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2/2)
惯严密的逻辑,除非精神极度亢奋,否则每句话出口前都要把前因后果理清楚,这种情况下不慢才怪。更糟糕的是,他还有轻微的强迫症,一个话题结束之前绝对不肯转向另一个话题,这次没说完的话下次遇到这个人,只要开口就一定要把上次的话题结束掉……而这样的后果就是,被李想喜欢的人大部分会被他这个古怪的习惯吓到,熟悉他的人还好,不熟悉的人,往往在了解他之前就已经对他敬而远之了:毕竟大部分人都不会有兴趣听他把扁担勾的学名叫做中华剑角蝗,又叫中华蚱蜢,属直翅目锥尾亚目蝗总科剑角蝗科剑角蝗属,吃什么东西体型特征分布区域之类的东西统统讲一遍的,而话题的起因很可能只是自己随口说了一句:这种尖头蚂蚱真少见……其实李想只是想尽他所能给出让对方满意的答案,但他不知道,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像他这样习惯对各种事物追根求源。他这种认真的态度只会让对方觉得他是个怪人,而根本意识不到他看似奇怪的行为下隐藏的是李想努力想要对方理解的心情。
很显然,李想是喜欢赵先生跟李娘子的,所以他较真的毛病又开始屡屡发作了。赵先生被他气的脑袋疼,他是个大度的人,见识也广,不会觉得李想是存心气他,这一点上他跟妻子的看法是一致的:非凡的人总有古怪的行径,而李想这个较真的毛病真不算什么奇怪的。虽明白,可能不能受得了又是另一回事儿,更气人的是李想的逻辑很严密,想要在道理上说过他是不可能的,至于想要引经据典在以文学方式压倒对方——对不起,李想听不懂,听不懂的情况下他会虚心向对方请教他引用的典故是什么意思,然后在认真的讨论这个典故的真实性合理性最后依然在逻辑上把对方打倒……
可不管如何对李想这个习惯受不了,偏赵先生却不是会因为这些琐事而迁怒进而不搭理对方的人,他教养极好,屡屡被李想堵的够够呛,却也最多最少说几句,并不往心里去,也没有因此而疏远李想,李想觉得他是个很好的人,在他面前越发的毫不掩饰自己这个臭毛病。
李想一笔一划的练字,他的硬笔字写的也就一般,更别说毛笔了。依照他的看法,除非是做书法家,否则毛笔这个东西实在是太浪费时间了。他也曾建议赵先生不要教他怎么写了,会认就行,他又不可能去考状元,平日里需要写东西的话用炭笔或是羽毛笔就可以啊,又快捷省事儿多好啊!但是他这个想法一说出来就被骂了个狗血喷头:
“不考状元就不用写字了?这是什么歪理?你说你会写字,可却连毛笔都拿不得,到外面谁能瞧得起你?被人张口叫村汉闭口叫莽夫很好听么?”
李想虽然很倔,可是有道理的话却绝对是虚心接受的,赵先生才说了两句,他就点头道“好,我练字”,把以为要跟他掰扯半天才能讲清楚的赵先生憋的够呛。
这会儿赵先生看着李想一笔一划心无旁骛的写字,自嘲的想,赶明儿瞅哪个朋友不顺眼,就领了李想去气他!绝对谁也别不过他。他却没想到,李想的逻辑再好,也是因为他能听得下去才屡屡被噎住,换了别人,硬是不搭理李想不就没事儿了?李想说话又慢,抢白他其实是最容易的事儿;赵先生更不知道的是,李想也不是跟谁都肯说这些话的,看不顺眼的人,他理都懒得理的。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就暂定每天上午十点发文吧,亲亲每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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