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漫游(1/2)
转眼已经是第七天了,王腾骑着马慢慢悠悠地往瀚海学宫所在的瀚海城赶路。/p
手上的戒指不见了,已经被叶凡拿去研究了。这戒指被王腾命名为造化之戒,其中蕴含的造化法则竟然自成根源,这是一个完整的世界才能有的待遇,新奇之处引得叶凡从其他宇宙中度假都赶了回来,对,这两天没看到叶凡说话纯粹是因为他去旅游度假了。/p
从青山城到瀚海学宫的路本来应该有一个月才能走完,但在路上王腾整合了摸尸时所得到的全部的功法武技。虽然说并不如开天辟地第一发强大,但是潜力肯定是要比它高的。/p
而且无限功最大的功效就是虽然这些功法整合到了一起,但是依旧可以分开来使用。比如说在这片大陆比较装逼的浩然正气决、黄道龙气拳、星辰法衣,这些东西如此炫酷的特效,可都不是开天辟地第一法那种追求极简和集暴力美学之大成的盘古武典所能比拟的。/p
在这几天之中,他明显地发现了唐朝开国太祖龙大郑所创的功法都骚包的不要不要的,出场就带金光闪闪的特效,还有龙吟虎啸之声。实在是装逼之利器。/p
当然用来赶路的话,还是盗贼的技能最为强效,真不知道这群小偷是怎么练的,手上的功夫不练练腿上的功夫,难道说只是因为被抓的时候好跑吗?/p
王腾骑着马慢慢地游荡着,不由得回想起了墨玉麒麟,可惜墨玉麒麟已经变成了一只大脸猫,而且留在了恒古大陆,装逼利器的感觉是怎么样的的呢?/p
其实也没怎么样,毕竟他也没真正的把逼装成功过,得到了再失去的痛苦永远总比得不到的痛苦更加痛苦。/p
当然,暴发户心态下,坐骑一定要顶配,这匹马可是好马,浑身通透白皙,没有一根杂毛,毛色亮丽,四蹄有劲,四肢修长,精神抖擞。/p
王腾看见它第一眼就决定花高价买下他。试问世上哪个女子对骑着白马的帅哥不心动呢?/p
什么?你问这是不是渣男的行径?废话,他不配,王腾算什么渣男?他不够资格。/p
只是个穷屌丝罢了,就像写这本书的扑街作家一样。活了二十多年也没见过五万以上的大钱。家里的存折上躺着的钱永远不到三万。/p
没有穷过也没有富过,平平淡淡的,每天能吃口肉,这就是王腾的生活。/p
低yù_wàng族群说的就是他这样的人吧。/p
血海孽界,这是一个充满希望的土地。却难以让人相信,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带着前世不能洗尽的罪恶而来的人。/p
或许历经痛苦之后,这些人选择的是拥抱太阳,拥抱阳光,用希望去战胜苦痛,靠自己来创造命运。/p
而据说传递着光明的地方正是这瀚海学宫,这瀚海学宫的人们用拥抱、用战胜的理念感染着这世界上的每一个人。/p
或许也是因为他们一直胜利的缘故吧,大战之后就有新的生活,依旧就可以感受世间的善良与温暖。如果他们真真正正的惨败一次。或许他们的希望就再也离不起来了。/p
超凡的力量赋予了人们超凡的体质,也许他们不能修炼,但他们普通人也能活到150岁以上,所以田间地头上依旧有着许许多多的老年人在那里劳作。/p
这里已然是盛夏,众多的农人们在收割着作物。/p
王腾不由得想起了白居易的《观刈麦》。/p
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p
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p
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p
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p
足蒸暑土气,背灼炎天光,/p
力尽不知热,但惜夏日长。/p
复有贫妇人,抱子在其旁,/p
右手秉遗穗,左臂悬敝筐。/p
听其相顾言,闻者为悲伤。/p
家田输税尽,拾此充饥肠。/p
今我何功德?曾不事农桑。/p
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p
念此私自愧,尽日不能忘。/p
希望这世界没有这么残酷的剥削制度吧。这难得的太平不能被自己人毁灭。/p
这一切的一切,王腾并不知晓。也许只有到了翰翰书院,他才能彻底的了解整片大陆。/p
挥起马鞭,打在白马的屁股上。/p
马蹄的踏踏之声在扬起的灰尘之中渐渐隐去。/p
已经进入了瀚海城外,远处就是瀚海城。/p
王腾下马,闪着马缰随着民众缴纳了进城费,然后进入了这个平凡却不平凡,繁荣无比的小城镇。/p
瀚海城没有像王腾想象的那么庞大,如此一个小小的地方,竟然成为了整个大陆文化最核心。/p
来到一个新的地方,首先要做的事情是什么呢?/p
当然是品尝这个地方的特色小吃嘞。/p
王腾在一个小摊前驻足,看着很多像是游客一般的人在排队购买这一家的小吃王腾顿时来了兴趣。/p
排队?为什么要先排队?当然先要把住处和马匹安排好了,不然被人偷了怎么办?晚上没有地方住怎么办?住的不好怎么办?吃的不好怎么办?/p
我可是天命之子。怎么可能流露街头。那不成了那个老乞丐了。不过那老乞丐现在应该过的挺好的吧,毕竟像本少爷这么善良又大方的人可不常见。/p
寻找了一家并栈。吩咐店小二将白马拴好,喂上等的草料。开一间上等的房间。招呼店家用熏香把整个屋子熏好。/p
所有的事情安排妥当就要去排队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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