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漓湘苑(1/2)
小香扶着叶晓瑜回到房里后,就离开了。
看着自己被包裹着,粗的像一根巨大的腊肠一样的手指,叶晓瑜现在才开始觉得有些疼。
叶晓瑜很少流血,但每次流血,都会出现幻觉。
前世的时候,叶晓瑜也几乎都没有流过血,唯一一次流血是在自己读小学的时候,那时刚刚学会骑自行车,车骑得还不是很稳,但是却兴致高昂,每次骑车都会摔得鼻青脸肿,但都没有流血。终于有一次,叶晓瑜在下坡的时候由于骑得太快,整个人从车上飞出去,摔在地上,左腿被地上的玻璃片划破,鲜血直流。
叶晓瑜当时可能是摔得太疼了,没法从地上爬起来,她就那样趴在地上,脑袋中像今天一样闪过许多穿着铠甲骑着马的士兵,还有其他鲜血直流的人。
叶晓瑜那天在地上趴了很久,直到最后她的父亲找到她,把她送去医院包扎。
那个千军万马的场面在前世年幼的叶晓瑜脑中存在了很久,但由于没有再流血,随着年纪的增长,叶晓瑜渐渐忘记了这件事情。
而今天,重生到陌生世界的叶晓瑜又再次流血,脑袋里又再次浮现出那千军万马相互厮杀血淋淋的场面,可惜,那个把自己抱在怀里,焦急的送去医院的人却再也不会出现。
叶晓瑜忽然特别想哭,这是她重生以来第一次这么想哭,她忽然间疯狂的想回到前世自己生活的世界,想回到自己的父母身边,如果真的有这么一次机会,叶晓瑜发誓自己会好好的孝敬自己的父母,每天准时回家吃饭,和他们好好说话,绝不会为了一点小事就冲他们发脾气,告诉他们,自己是多么的想念他们。
可惜,这世界没有如果,所以,叶晓瑜只能在这个陌生的时空里自己默默的承受。
中午的时候,路美娇让小香给叶晓瑜送来了午饭和金创药。
由于红儿不在,叶晓瑜一个人独自的在屋里吃完了午饭。
小香把碗筷收拾走了之后,叶晓瑜想看看自己手指上的伤口,顺便敷些药,便把包裹在伤口上的手帕掀开,手帕一拿开,一小块肉粘着手帕,一起被叶晓瑜掀开了,叶晓瑜顿时疼的龇牙咧嘴。
而手指上的伤口也触目惊心。
叶晓瑜是左手食指被自己切菜的菜刀切了一块,手帕只是起到了止血的作用,但即不能化肿也不能消炎,现在叶晓瑜食指整个肿的红通通的,上面的伤口有点深,还带着一些血迹,就那么一小菜刀,就割了这么深一个口子,可见那个菜刀是多么锋利,也正因为这么锋利,叶晓瑜那天才能凭着一把菜刀独自将茅房的木板削薄。果然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菜刀过于锋利,既能够成就叶晓瑜的小计谋,也能够让叶晓瑜受到伤害。辩证法说的没错,万物都是相互辩证而存在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一阵好笑,不会这就是自己上回小计谋的“报应”吧?
小心的打开路美娇送来的金创药,叶晓瑜拿到鼻子下认真的闻了闻,凭着味道来看,这金创药的质量应该还不错。
倒了一点金创药进伤口里,瞬间的撕裂疼痛感让叶晓瑜差点眼泪都掉出来。这么深的一个伤口,以后不会留下伤疤吧?叶晓瑜看着手指上一个深深的口子,不免担心起来。
还好地里的草已经清除好了,要不然自己这个样子,根本就没办法去除草。
说到除草,今天路芊和凌煜应该都没有去吧?
凌煜因为感染风寒,肯定是去不了了。路芊看凌煜没去,自己肯定也是不会去的。还有那个晴朗,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他的那块地里甚至连杂草都没有清除,一看就是对地十分不上心的。但叶晓瑜和他们这些人不一样,人家只是像玩过家家一样在体验生活,而只有叶晓瑜,才真正把这块地当做是自己的事业。
在以农业为主要支柱的国家里,有了土地就像是有了生命一样,虽然现在很多方面还是要依靠路家,但这块地至少给了叶晓瑜一个小小的希望,所以她会用心呵护它的。
包扎完自己的伤口后,叶晓瑜有些百无聊赖,自己只是手指受伤了,但难道就因为这个事情一整个下午都要待在这屋子里吗?
待在屋子里无所谓,叶晓瑜前世最喜欢在周末的时候宅在自己的房间里了,刷刷**,看看电影,追追美剧、日剧,一晃一整天就过去了。可是如今,这屋子里什么也没有,唯一从路一守那里借来的两本书自己也看完了,又没有其他的事情可做,难道一个下午就要在发呆中度过?
自己只是手受伤了,又不是脚受伤了,虽然现在伤口很痛,可是如果不做点事情打发时间的话,整个注意力集中到伤口上,会更加痛的。想到这里,叶晓瑜便披了外套,出了门。
由于现在是午饭后的午休时间,路家庄的人都在睡午觉,加上路一守夫妇又不在家,缺了人监管,下人们也找机会偷懒去了,院子里现在一个人也没有。
其实路家院子很大,虽然叶晓瑜也来了两个多月了,可是很多地方她都没有去过,比如凌煜住的漓湘苑,还有东厢和其他一些小院落。
现在出去村子外面肯定十分不方便,如果让人发现的话又要解释半天,为了打发下午的时间,叶晓瑜决定去她最感兴趣的漓湘苑逛逛。
漓湘苑其实很大,是一个独立的院落。里面包含着许多小院子,凌煜住的也只是其中一个小小的院子而已,而由于是独立的院子,漓湘苑配备有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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