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死尸(1/2)
唐朝盛世。
车水马龙川流不息。
无尽繁华。
而我那时只是一个车夫。
我叫哈斯奴儿,是个普通也不普通的车夫。
我来自西域的一个小国,天生力气比一般人大很多,母亲曾说让我切记少言,莫言,因为我的天赋迟早要被心怀不诡之人所看中。
还记得那时候我才十六岁,力气就比成了年的男子还要大的多,还可以徒手折断一颗成人腰那么粗的树。
我父亲以为是母亲行为不检点,得罪了哪方的神明,才招来我这个怪物,灾星,煞星。
我十岁克死了母亲,十三岁克死了爷爷奶奶,现在只和父亲相依为命,父亲曾多少次都想把我丢掉,可是我总有办法回到家里。
“我前世造了什么孽,上天要派来你这个扫把星来折磨我!”我父亲曾经这样说。
我不语。
“奴儿,你切记少言,莫言,言多必失。”
父亲很憎恨我,恨我克死了他的父母,恨我克死了他最爱的妻子,每天喝醉了酒,就对我拳打脚踢,我只能忍着,我怕我一还手就会失手杀了他。
那是个雷雨交加的夜晚,天灰蒙蒙的,隐约看见外面有一个未冠,蓬头,着装简陋,身材方中,面皮白净,微泛红潮,双颊消瘦的道袍男子出现在门口。
雨很大,也不见那道袍男子撑伞,可他的衣服却是干的,就连裤脚和鞋子都没有粘上一点泥巴。
“先生……您……您是?”我父亲似乎被道袍男子的气质所折服,恭恭敬敬的请教他。
“在下虚谷子。”那道袍男子露出一个似笑非笑的诡异表情,从怀中掏出一个坠子,“令公子天生神力,是大罗神仙转世,可惜怨气太重,如汝愿意,可将此物放在其身上,改其命格,保其平安度过一生。”
我父亲犹豫了。
我家里穷的几乎揭不开锅,每天只能靠我上山捡的柴火卖钱为生。
那人知道他在犹豫什么。
“阁下请放心好了,此物于我已无用,是赠与令公子的。”虚谷子说的头头是道,“吾早已算到令公子一生凄苦,最后惨淡收场,若是这无用的东西可以救令公子一命,吾何乐而不为?”
“哦……哦……那小人代犬子多谢先生搭救。”我父亲愣了愣,双手接过坠子。
却见那虚谷子扬起一抹冷笑:“莫谢莫谢,法宝吾已赠予令公子,但令公子的性命还是在令公子自己手里,请汝带话给令公子,佩戴此玉可改命格,繁华富贵,绝处逢生,好运连连,此玉能令女子起死回生,莫要令女子摸到此玉,否则玉的保护就会被破坏,反噬也会更强,不但一生惨淡收场,还会永生永世化作厉鬼无法投胎转世!”
这时,一道闪电划过天际瞬间照亮了虚谷子的脸,他的脸很惨白,在这天气十分不好的夜里显得诡异至极。
最后,那枚勾玉就挂在了我脖子上。
随即那个叫虚谷子的道士说的话似乎都已应验,绝处逢生、好运连连、繁华富贵,一时间村子里的人都对我和父亲刮目相看,虽然我和父亲还是温一顿饱一顿,但是父亲再也不喝酒了,也不再打骂我,我原以为我原来所渴望的这种平静的生活会一直持续下去。
——直到父亲死的那一天。
父亲濒死的时候,我一言不发的跪在床边,握着他的手,一滴眼泪也没掉。
“我儿啊,为父对不起你。”
说完,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我今年已经二十岁了,从母亲去世后,已经整整十年没再说一句话了。
很多人都说我是个哑巴。
父亲死后,我感觉我和这个世界是一切都是格格不入的。
直到那一天,那个衣着光鲜的冷酷女人找到我。
“你是哈斯奴儿吧?”她道。
她是个很美的女人,一双媚眼总是似笑非笑,肌肤圆润如玉,樱唇粉嫩让人有种想吻的冲动,纤细的腰肢感觉弱不禁风的。
我点点头。
“你可以称呼我平儿。”她这样说。
这时,我知道了,她就是那个家家户户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狐狸精,镇国太平公主。
当今皇子是历史上第一个女皇帝武则天,听说她魅惑李世民,把李世民迷的神魂颠倒,李世民死后却没有陪葬,反而嫁给了李世民的儿子李治,成了皇后。一个一路上不择手段,铲除异己,踏着无数朋友、敌人的鲜血,一步一步的爬上去,最后碰触到太阳的女人,而这个找我替她卖命的女人,也是我的主子,就是武则天的女儿太平公主。
“朝堂之争,犹如猛虎捕猎,我一介女子怎能应付的来?还望阁下能够助我。”她这样说。
我瞄了瞄架在我脖子上的明亮的几乎可以照射出我脸颊的锋利刀刃,无奈的点点头。
“呵!多谢兄台,追随我打拼天下,兄台定会一生荣华!兄台父亲的丧事,就用这些去办吧。”她露出一个满意的笑靥命令下人把一箱一千两的黄金搬到我面前。
于是,我成了太平公主的杀手,太平公主的剑。
戎马天下,为她杀出一条条的血路,替她排除异己,助她登上那个至尊之位。
已经很多年了,我的双手因为她的命令沾上了无辜的百姓的鲜血,我是一个恶魔,我厌倦了这样的自己,也厌倦了太平公主,可是如今我无路可退。
尽管我再怎么讨厌太平公主,她都有恩于我,她替我厚葬父亲,我应该感谢她。
我这样对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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