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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2/2)

他并不喜欢水煮的菜蔬跟腊制的肉制品。前几日小桃才给李想缝了兔子皮的手套,今天又给他拿了熏球……李想有些内疚,这阵子他净忙着纸坊的事儿以及给小娘子们上课,不知不觉对小桃的关心少了很多。

“一会儿上街,我与你买个珠钗带带。”李想小声跟小桃说。小桃抿嘴一笑,声音也压得很低“小乙哥给奴买簪子,给其他小娘子买什么?”李想愁眉苦脸道“你便说是你自己掏钱买的吧,我是个穷鬼,可买不起这么多小娘子的簪子。”小桃扑哧一下笑出声来,扯了他回房换衣裳“今日进城,好歹穿身体面点的衣裳,娘子昨天给你捎来的那件羽缎儿直裰就很好……”

李想苦着脸道“小桃姐,换一件成不成,我又不是十几岁的少年郎,那红彤彤的颜色,怎么穿的出去!”小桃嗤道“特特的给你做了,难道你还不穿不成?那料子起码值八十贯,看着就体面。”一听这话李想更不肯穿了“我坐个驴车进城,就是穿八百贯的衣裳也体面不到哪里去。”话是这么说,到底没拗得过小桃,还是换上了那身深红的衣裳出了门。

加上小桃,跟着李想一起出门的有整整八个小娘子,李想一到院子就发现大家都穿的很是整齐,虽没什么好衣裳,可头发却都抹了油,脸上擦了香脂,嘴上甚至涂了口红——这都是李想实验制作润肤膏的时候顺便弄出的副产品,虽然颜色单一,色泽也有些艳了,可到底都是青春年少明媚动人的小娘子,随便擦点东西都越发显得光彩照人。

李想身上的新衣裳果然得到了小娘子们善意的嘲笑:这是谁家的新女婿,打扮的这般整齐?李想这阵子早被这些小娘子调戏的皮都厚了三分,也不像一开始那样一不小心就脸红了,嘿嘿一笑便跳到了车辕边,冲几个年纪较小的小娘子跟小桃招手道“怜怜,阿暖,九娘,你们跟着你们小桃姐到我这里坐。”

怜怜九岁,阿暖十一岁,九娘十二,这三个小娘子是被拐的姑娘里最小的三个,李想觉得这些小家伙实在是最可怜的,还是孩子呢就无家可归了。尤其是怜怜,看着就让人觉得她是个小可怜,一双眼睛大大的,总是不言不语的坐在不引人注意的地方。怜怜的情况跟大家都不一样,不是父母没来接她,而是她压根说不清楚自己是哪里人,只知道住的地方叫做何家坳,这种名字多了去了,哪里能找得到?更不要说她一口的南方口音,显然不是附近州县的人。这也难怪,这年月好多人一辈子都走不出自己住的方圆几十里地,只知道自己村子叫什么,甚至连属于哪个县都搞不清楚。

李想看怜怜坐在车厢角落里,几乎缩成一团,便把熏球塞到她手里“拿着这个,炭烧完了就跟小桃姐姐要。”怜怜接过熏球,呆了好阵子才轻声说“谢谢阿郎。”李想越发的觉得自己粗心,先是小桃,再是怜怜。自己整天晕头转向的忙些什么乱七八糟的啊!把小姑娘丢给别的大姐姐照顾就不管了,她们每天都要工作哪里有时间多陪这孩子,小姑娘分明都有些自闭倾向了,自己怎么就没早点发现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怜,你出场了。

我欠了你六年的文,现在加了利息还你…………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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