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难找回爱人(1/2)
强子终于完成了查找丹丹身上的黑痣确定她的真实身份,他不知道林木为何要缠着丹丹不放,想要丹丹重新回到身边吗?在已去的岁月里,林木在毒海昏昏噩噩度日,从来没有提过丹丹的名字,出门没几个小时突然带回丹丹的消息,而且执着、认真的摆上重要的人生话题,是想妻心切还是想找回过去两人生活在一起的美好日子?他戒不了毒何苦要缠着丹丹不放呢?假如丹丹回到女儿身边他有多大的本事搞好爱情、毒、家庭、女儿的关系?诸多的问题在强子心目之中是个解不开之谜。
依强子的看法和判断,他想要丹丹回到身边的想法微乎其微,因为丹丹在他身边受够了委屈,受不了林木的野蛮行为,忍辱吞声之中忍痛割爱,冲破家庭暴力的重重枷锁,抛弃家庭和女儿,为自由、幸福的生活做殊死的抗争。林木单方面闯入以及非要争取她回到身边的希望变得扑塑迷离,十分渺茫。
强子从女子会所走出来就直奔和林木约定的地点,街道上的车辆来来往往,来回穿梭,两旁店铺的人群进进出出,各种各样的商店、食馆、茶楼接连不断地排列在一起,形成一道亮丽的城市风景线。人行道上人来人往,擦肩而过,热闹非凡。
强子穿梭人群之中,疾步向约定的地点走去,他的视线穿过来来往往的行人,老远就看到林木、阿玲等候在那儿,他飞快地走过去。
林木见到强子急切地问,怎么样?是丹丹吗?
强子说,别扭死了,这种事你也让我去干,搞得我脸都没法向哪儿搁。
阿玲问道,这么说林木的老婆就在女子会所上班?你确定是丹丹了?
强子说,没错,我找着黑痣验明正身了。一点也没错,你没认错人,是你的老婆、是丹丹。
林木显得十分痛苦,说,原来她跑到那鬼地方卖身,我以为她跑到哪儿去了,这么多年来一直没回家看望我们,自己的女儿也不想看一眼,令人不可思议。这种女人一点良心都没有,她可以恨我,甚至可以打我、骂我,可以恨我一辈子,把我往死里打,但没理由恨自己的女儿。多年来,每当小米哭闹要妈妈,想见妈妈的时候,你说我这公鸡带小鸡的是啥滋味?那是男人的自悲,血与泪的怒吼。早知如此,我没必要娶老婆,找一个无情无义,六亲不认的女人生了一个没娘的孩子,我不必带着一个尾巴愁这愁那的。
强子批评林木所作所为,说,你没必要谴责自己,怪丹丹了,是我们践踏自己,害苦自己,我们没理由怪任何人,恨任何人,我们要怪要恨只能恨毒作孽了我们的心,让我们活在阴暗的世界。在毒海里玩命的人娶不了老婆的,因为我们的感受,我们的生命凌驾毒之中,哪有心思感受生活,享受生活,我们没法体会正常人对家庭、爱情及生命的奢望和美好生活的向往与追求,我们要的是毒而不是人为的关系,我们害苦了自己拖累家人,你和丹丹之所以走到这一地步是咎由自取也怪不了丹丹和家人。
林木说,我不该这样子啊,我害苦了自己且不说,到头来害苦了老婆、孩子、父母亲,我不安啊。
林木对此表示忏悔,但他无法摆脱毒的困扰。
望着林木沮丧、悲观的神色,强子不想发表更多的见解和异议,他知道林木是心血来潮的摆布,对茫茫毒海之路的反悔,满足毒之后对毒的痛恨发自内心的呐喊,但以他的实际情况,毒依赖的心态而言,他只不过是发泄对毒的愤恨以及看到妻子出家当小姐的愤怒之情。
林木情绪失控地惊叫起来,说,我要把她带回家,把她带回家去,我对不起丹丹!
强子劝道,林木,你冷静一点,丹丹离家出走当小姐已构成事实,你也只好认命了,顺其自然,有些事由不得你。
林木跨开脚步,急着向女子会所奔去。
阿玲加快脚步拉住他的手,说,林哥哥,莫冲动,冲动是魔鬼,到头来吃亏的是自己。你在女子会所胡闹挨打,人家已注意上你,你再去闹场,缠着丹丹不放,人家不打死你才怪。别小看女子会所里面风平浪静,但幕后养着大批‘鸡头’充当小姐的保护伞,谁敢欺负小姐叫你死无葬身之地。各行各业都有行规,丹丹进入那鬼地方想出来我看也是难上加难。你这样情绪失控,胡闹下去也只能添麻烦和打击,不会达到预期效果,有些事还是放开一点,别缠着她心里不好受。
林木冲动地说,为什么?她被人控制永远当小姐了?
强子说,阿玲说的对,我劝你别去缠着丹丹,到时候吃亏的是自己,有些事由不得你去想,也由不得你去做,丹丹既然已在那鬼地方,你没必要放在心上,由她去呗,管她那么多。我记得以前有一个喝酒的好色之徒在女子会所闹事,结果被鸡头打得遍体鳞伤,满脸是血。
强子想阻止林木冲动的行为。
阿玲对干这一行的内在事情有所了解,说。其实你不知道女子会所里面内在的事情,进到会所里面的小姐都是受到控制的,要离开也得经过他们的同意才可以安全脱身,不像嫖客一样想进来就进来,想出去就出去,丹丹进到里面想出来也由不得自己。
强子说,林木,丹丹已是出家人,有些事由不得你去想,也不是你想争取她回到身边就可以得到的,那儿的规矩不像林东路、三房里、马街自由市场的小姐,小姐孤身寡人想在这儿等候出钟就在这儿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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