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2/3)
最犟。这会儿李念乖巧的点头,说也想再见见哥哥,一方面为她找到亲人高兴,一方面也忍不住失落:结果,这个妹妹,自己还是留不住么?何栗很开心,他看得出妹妹的态度松动了。本来么,也不是什么天大的事儿,怜怜本就是个懂事儿的孩子,上次闹脾气走人,也是一下子没转过弯来,这会儿想开了,他这个最懂事的妹妹,又怎么会记恨双亲呢?
“六娘都这么高了!”何栗在胸前比划着:“你那会儿最喜欢抱着她荡秋千,她胆子大的很,一点都不知道害怕。”
“六娘原本就调皮。”李念在脑海中寻找着最小的妹妹的痕迹:“有一次快到秋天了,阿娘让人把大毛衣服都拿出来晾凉,女使们拿了梯子爬到柜子顶翻东西,之后的小半天大家伙儿都找不到六娘的影儿,乳母跟女使都要急疯了,结果快到哺食的时候听见她在柜子顶上哭,她趁人不注意顺着梯子爬上去,就在柜子顶睡着了,睡醒了,饿了,才发现自己下不来了。”
何栗忍笑道:“这是我去开封以后的事儿吧?不然我不会不知道。这么有趣的事儿,竟没人告诉我。”
李念轻声说:“谁会告诉你呢,因为这个,六娘的乳母跟贴身女使都被赶走了,她哭了好多天。”如果这世上有一本嫡母守则,那李念的嫡母,一定是完全照着守则来的标准嫡母,大度,公正,赏罚分明。可是,嫡母,终究跟生母,不一样,为了表示对庶女的关心,她赶走了人们眼中不够尽责的乳母与女使。却并不在意,这两个人,对于一个两岁的没有妈妈的孩子来说,是她几乎全部的温暖来源。
李念轻轻摇头,努力把这些乱七八糟的想法抛到一边,阿娘已经很好了,对于不是自己生的孩子,已经是够尽责了。她扪心自问,易地而处,若自己有一天嫁人,丈夫有了异腹子,她可能做到这个地步?不不不,自己压根儿就不能忍受像阿爹那样的的丈夫吧!
这些天,何栗下班便往李念这里跑,他并没有催着李念做决定,他相信李念会做出正确的选择,而做出选择,需要个过程,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经历过那些事儿,她心里完全没疙瘩那是不可能的,与其逼着她立刻回家,还不如慢慢来。血浓于水,三四年的相处,怎么代替的了骨肉亲情,几个谈不拢兴趣的朋友,怎么比得上志趣相投的兄弟姐妹!
李想越发患得患失,他早把李念当成了自己的亲生妹妹,他是真舍不得李念离开。可看着李念这些天每天翘首期待何栗到来的样子,他也明白,有些东西,不是他能够给李念的。
“阿念,你若真的想回家,真的想跟你阿爹阿娘跟哥哥在一起生活的话,不用顾及我的……”虽然心里不好受,可面对李念,李想只能强压了心中的不舍,毕竟,血脉亲情不是那么容易割断的:“阿念长大了,过几年也要嫁人了。你大哥说的也对,回了他那里,可能更好找人家。阿念,我希望你过的快快活活的,每天能读你喜欢读的书,交一大群谈得来的好朋友,以后找个,跟你情投意合的好郎君……阿念,阿兄希望你过的快活。”
李念很难受,她舍不得李想,舍不得大家,可看着大哥何栗那期待的眼神,她又实在不知道如何拒绝。
“阿念,回家吧!过阵子正好就是中秋了,正好可以跟一家人团圆。”何栗微笑着递给李念一本书:“这科新进士的词选,我想你一定喜欢。”
李念接过书,正不知道如何接话好,却听见何栗又说了一句话:“过节热闹一下,你也就可以收收心,把丢下的功课都捡起来了。言容德工这些东西,马虎不得,你丢下这么些年,补起来怕是很辛苦。”
李念呆呆的抬起头,看到何栗的脸上和煦的微笑:“我替你看了一个好人家,阿爹阿娘也都觉得很不错。是前科的进士,才刚刚三十岁,如今是从七品的著作郎,年初才死了妻子,他相信我的妹妹一定是很好的,所以还没见过你就已经答应我了。怜怜,好好的补课,别给家里丢脸。”
作者有话要说:似乎有妹子很疑惑,为什么我说宋朝很开明的同时又写出何家这样的一家人?
其实不奇怪啊,开明是相对的开明,是大环境的开明……但是再开明,那也是个男权社会,是将近一千年前父权,夫权的社会。
那个为了表示对丈夫的忠贞割掉自己鼻子的女人是什么朝代的?三国!她得到了男权社会各种的赞美啊……记载了这件事儿的《列女传》成书于汉朝,脏唐臭汉不是白说的,那是个歌姬可以当皇后的年代,女性地位相当高了,可主流社会起码在面子上,还是要赞颂一下忠贞的。而存在真的非常在意这种事情的家族,也是很正常的。
再说说元稹,大家都知道,崔莺莺的故事的原型是元稹的fēng_liú韵事,这货勾搭良家少女,跟人家上了床,答应了娶人家,等他当官了,理直气壮地表示这个女人不贞洁,不安于室,娶了她必然有祸患……然后娶了别人。许多年后他回“崔莺莺”的家乡,人家出嫁了,他自称表哥去探访,人家不见他,他还慨叹这女人真是无情- -++
这个故事未必全是是真的,许多细节其实是后人推断的,我只是用这个非常典型的例子打个比方:在大环境相对开放的唐朝,元稹,这货可以理直气壮地嫌弃对方不贞,不娶人家。这种论调他敢说出来,那就是有市场,主流社
第2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