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8章 大封功臣(1/3)
在英国人把注意力都放在了关注李卫国的违钞和海军发展上面的时候,李卫国却把精力都投放在了辽中南工业基地的大规模建设上面,为此他亲自巡视关东,在奉天行宫总督辽中南工业基地的第一期设计,并亲自到工地视察各项施工建设情况。
整个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衡量一国之强弱的标准便是钢铁和煤炭的产量。后者是直接从地下挖掘煤炭,产量越大越好但还不是关键标准,因为也有可能大规模开采只是用于出口,如果不是用于国内工业建设,那么便不属于强国标准。
但钢铁的冶炼产量却可以证明该国的工业强弱标准,产量越高说明该国的钢铁工厂越多规模越大,则国家越是工业强国。
在这期间,李卫国办了好几件轰动全国和全世界的大事。
建元3967年7月1日,中国皇帝李卫国审议并签署了第三十五号帝皇令,通过了由六部、总参谋部联合提交国家制度建设报告。
根据该报告申请,中国自建元3967年7月1日起恢复三省六部制度,寓意从体制上先恢复汉唐盛世,重新崛起为世界第一强国。
做出这个决定,李卫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他知道未来世界的体制主要有三种,占据第一位的是英国式的君主立宪制国家占大多数,强国最多,优点是延续时间最长,统治最稳定,缺点就是皇帝统而不治,没有实权,国家凝聚力一般;第二位的是美国式的三权分立总统制,强国也挺多,优点是延续时间也很长,统治也比较稳定,缺点就是政府机关相互牵制太苛刻,关键时刻意见不统一。国家凝聚力最弱,容易造成政府停摆;第三位是朝鲜式的个人****式,强国极少,缺点是延续相对较短。统治相对不稳定,容易遭到世界孤立,但优点是关键时刻可以迅速凝聚国家全部力量,集中精力办大事。
结合这三种情况,第一种显然是最符合李卫国个人及家族后代们的。属于最佳选择,幕僚也不建议李卫国完全放权,因为一旦李卫国放权,新中国必然因为权力争斗而造成内乱,除了李卫国,无人可以压制那些开国功臣们。
同时,李卫国心中最期待的还是后世的新中国,既有共和又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看看其取得的巨大成就就知道了,如果不能集中力量办大事。绝对不能摆脱西方列强的奴役。但问题是李卫国没有一个属于他自己的组织和纲领,后来者一旦换了别人就无法延续李卫国的理想和抱负,如果让新中国的前进方向改变,那就糟了,除非李卫国用他一生的力量直接将中国变成永远不会衰落的超级帝国,可惜永不衰落不太现实。
最终,有大臣将汉代至现代的世界各种制度演变说了一番,指出不同时代不同国情需要不同的制度,总体上都是延续隋唐年代的三省六部制,李卫国眼前一亮。三省六部制不就是和三权分立制的美国版吗,只不过三省变成了三权,六部变成了其他部门,皇权变成了总统。皇位继承权变成了总统选举,皇家子女继承变成了dg派成员继承。
问题的关键就出在皇权终身制问题上,如果是明君,哪怕只是碌碌无为对于国家都不会造成伤害,除非变成昏君才会引发国家动乱。后世的总统都是党派内部选举,成员一样都是内定的。一样有碌碌无为之辈和被罢免的废物,只要及时更换即可。
李卫国突然间想明白了一切关键所在,于是做出了史上最英明的决定,采取三省六部制原本的立法权、司法权、行政权被更替为,立法省、司法省和行政省。
立法省拥有最高机构国会,设参议院和众议院。其中参议院全部由年长的直系皇族成员担任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成员担任,当皇帝被众议院和全国人民认为是昏君时,参议院可以凭借三分之二的多数票废掉皇帝,由众议院和全国人民从直系皇室成员中选举新皇帝;被罢免的皇帝可以重新获得国民的支持,被选举为新皇帝;
皇帝任期二十年以确保帝国之政权稳定和各项政策得到切实贯彻执行,避免时间过短造成建设项目终止浪费国家资源;每二十年重新选举皇帝,皇帝人选由参议院提名,众议院推荐和全国公民50以上****产生新皇帝;皇帝可以无限期连任;
众议院由全国各省公民按人口数量比例选举产生席位,不允许有任何直接利益相关的三人或以上组织团体同时入选。众议院三分之二人数可否决皇帝下达的法令,但皇帝有权再次下达同样的法令,众议院每年最多只可否决三次皇帝下达的法令,但可以向参议院申请增加否决次数或者申请罢免皇帝。
皇帝任命的司法省官员需经过立法省通过审核方能批准。司法省拥有最高司法机构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可宣布皇帝法令违宪,可宣布立法省通过的法律违反宪法。行政省代表最为庞大的行政结构,最高机构为紫禁城和皇帝责任内阁,责任内阁产生总理大臣。皇帝可以否决立法省国会通过的法律,以及任命司法省司法部门的最高法官和大臣。
总之,三权分立虽然被改成了三省制,但依然是三者之间权利相互牵制相互制衡的关系,避免一个部门权利过度集中而带来独裁贪腐危害。
当然,三省制度仅仅还在试验阶段,实际上目前的帝国政府并没有参议院,因此不存在皇族成员弹劾李卫国的情况,等于让李卫国集军政大权于一身,三省六部依然要听命于李卫国这个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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