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旧卷宗(2/2)
送到青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检察院审查证据之后,立即决定起诉,后来法院根据检察院的起诉材料,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虽然这桩案子是零口供,但仍然认定凶手故意杀人罪名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件案子发生时,宋庆华当时正好在国外进修,所以没有能参与侦破这件案子,不过当年这案子轰动一时,所以宋庆华即使远在国外也对这件案子十分关注。
后来宋庆华回国之后,这件案子还没有办结,宋庆华又仔细了解了一些案情,再三确认凶手就是曾奇圣,所以阎京打电话跟宋庆华问起这个人时,宋庆华立即就想到了当年的那个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但是这人在八年前就已经被执行死刑,阎京又为什么突然想到查一个死人?
“这件案子的卷宗还在不在?”阎京随即问道。
只要是立案的案子,无论最终起诉与否,公安局都会留存相关的案件卷宗材料,并且录入专门的数据库,以备查询是否有犯罪记录,这种重大要案的要求就更为严格,保存也更加的保密。
“案件卷宗还在。”宋庆华道。
“我能不能看一下这件案子的卷宗?”阎京问道。
刑事侦查卷宗属于国家秘密,除了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可以查阅之外,一般人无权查阅,否则会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不过阎京坏规矩也不是一次两次了,而且这件案子现在又牵涉到鬼楼,所以阎京必须弄清楚真相。
“你先过来,我在办公室等你。”宋庆华道。
“成,那我马上就过来。”阎京道。
挂了电话,阎京立即就准备出门,临走前,他去叫上了宫商和她一起去公安局,曾奇圣的事是宫商提出来的,现在他找到了和曾奇圣相关的线索,宫商一起去或许还能找到些其他线索也不一定。
大约一个小时之后,阎京和宫商赶到青海市公安局,直接来到宋庆华的局长办公室,一进门,阎京就看到宋庆华办公桌上摆放着的几本旧卷宗。
“这些就是当年连环杀人案的卷宗,因为案情复杂,涉案人员很多,所以光是我们留存的档案卷就有六册,里面重要的证据我都已经给你折了角,你先看一下是不是你要找的人。”宋庆华道。
阎京把卷宗抱到一旁沙发边的茶几上,和宫商先看起了卷宗,宋庆华则在一边跟他们详细讲述案情,遇到有阎京他们不懂的地方,宋庆华也都一一作了解释。
因为卷宗的册数多,证据又庞杂,等阎京他们看完这几本卷宗,已经将近晚上八点。
“这些证据材料里为什么没有曾奇圣的口供?”宫商问道。
阎京也有这个疑问,一件轰动一时的连环杀人案,最终定案之后,却没有任何凶手的口供,而当时检察院和法院却都审查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以此判刑。
根据华夏国的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公安局移送的案件,犯罪事实不清楚的,检察院应当做存疑不诉处理,这是基于保障人权为出发点,而这起连环杀人案,凶手自始至终都没有认罪,也没有任何可用的口供,即使客观证据足以认定曾奇圣为杀人凶手,也应该有相关的请示说明,报请上级做出批示决定。
卷宗里也的确保存了一些相关批示决定,但文书时间却又有出入,华夏国法律是以实体法为主,程序法为辅的国家,所以即使证据确实充分,但在程序上出错,也应该依法予以排除。
阎京他们这些外行查阅这些卷宗都知道这其中存在问题,以专业精神著称的检察院和法院不可能不知道这个情况,但卷宗里却并没有任何记载,甚至都没有任何人提出这些程序问题,这一点是极为罕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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