她和江南一起拍了《上神》这部qingsepian国内的媒体一时间诛笔讨伐,把金灵玲批得体无完肤,尤其是她当初复出影坛时所说的那句话,也被媒体大肆讽刺,说她为了进击好莱坞把自己好不容易穿好的衣服,又给一件一件的tuō_guāng。
金灵玲笑了一下:“不是,拍这部剧我不后悔。只是厌倦了那种生活在镁光灯下,做什么事情都放大无数倍放在人们眼前的生活。”她洒脱一笑,从包里掏出一个请柬递给常欢:“我要结婚了。”
“啊。”常欢吃惊:“和谁?”问话的同时,手里的请柬已经打开,她看了一眼觉得特别神奇:“秦肃是谁?”
江南在一旁笑:“灵玲在纽约街头和一个男人一见钟情。”
金灵玲捂脸羞涩笑,常欢大喜:“恭喜你呀灵玲,你们结婚我一定去。”
“谢谢你的祝福,秦肃呆会儿就过来。”
“坐等。”
秦肃是个三十五岁的中年男子,看起来成熟稳重,和金灵玲很相配。从言行举止间也看的出来,秦肃很在乎金灵玲。
好朋友找了幸福,常欢自然为她高兴。
吃过了饭,秦肃和金灵玲先行离开。
江南和常欢继续坐在饭厅里面等张起,看着江南落落寡欢的模样,常欢叹了口气:“既然喜欢为什么不说出来?”
江南勉强笑了一下:“或许也没那么喜欢,只是年少时的一个梦而已。况且……”他拿勺子搅着杯里的咖啡,勺子碰撞着杯檐发出清脆悦耳的声音和着江南低沉的声音传了过来:“她不会爱我。”很早以前我就知道,她永远都不会爱我。
常欢听着叹了口气,爱与不爱之间,真的强求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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