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磨铁首发·立据为证(1/2)
他们要我做出一个书面承诺,在大学毕业三年之内必须要给他们十万块钱当做这些年的生活费,而理由竟然是怕我嫁人了会不认账。
莫凯一脸算计的说:“你读的书多,我们说不过你,到时候你要是翻脸不认人,直接把自己嫁了,我们拿你也没办法,十万块就当是买个保险。”
他还知道买保险,看来在外面呆了些日子还是有用的,而且张口就是十万块,可他们几个这辈子连一万块钱都还没见过,这还真是狮子大开口,人心不足蛇吞象。
养母赶紧附和道:“不错,我们养了你这么多年,虽然没给你吃香的喝辣的,但至少把你养活了,还供你读书,十万块已经很少了,别人家的女儿出去打工可是大把大把的往家里寄钱。”
她的话我最讨厌听,说来说去都是这几句,不是他们养了我,就是别人的女儿会打工挣钱,我就听得耳朵都起茧了。
而且她居然还敢说十万块钱很少,难道不知道那些年少就出去打工同龄人,起初一个月的工资也就一千来块么?除去生活花销,一个月能寄回来的不过几百,一年也就几千,这还是儿时的玩伴亲口跟我说的。
虽然这几年随着物价的上涨,流水线上工人的工资也跟着涨了点,那些同龄人当中,混的好的也能拿个两三千块,可是她们大多数都已经找了对象,甚至有了孩子,不会再寄钱回娘家来了。
算来算去,她们根本不可能有人往娘家寄了十万块这么多,所以我说莫凯是狮子大开口并非空穴来风,养母更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都把我当成冤大头了。
我这还没开口,养父已经用他一家之主的口吻发话了:“就十万块,一分不能少,否则你过完年就出去给老子打工挣钱,老子不养吃白食的人。”
现在十万块钱对我这个还有负债的穷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可字据我却很愿意写,条件是莫凯要把吊坠还给我,反正就算我不心甘情愿他们也一定会强逼的。
我有自知之明,一个人应付他们三个压根没有胜算,既然明知不是他们的对手,那倒不如趁此机会要回那条吊坠,也算是给自己一点点安慰。
那条吊坠本就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所以还入不得莫凯的法眼,他看了一眼就嫌弃的扔给我:“不就是一条银项链么,又不是金子的,你要就给你好了。”
我成功拿回了吊坠,也写下了一张字据,在下面签下了自己的名字,可他们还是让我按了手印,就像古代犯人画押那样,因为他们不相信签名。
这张字据对他们来说就是一张十万块的欠条,而我也悄然打起来自己的小算盘,如果能用这张字据彻底斩断我们之间这层所谓的亲情关系,那将是最好的结局。
养父想收起那张字据,却被莫凯先下手为强,一把揣进了钱包里,还厚颜无耻的说:“这么重要的东西还是让我来保管吧,可不要丢了,十万块呢。”
养母笑的一脸宠溺:“主意是你想出来的,你要拿就拿着吧,给我这么一张纸,我还真怕掉了。”
养父似乎不愿意,虎着脸道:“我才是一家之主,应该放我这里,你成天往外跑,那才可能掉了,要是将来她给了钱,也会被你花掉。”
“不会不会,我这不是特意把它放在钱包里么?你们就放心吧,她将来要是给了钱,我也一定会马上寄回来给你们的。”莫凯信誓旦旦的保证。
养父还想说什么,养母已经开口为莫凯说好话了,什么这是他们唯一的儿子,家里的一切都是他的,更何况这一张纸呢?说了一大堆,养父哼唧了几声也就不再坚持了。
看着他们这场闹剧,我暗觉好笑,现在为了一张纸他们就开始争抢了,这要是将来我真甩给他们十万块钱,那还不得动手打起来啊?
有句话说的好,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我觉得这话说的很在理。而我,他们没当我是家人,我也自认不是他们家的人,只是一个被养父捡回来折腾的野孩子罢了。
这晚,他们一家三口围着桌子津津有味的吃着我辛苦做出来的年夜饭,我却孤零零的坐在床上发呆,任肚子饿的咕咕直叫,也绝不会去向他们要吃的,否则我岂不成了乞丐么?
养母一边吃还一边吧唧着嘴说:“少一个人来吃饭,我们也能多吃点,本来就难得吃到一顿好的,可不要便宜了那些吃里扒外没良心的白眼狼。”
我不想听他们说这种难听的话,可这个家就只有这么大点地方,外面还下着雪,我总不能出去吧?这已经挨饿了,我不想再受冻,而且等他们吃完,我还得去收拾桌子。
今年的最后一天,我在挨饿中度过,晚上想着刘芳做的美味佳肴入睡,结果在梦里尽情吃了一顿,而且还是跟赵琛一起吃的,然后我就这样笑着醒来了,迎来了农历的新年。
我们家的亲戚本来就很少,有走动的就更少了,人自古以来就现实得很,谁会喜欢一家穷亲戚?都怕走动的多了会给自己惹麻烦,比如借钱之类的。
因此,我们家走亲访友也比别人家省事的多,在别人还在天天串门的时候,我们家就已经结束了拜年,家里也没什么人来拜年,最后就连过个年都显得冷冷清清。
莫凯每天都早出晚归,不是去这家打扑克牌赌钱,就是去那家看电视,或者去看邻家小姑娘,这个家成了他的客栈,只是用来吃饭睡觉的,而我就是他的免费服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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