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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2/2)

戏园子走的高世安都顾不上了,他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比如去强抢民女。

好吧,准确的说应该是帮好兄弟强抢民女。

高世安告诉秦绍,这几天沈煜看上了一个戏班子里的戏子,见天往戏园子跑,至今却连人家手都没摸到,实在太逊了,他们身为兄弟,自然得帮帮他。

秦绍对这种欺男霸女的事最有兴趣了,他最近正好闲的无聊,现在有这么一件事怎么能放过,一听说就带着高世安往那个戏班子唱戏的地方奔,想看看把沈煜迷得五迷三道的戏子到底绝色到什么程度。

沈煜在他们几人之中年纪最小,虽然现在还不曾成亲,但他跟着秦绍时间长了,风月场上的事自然不会陌生,以他的手段背景,至今没得手,只能说是真喜欢上了,不舍得用强。

他们到的时候正赶上开戏,高世安在前面带路,两个人直接上了二楼的雅间,正对着戏台,位置正好。

秦绍和高世安坐下了,等人送来茶水,他四处寻摸了一遍,问:“沈煜呢,你不是说他最近都在这儿么,今天没来?”

高世安笑嘻嘻地指着戏台下面的一个位置:“那小子在下面呢。”

刚才秦绍根本没往下看,这时顺着高世安指着的方向看去,才发现沈煜,嘴里啧了一声:“他也太跌份儿了,一个戏子,至于的么,让他堂堂兵部尚书的公子和一群贱民坐在一处。去,让人把他叫上来。”

高世安摇头:“没用,你以为我没说过他么,不听,这是色迷心窍了。”

秦绍挑了挑眉:“看不出来啊,这小子平时不是挺端着的么。”

沈煜长得漂亮,有一回他们去小倌馆玩,有人不知道他的身份,闹着要他作陪,直气得他差点没把那楼顶掀了,后来谁敢拿这事取笑,肯定会遭他一顿好打。由此可以看出这人有多心高气傲了,可现在却为了一个戏子自降身份,怎么能让秦绍不吃惊。

他也不勉强,转而看向戏台,问高世安:“那个戏子呢,是哪个?”

“还没出……”正说着,下面传来几声锣鼓夹杂喇叭声响,众人顿时如约好了一般都停了喧哗,紧接着小锣鼓跟着敲起,而后,满场寂静之中,随着一个旖旎暧昧的声音响起,一个盛装打扮的绝色丽人,娇若无骨的碎步缓缓而出,远远看去,端的是风华绝代,身姿绰约,顿时间,园内掌声雷动,喝彩之声不绝于耳。

高世安指着那戏子道:“出来了,就是她……”

秦绍盯着那人看,见那戏子虽然画着浓重的戏妆,但他阅女无数,自然能看出妆之下是绝美到无可挑剔的容貌,而且那戏子双眸如秋水一般,眸光流转间勾人心魄,整个人端的是极致风情。

又看了两眼,他不由用手中折扇轻扣了一下掌心,笑道:“沈煜这小子眼光不错,这般绝色,也不枉他巴巴儿跑到下面去。”

高世安跟着点头:“这样的美人儿,的确叫人心动,不只是沈七,京里多少公子哥儿盯着呢。”

“那为何至今不曾有人得手?”他若没娶了江凝烟,必是要把人抢回去的。

高世安含糊道:“听说这戏班子背后是敬王府的人……”

“哦?”秦绍听说和自己的舅爷家有关,不由转头看向他:“是谁?”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没能双更,对不起大家了。【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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