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遗嘱8(2/2)
不懂女人的心思,虽然我自诩擅于把握人性和人心。其次,我会继续投资生意,让钱生钱。到国外,我当然不会再从事走私这类的违法生意,我要从事正当生意。如果在规范的环境下人们能够通过体力和脑力光明正大的挣钱,谁还会冒着危险费尽心机走违法的路径呢?
最后,我会拿出我挣的大部分钱成立慈善基金,继续资助国内那些穷困的农村孩子和民间公益组织。我有一个梦想,我的梦想是让每个农村孩子都不再重复我的悲剧,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摆脱“奴”民的命运。只要不我死,无论我身在何方,都会向着我的梦想而努力。
说起来非常可笑,中国人竟然不能在自已的国家建立慈善公益组织,你想从事公益活动,只能把钱捐给官办的红十字会和中华慈善总会等这类行政机构。
我不是因为跑到了国外才说这种风凉话,而是现实国情。你是律师,应该了解这种现状,在国内,个人无法办理慈善公益组织,只能挂靠在那些官办的慈善机构之下。
国外有些媒体笑话中国的企业家都是守财奴,不愿意把自已的财富拿出来回报社会。这些外国人不了解中国国情,并非中国的企业家没有爱心,而是他们的爱心奉献无门。
在中国有许多企业家想搞慈善事业,可是他们行不通,他们无法成立自己的公益慈善公司,他们只能把钱财捐献给官办的公益组织,比如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等。
我以前也给这些官办的公益机构捐过很多钱,后来我再也不捐了。因为这些公益机构就是行政机关,他们的员工都是国家公务员,我们公司和个人捐的钱对他们来说就象那些行政机关得到财政拨款一样。
所以,我也后再不给这些官办机构捐钱,要捐我也是直接捐助给那些贫困家庭。但是,那些个人创建的民间公益组织我会一直捐钱,并且还要大力扶持他们。
在广东,在深圳,有好多打工仔创建的公益组织,他们的规模很小,管理很粗糙,名字很简陋,甚至只是象打工者之家这类小作坊。但是,他们充满了活力和生命力,他们这些草根公益组织才是以后推动社会进步的原动力。
我曾经资助过几个这样的草根公益组织,跟他们的创建人聊过天,当然,我是通过电话或者网络,我从不以真面目见他们。这些草根公益组织的创建人都是农村出来的青年,他们上过大学,有文化有思想有热情,他们有着强烈的抗争精神,他们努力想改变农民和农民工受歧视的不公正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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