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周星池(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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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电影之后,苏达就带着李贞贤跟苏真理匆匆离开了,因为再不离开,等等可以预见,他们将会被记者包围,已经出了大半年风头的苏达,最近想要低调一些。
不过这个愿望,肯定是实现不了了,因为,一张苏达跟周星池见面的照片出现在报纸上。
苏达也算是搭了周星池的光,每次报道周星池的时候,都会顺便的提上几句苏达的名字跟合作云云,大家的视线中心依旧停留在周星池的身上,谁让星爷自从2001年的《少林足球》后,已经快两年多没有任何发片的消息,现在有了这么点风声,不怪那些周星池的粉丝激动。
“苏总,这里!”
“恩,跟星爷约好了地方没?”
“已经约好了!现在离见面时间还有两个小时,苏总,您看,是不是先去吃个饭?”
“恩,你安排吧!”
刚坐上汽车没多久,张国容的电话就打过来了:“苏达,到香江了?”
“恩,刚下飞机!”
“晚上来我家里,有点事情想跟你谈下!”
“好的!”苏达没问是什么事情,直接应下。
“那就先这样,我还有点事情要处理。”
听着匆匆挂断的电话,不用问,苏达也知道张国容忙碌的事情肯定是跟梅艳芳有关,要不然苏达来香江,张国容不可能不来接机,实在是最近这段时间内,张国容一直在陪伴着梅艳芳。
苏达这次来香江是跟周星池见面,商谈下周星池的新电影,说来也不奇怪,周星池不找上次《少林足球》有过合作经验的公司,反而找苏达这个新贵,也是有原因的。
许多人也许并不清楚。这事情还要从《少林足球》被内地禁播说起!
少林足球》 港公映违规将遭电影局查处!
2001年7月25日,长江日报报道:《少林足球》自7月8日在 港公映以来,票房一路飙升,此前周星池称将邀请赌王女儿拍《少林足球》续集。更有消息称“《少林足球》即将通过电影局审查,快要‘踢进’内地”。但是后来从国家电影局时却获悉,《少林足球》的公映违反了《国家电影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有关部门正严肃调查此事!
国家电影局:“星辉”未审先映严重违规!
国家电影局制片处是专门受理影片送审的行政机构,该处周处长首先否认了“《少林足球》即将通过电影局审查”的传闻。他说。按照有关规定,所有在话下内地放映或有内地电影机构参与制作的影片必须经国家电影局审查后才能公映。
《少林足球》由港星辉公司制作,珠江电影公司和华夏电影合拍公司协拍,在没有送国家电影局审查的情况下,7月8日就擅自在港公映,严重违反了“条例”规定。国家电影局已责成珠影调查此事,并将对港星辉公司严肃查处。
周处长还证实,《少林足球》确因片名问题有过麻烦。今年“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少林足球》把“少林”与“足球”并列,影响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也影响千年少林寺的严肃性,希望能作修改。但星辉公司对此一直未予答复。
周处长最后表示,国家电影局必须等违规事件处理完后,才能受理《少林足球》送审。根据目前事态进程,《少林足球》暑期进入内地市场已根本不可能。
《少林足球》的内地协拍方是珠江电影制片公司,珠影在与星辉公司签订合拍合同时,明确规定《少林足球》如要在境外(包括港澳台)搞宣传,必须先要经过国家电影局审查。
但在没有获得电影局审查批文的情况下,7月8日,星辉公司就在香江举行了《少林足球》首映式。事后。珠影立即向星辉公司发去传真,要求他们停止这一做法,但星辉还是坚持公映。
至于星辉公司未审先映也是有原因的,《少林足球》在香江首映的档期是早就安排好的。必须抢在暑期推出。正是巨大的票房诱惑使得星辉公司不顾合同规定,做出了违规举动。
而星辉公司也有话说:不是我们不送,是电影局不让送!
影片策划、总监田启文承认合拍合同中有明确规定,影片必须先送审才能公映,并表示,星辉公司一直在等电影局的送审通知。在被询问《少林足球》未拿到审查批文就在港公映的具体原因时。田启文却显得非常激动,他语调激烈地表示:“不是我们不送,是电影局不让我们送!这是电影局的事,不是我们的事!”随即就匆匆挂断了电话。
少足被禁,新闻中报导了下列原因:
1.在没有送国家电影局审查的情况下就擅自在香港公映!
2.没通过审查,是因为电影局拒绝受理少足的送审!
3.拒绝受理送审,是因为星辉与大陆协拍方的纠纷还在诉讼未决阶段!
4.星辉与大陆协拍方的纠纷,焦点在于《少林足球》这个片名应否修改!
5.《少林足球》片名的麻烦,起源于“两会”期间有代表提出《少林足球》把“少林”与“足球”并列,影响了佛教徒的宗教感情,也影响千年少林寺的严肃性。 归根结底,所有原因的源头。
如果稍微加以推理,事情很可能是这样的!
星辉与国内协拍方签订《少林足球》的合拍合同,协拍方应是负责搞掂国内审批手续。后来两会代表要求改名,协拍方搞不掂审批,星辉又不同意改名(可能与前期投入的宣传及预先已售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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