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二七章 定心(1/3)
陈赓接到段月泉的电报,知道暴动以后的农军没有解散,这事是存在的。他是总部的副秘书长,知道总部发过通知,取消他们的红党资格,其实是保护他们。但是已经举行的暴动,确实是违反法律的;农协会与仕绅结仇很深。
这些暴动是在总部下发停止暴动之前进行的。总部是要负责解决的。尤其是现在湘赣边区还有几只不小的游击队,是平江暴动之后上山的队伍。
现在湖南省独立五师还在清剿这些游击队,该师1团长彭得华还曾经请示如何对待这些同党。当时少奇回答的是,让他们分散下山,隐蔽转移到赣南。
陈赓认为少奇这只是把问题推后了。但也无原则错误。只是保留了历史的秘密,而不是新增了秘密工作。伍豪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伍豪还抱着希望能够跟国民党争一下未来的执政党地位,所以很在意公开化。伍豪认为秘密工作损害不是对手,而是自己党的原则。慢慢会侵蚀党的健康新思维。因为人性中总是倾向秘密地做些事情。但这种做法对于公务来说,无论是形式上秘密,还是本质上秘密,都是有害这个组织的。
陈赓赞同伍豪的原则。如果你只是形式上不公开,这件事本质上你可以公开给任何人;就是说本来可以公开的东西,你忘了,或者本能的不公开,即使是好事,也让人怀疑你的出发点。
他会说你完全有可能做坏事,只是现在没有找到,或者还没有做。你还怎么抨击国民党?
至于实质上的有不敢公开的秘密,就更不应该了。那就是怕惩罚,或者用秘密方式去谋取团体利益。
陈赓决定独立处理这件事情。他让彭雪枫带着三期同学回来,详细汇报这些年的生活情况。
陈赓见到这个三期学弟,他叫周邦彩,26岁,1902年出生于唐河县。1919年从县立高小毕业后考入开封河南留学欧美预备学校,1924年夏考取南京东南大学,同年12月考入黄铺军校第三期,周逸群发展的下线。参加了北伐和南昌起义。南昌起义时候归属贺龙和周逸群的20军第三师。清共之后,南昌起义之前,已经在唐河县和桐柏山发展了游击队。他是中间接到命令,抽空去参加了一次南昌起义罢了,桐柏才是他的根据地。
周邦彩在土匪杆子里也是参谋长,生活的还不错。他说:“他们本来也想投奔贺龙,但土匪们不愿意。他还是想控制住土匪,不让他们祸害家乡。所以一直没有去找出路,不是他们不服从党的政策。”
陈赓说:“现在的党,就是一个工人党,党员进出党很随便。因为都是公开的政策,所以也不怕叛变了。你不用在意党的问题。现在的问题是你以前执行党的政策,违法的事。这个你能做到什么地步?”
周邦彩一听这话,明白陈赓这是要问自己敢不敢自己担起来。不禁踌躇起来,这涉及到的人不是自己一个,整个农民暴动当时涉及到几百人。
陈赓继续说:“继续秘密工作,党就是自打耳光了,所以有些继续采取秘密方式,是给予历史问题一个时间。但这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你们只能秘密身份做普通工作,实际上就是通缉犯,不便与参加公开的事业。
现在南昌起义责任还在叶挺一个人担着。他在南洋还混的不错,就是不特赦不能回来。其他人国民政府也不理了。毕竟这件事情是国民党先动手的,针对的苏式的暴动主义。我们也只是还击。对错各自都有。”
陈赓接着说:“另外一个不好的地方,就是党总得承认,还在秘密工作,虽然是保持以前的秘密。尤其是秘密保护违法的人。迟早要被攻击。”
周邦彩说:“按照国民政府的法律,杀人肯定是偿命的。”
陈赓说,这个还是阶级问题。或者说是主义问题。虽然我们不搞暴力斗争了,但阶级还是存在的,斗争也是存在的。只是离了一个资产阶级,就没有我们无产阶级了。所以暂时两个阶级都还要发展。”
陈赓把话题拉回来,“但你们只是直接按照命令做的,钱财也都给予了民众,与土匪杀人完全不同。所以,是否适用一般法律,我也不知道。”
彭雪枫也是学习过法律,虽然只是北京汇文的中学,但那就是大学预科,常识课绝对是有的。他说,似乎是可以谈判,只要你不用民国法律,我们是可以自首的。否则我就不自首,大家继续对着干。
彭雪枫明显带有汇文中学的自由主义色彩,他后世牺牲的早啊,也是一种福气。陈赓让彭雪枫带着周邦彩去休息。
陈赓叫来了前内乡民团司令别廷芳。
别廷芳被关禁闭的转天,陈赓就放他出来谈话。说他毕竟只是不服从军事命令,但毕竟没有造成事实军事冲突,所以也不算犯罪。因为是民团,非战时也不太适用军法。所以,你如果表态不再参与军事方面的事情,他就可以出去了。
别廷芳正是年轻气盛,做英雄是做不成了,自然失望至极。他很生气的,大骂军阀不已。
当时他还是镇定下来了,就说:“陈军团长,我明白你们的意思,就是不能拿着枪杆子逼着别人搞发展。这个我倒是想通了。但是下一步我自己也说不好怎么做,不能承诺什么。”
陈赓推荐他看看书,冷静下来,思考一下。大家都是普通人,没有谁更英雄。这个时候你只能从普通的渠道,非特权渠道,完善自己,做个平民慈善家也很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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