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直男的品味啊,真要命!(2/2)
行为,不是强迫,是自愿的。”康纳斯说的是男人,而不是男孩,如果是男孩,无论他们之间是否是情侣关系,在---性---行为以后,得到满足的少年都没什么理由杀人,你要的都得到了,为什么还多此一举?男人则完全不同!他的话还有自相矛盾的地方,比如死者资源和其他人发生关系,在尸体被打的面部出现了淤青、还被追逐过的情况下,他居然依然确定这是自愿的!
周末没反驳什么,看着那双鞋,突然问道:“女士们,你们谁能告诉我在什么情况下明知道要参加童军训练营的环境里要穿一双矮根鞋?”
正在拍照的鉴证科女同事讽刺道:“直男的品味啊……”她继续说道:“这是菲拉格慕,意大利的奢侈品女鞋,今年刚上架的时候,售价高达799美元。矮根鞋?”
康纳斯瞬间掀起了周末刚刚盖好的裙子,指着内裤说道:“那这个呢?”
女同事看了一眼:“我不认识,但可以确定不是奢侈品,我用直到现在还欠银行一万七千六百四十二美元的信用卡向你保证这个世界上没有我不认识的奢侈品标志,只有我买不起的。”
“这就能解释的通了。”
周末心满意足的起身,他断定这个女孩不光认识凶手,还知道会和凶手见面,也许,根本就是和凶手约好了。
14、15岁的女孩参加童军夏令营行为本来就让周末产生了怀疑,这个年龄段的女孩即便参加夏令营也不会选择童军,游泳、网球都是比童军夏令营更好的选择,当然,这些话周末不会说出来,不是怕谁知道,是他没有足够支撑自己推理的证据。
康纳斯被周末这么一提醒,立即吩咐道:“米格利特,马上给布雷登打电话,让他把童军负责人中最帅的老师带过来!”
康纳斯也起疑心,一个女孩子穿这么贵的鞋却没有名贵的内衣匹配,这不符合家境很好的条件,除非这双鞋是她梦寐以求的生日礼物,可谁会穿着这么昂贵的生日礼物参加童军?这难道不应该是在街边和男友散步、约会的时候才穿的吗?那么,会不会她的男友就是夏令营的负责人?只有如此才能说得通。
果断、理智、能在所有不合理中找寻最合理的平衡线,这本身就是一名超级警探的素质,然而,这一切康纳斯全都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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