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6章 弘扬饮食文化!?(1/2)
“下面开始举证质证,原告,有新证据要提交吗?”吴法官问道。
“没有新证据。”王川道。
“好,原告举证!”吴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劳动合同书和辞退通知,证明原被告之间是劳动关系,被告是被原告辞退的。
第二份证据,扣扣截图,证明原告是在同事小群中发表的言论,并未向外扩散所说的内容。而且该小群是原告与五名被告的员工自发组成的,只为了平时聊天方便使用。举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质证!”吴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认可。
第二份证据的真实性认可,证明目的不认可。这份证据不能证明原告没有向外散播对公司和高管的不当言论。”三十多岁的女人道。
王川眼神一凝:我擦,员工怎么证明没有向外散播不当言论?被告要是认为原告向外扩散了不当言论,可以举证啊!
“被告,举证。”吴法官道。
“第一份证据,原告发表的不当言论截屏,证明原告对公司和高管进行了言语攻击,给公司和高管本人造成了负面影响。
第二份证据,被告工会出具的同意公司与原告解除劳动关系的回函。证明被告辞退原告已经过了合法程序。
第三份证据,被告的员工手册,第三十八条第五款明确规定,员工不得散布谣言、恶意攻击、捏造事实损害公司及他人的声誉,情节严重的,按重大违纪处理。证明公司有关于恶意诽谤公司及他人的规定,原告的行为属于重大违纪。”三十多岁的女人道。
“原告,进行质证!”吴法官看向王川,想听听他怎么辩解。
“第一份证据不认可,原告有言论自由的权利,而且他是在小范围内发发牢骚,群里一共才六个人,群名为‘饭桶群’,群里聊的最多的内容是去哪吃饭,哪家餐馆的饭菜好吃等,该群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弘扬饮食文化。
即便原告发表了一些不当言论,知道的人也仅限于他们六人,根本不会对公司和高管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退一万步讲,即便原告的不当言论被人放到了群外进行扩散,也不是原告所为,不能将全部责任都推到原告身上,责任应当由扩散者承担。
因此,原告不构成重大违规!”王川说完,拿起来第二份证据。
一旁的白姓年轻人眨着眼睛:窝草!这哥们口才可以啊!我第一次知道我们设立的饭桶群是在弘扬饮食文化!
”第二份证据不认可,工会是公司的人控制的,所以针对工会的回函我们不认可。”王川道。
“工会的回函,你不认可!那个工会不是公司员工组成的,切!”三十多岁女人瞟了王川一眼。
上面坐着的吴法官也觉得王川的这个理由有些牵强。
“第三份证据我们不认可,员工手册上虽然有员工的签名,也进行了公示,但是该条约定过于宽泛,何为严重违纪没有量化标准,难道说两句话,聊聊天,发发牢骚也算重大违纪?
显然被告直接适用该员工手册中的规定辞退原告,不合理,也不符合员工手册的本意。质证完毕!”王川道。
“被告,你们是从哪里得到的载有原告不当言论的扣扣截图?”吴法官问道。
“是公司同事转给我的。”三十多岁女人道。
“除了转给你的扣扣截图,你在其他地方发现原告有类似言论吗?”吴法官问道。
“没有!”三十多岁女人犹豫了一下道。
“既然没有,你们是怎么做出判断,原告的不当言论对公司和高管造成严重影响的?都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影响的严重程度?”吴法官追问道。
“没……,我们认为原告在群里发表的言论,足以对公司和高管造成严重影响。”三十多岁的女人狡辩道。
“也就是说你们没有其他证据证明被告在其他地方也发表过类似不当言论?”吴法官道。
“嗯……,我们没有发现有其他证据。”三十多岁女人犹豫道,她显得有些紧张。
……
“原告做最后陈述!”吴法官道。
“原告虽然发表了不当言论,但是从证据可以看出,他系在其他人员发牢骚后,附和着说的,虽然语言有些过激,但是纯属茶余饭后的闲聊,而且是在六人小范围内发表的不当言论,不论是从动机上,还是从范围上,都不应认定为严重违纪……”王川拿出早已准备好的代理意见,大声读着。
一开始女书记员还在认真的速录着,但当看到王川手中的代理意见后,她停了下来,准备待王川读完后索要纸质版代理意见。
庭审结束后,白姓年轻人感觉王川干的漂亮,主动提出要请王川吃饭,但是被王川谢绝了。
“王律师,您说咱们能赢吗?”白姓年轻人问道。
“这个我不敢打包票,该做的咱们都做了,剩下的就看法官怎么认定了。回去等消息吧,有信儿了,我告诉你。”王川微笑道。
下午开庭,四点多庭审完,王川没有回律所,直接回家了。
当王川左手抱着一箱子方便面,右手提着一塑料袋小火腿肠和榨菜回到家时,门还没开就闻到了一股炖肉的香气!
“阿紫,你回来了!”
王川进屋后只见阿紫正在忙着热菜,四个方便餐盒里装着不少炒菜,应该是从小区不远处的餐馆买的。
“是啊!王大律师今天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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