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草果偏爱写日记(1/2)
但十天过去了。二十天过去了,一个月过去了,建瓴仍旧没习惯。当大学时的女友邹曼君闹到公司后,他彻底崩溃了,把自己关在家里,不愿见任何人。
老爸永远是有办法的。他说:“离开一段时间吧。彻底忘记它。忘记这里的一切。也去吃些苦。只有吃了苦,你才会珍惜这里,不讨厌这里。”
建瓴被送到了饭店。老爸认为饭店是除了建筑上干力工外最能磨炼人的地方。建瓴也真的在饭店得到了磨炼。他从杂工干起。
打土豆皮,洗鱼,拖地。大饭店里,每天都要洗一大盆鱼。刮鳞,去鳃,剪嘎水。打土豆皮也是个累活。一胶丝袋土豆,要求一个小时打出来。他坚持下来了。
三个月后,又转到切墩。每天切得虎口疼。而且不断地切到手。他也坚持下来了。他还学会了做锅包肉。在英家菜的学习中,锅包肉是个标尺。会了锅包肉,能把锅包肉端上客人的餐桌,就算出了徒。
刘奋进已经给老爸挂电话了,告诉了他的情况,老爸也已经让他回公司了,这时他倒不想回去了。
每天的早晨,他的老爸都要和他来一番谈话。
“今天就不要去了。公司这边事情挺多。”
“不行,我那边还没跟人家说呢,我的活计人家没安排,不去要耽误事的。”
“好吧。你今天去交接,明天就不去了。 ”
“看情况吧。”
第二天,又要重复昨天的谈话。
一连几天。
他老妈丁慧看出了问题。
“建瓴,你是被谁绊住了腿吧。”
建瓴一下子愣住了。是啊,他为什么不想回来呢?他是被绊住了腿。他的腿是被有原绊住了。他习惯了每天都能看见她的工作环境,每天都能听见她叫他建瓴哥的稚嫩的声音,也习惯了每天和她在一起说说话并且做事的生活。她像一块磁石,深深的吸引住他了。
门外来了个卖蒜的。大家都忙着,贾雪见状走了出去,问:“多少钱?”
“五元五。”卖蒜的回答。
比市场便宜了五角钱。贾雪又走上去打开口袋看了看,质量也不错,就告诉称五斤。哪知她将装蒜的塑料袋从卖蒜人手里接过来后,向对面无意思的瞥了一眼,立刻呆住了。
她看见了公司的会计人称大美人的罗迅,睡眼惺忪的正双手叉在腰上,指挥着几个人在清理门口的垃圾。贾雪赶快别开眼睛,逃似的回了自家。她四下撒莫,看见了犄角里和小笑说话的梁末,向他招招手。梁末立马跑过来:“啥事,舅妈?”
“把你手机给我用用。”
梁末将手机掏给她。
贾雪躲到了卫生间,给吕臻打电话:“喂,吕姨,我是小贾。你猜我看见谁了?猜不到。使劲猜,还是猜不到。告诉你吧,罗会计。哪个罗会计?我们公司还有哪个罗会计!罗迅嘛。就在我饭店对面,好像是一家火锅店。看样子,规模还不小呢,打扫卫生的清扫工都两个人。怎么,该是她。用公司的钱买了房子。啊,当时买的不是门市,只是个一楼。我怎么不知道啊?”
那边嘿嘿笑起来:“你就是个小傻子,耳朵是聋的,眼睛被雀蒙蒙了。”
傻子也好被雀蒙了眼睛也好,多么不想见的人现在就在眼皮底下,怎么也不能装作不认识吧。于是,贾雪找了个适当的时机……下午三四点钟,饭店不忙时,越过了马路,来到了《学苑火锅店》,和罗迅见了面。
两人像亲姐妹似的拉了手。罗迅喊服务员上好茶,还要点个锅子请贾雪。
“罗姨,可千万不要。我们刚吃了伙食饭。”
“怕什么。谁不知道饭店的伙食饭,就是个猪狗食,吃不得的。”罗迅把嘴对了贾雪的耳朵说道。
“不,罗姨,我还是不想吃,我们就说说话吧。和你可是七八年没见了。”
“是啊,自从单位黄了,我们就没见面。你还好吧?”
罗迅关心地说。
九龙大酒家的药膳师傅草果买了一个苹果手机。
她有着行业内所有人都没有的习惯:写日记。
习惯是草果念初中时养成的。学校离家里远,只好在学校住宿。晚间没事,她就坐在昏暗的教室里,写下自己做了哪些事,遇到了哪些人,有哪些感受。
待到她不读书了,回到家里时,习惯也养成了。她因为写日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了,但也因为写日记,和后母闹翻了。
“你有没有良心?一个整日里给你做饭做衣服的人得不到你的一句好话,那个离了我们的、自己去享福的人倒让你念念不忘!”
老爸来质问自己。后母偷看了草果的日记,从草果的日记里看到了自己的形象,到老爸那里去哭。草果也从此离开了家。
一个没亲人的女孩子在社会上好难混哪。但她混过来了。因为小时的经历,她变成了一个不开朗的人。她没有女朋友,也不交男朋友,唯一的兴趣就是在一个硬皮本子上写呀写,写过了再看。她的旅行袋里,没有多少衣服,没有化妆品,有的只是一摞笔记本。后来电脑兴起来后,她用了将近一年的打工薪水买了一台笔记本,开始在上面敲。
现在,她又买了苹果手机,可以随时将所见所思所想记下来了。只用了几天时间,她就弄清了苹果手机的基本应用。她好像天生对电子产品有领悟力,而这是一般月薪2000多元的打工者所欠缺的。
她是他们中有文化的人,是一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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