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路易有很多优点(1/2)
怎么样?我没骗你吧?天色也晚了,我的人也到了。儿是一对儿得意洋洋的人,“其实从我单骑出发到龙牙山后两天,我的人已经分批秘密出发了,只等我的信号,迅速就结成了部队。”
“追风公爵大人果然英明神武。”孤儿一挑拇指。
其实也不怪路易夸口,之前在不破之城,她已经见识过追风家军队的实力了,不仅整齐草一,指哪打哪,而且纪律性也很强,很难想像这种自由散漫的家族在打仗的时候却很团结一致。这次再细看,他们的军容也不错,这么多人忙碌着,折腾出的动静却很小。
不过,他们比之阿德斯军团还差很多吧,她亲眼看过他们操练,也看过他们行军,该噤声的时候,他们可以不发出一点声响,像一队幽灵,该冲锋的时候,他像一群下山猛虎一样,杀声震天,摄人心魄。
但不管是追风家的兵,还是阿德斯军团的自由骑士,目前都在为她效力,想想这感觉还真虚荣呀。
“谢谢锅小姐的夸奖。”路易眉花眼笑,“你刚才睡得很实呀,连时间也不记得。”
“我只觉得闭了一下下眼睛。”孤儿以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一下表示小的意思,“哪想到这一下有好几个钟头,失礼了呀。不过,你刚才做什么去了?查查来了吗?”
“锅大小姐在梦中与诸神交谈的时候,我正艰苦的和吉利尔磨牙。”路易露出愁眉苦脸的样子,“虽然那个什么查查还没到,但你说过还是要和吉利尔谈判,所以我想,不如先和他谈谈。免得以后拖拖拉拉的更麻烦。”
“很难谈吗?”孤儿歪过头,很有兴趣知道吉利尔的反应。
“相当难,他坚决不同意,还要我杀了他,为了名誉。”
“哈!他哪有什么名誉。那
路易一笑。“我亲爱地锅,我从来不喜欢杀人,当然在战场上不一样,那是你死我活的游戏。可是我从来不侮辱人,就算那个人是我的敌人和对手也是一样,所以,我没有威胁他。如果我说要杀他,那就一定会动刀。”
孤儿点点头。“那他就是色厉内荏。”说到这儿,又觉得路易可能不太懂,用比较通俗的方式说,“他就是说大话,压寒气。他怕了,故意显得英勇些。”
“哈哈。他从来就怕,不然也不会以你来威胁我,然后又让自己的妹妹嫁给列斯达那痨病鬼了。听说除了列斯达地近臣,都没人见过他的真容。”路易道。“他白天睡觉,晚上出没,就像吸血鬼,可惜却没有吸血鬼那么漂亮,长得像一个形容枯槁的瘦皮猴。他天天和他的一群女祭司躲在黑冰宫殿里淫乐。据说其中有一个艳冠群芳的女人叫爱西,人称火焰美人。”
“爱西?”这名子很少见。
“是呀,听说那是祭司之首的名子。每一代的女祭司头领都会叫这个名子。就像每一代的驿马领主都叫列斯达一样,真不知道这是什么古怪风俗。”
路易解释,却迎来孤儿地坏笑,“男人啊男人,总是惦记美女的事。如果爱西是个巫婆,估计你就不记得这么多事了。”
她在大陆上做生意时听说过,也亲眼见过驿马家的属民,不得不说,他们是很漂亮的一族,也许列斯达是病得太厉害,又好色贪花,所以才显得丑陋不堪吧。
“这就是男人啊。”路易不以为意,“不过好奇是一回事,爱又是另一回事。不要小看男人,除了天生糊涂蛋,谁都分得清。唉唉,不过我们跑题了。”
孤儿捂着嘴笑,感觉和路易在一起很轻松,“是啊是啊,我们来说吉利尔吧。至于那个火焰美人爱西,回头我到驿马家时,给你画下来,我画画儿很好哦,好多人说我画得和真人一样。”她是想拿相机把那“吸血鬼”美人拍下来。
“我的美人多才多艺。”路易赞美了孤儿一句,然后把话题导正,“吉利尔不同意,我就不再费口舌了,打算拔营,等你一醒过来就离开。他既然不同意,谁耐烦和他多说。哪知道我才离开一会,他就绷不住了,叫人来找我,说同意我的要求,条件是不能对外人讲起他劫走你地事,最好也不提他被俘的事。”
“看,我说吧,他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孤儿道,“他眼神凶狠,可是面对强者却胆怯,这种人真是一无是处,有他做孤傲家的领主,真是属民之不幸。”
路易耸耸肩,“我瞧他地手下跟着他劫掠路过的商户挺开心的,这就叫上粱不正,下粱歪吧。不过,他还提出了一个要求,要我们追风家和他们孤傲家接壤的一座名为绿望的小山做礼物送给她,说只要把绿望给了他,我拿他妹妹怎么样,都随我地便。要不干脆娶了查查,绿望就做嫁妆好了。”
“这下流坯子!”孤儿咬牙切齿。
“是呀,真下流,所以我差点用匕首割断他的喉咙。我说你明知道我爱的是盈禄伯爵小姐,我为了她才不要命地跑来把她从你手里救走,你现在塞给我一个妹妹算怎么回事?有心谈判就谈,要不然就等着下地狱,我让他两者选一样吧。”路易满不在乎的说,“然后他就讨饶,说把他妹妹就这么带到鹰岩堡,他的颜面无存,必须要有个名份。”
“那你同意了?”孤儿问,听他说起拒婚时说的话,虚荣心还是很满足的。
“我亲爱的,为什么我说的话,你不相信呢?”路易叹了口气,“我说了爱你,虽然那是个严重的字眼,但我追随心中的愿望,心可不会撒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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