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十八章 赏罚(1/2)
又继续道:“明君贤将不官无功之臣,不赏无能之士。我军四面受敌,固然有中流砥柱,勇抗外贼,但也不乏懦弱小人。这些懦弱小人或临阵脱逃,或为虎作伥,他们不配再做官了,不过欣慰的是,没有一个我的老兵投敌。今特下《军功令》,凡军士将吏军功卓著,才能优异者得为县、亭官吏。”
大家听到这里都心悦诚服,尤其是陶方更是拜服,他本是并州军士出身,因年岁大了被安排到石门铺任守备,贼寇压境,当地人心惶惶,长官逃离后是他安抚百姓,抵抗贼寇sao扰;后来敌人势大,人心惶惶之下皆弃城逃跑,他手下只几个老弱也被裹胁着进了山里。虽然没人追究,但他一直引为耻辱。等收复石门铺后被任命为石门守护队长,一直忐忑不安。他确实没有尽到守土之责,现在的石门铺百姓吃粮还全靠镇国堡的供应。
黄尚龙站起来说道:“民以食为天,足兵足食,而人心可安。为鼓励百姓耕种,特下《督耕令》,成年男女由官府分给土地,可向官府赊借农具、种子,下面会出台《租庸制》和《青苗法》。大家照此办理。农时非经将军府下令出劳役,官府事后必须补偿。闲则组织百姓习武。鼓励种植桑树、枣树和各种果树,官府依市价收购。奖勤罚懒,交粮纳税最高者免除劳役,并予以钱粮和荣誉嘉奖;提拔那些种地种的好的老人为各县的农官,协助县丞督促农桑;有手艺者凭手艺抵劳役;游手好闲、聚众赌博闹事者,罚为官奴,开矿挖渠。”
农业好多措施都已经实行,军户则有《屯田令》,对百姓而言,第一步平均地权差不多了,由于严厉打击限制地主兼并,加上十室九空,大多数人都分得土地;下面就是调整税赋,唐代的田赋制度最为人熟知,即为“租”“庸”“调”。
我准备采用的租庸制,租就是收田租,租是配给人民以耕种的田地,年老仍缴还z fu。在其授田时期,令其负担相当的租额。这是一种均田制度,承北魏以来。说到租额,则仅为二十取一,实在优减。
“庸”即是役,乃是男女出劳役对国家之义务劳役,可用布帛代替。“调”是一种土产贡输,各地人民须以其各地土产贡献给z,大体上只是征收丝织物和麻织物。暂时不用,但以后对不方便征税的蛮族可以用。
总体有粟米之征,布帛之征,力役之征三项目:租即是粟米之征,庸是力役之征,调是布帛之征。租庸调制,最要用意在为民制产,务使大家有田地,自可向国家完粮。耕种田地的自然是壮丁,便可抽出余暇,为国家义务服役。有丁有田,自然有家,农业社会里的家庭工业,最要的是织丝织麻,国家征收他一部分的赢余,也不为过。租庸调制定额更轻,说得上是一种轻徭薄赋的制度。而且租庸调项目分明,有田始有租,有身始有庸,有家始有调。此制的最高用意,在使有身者同时必有田有家,于是对z fu征收此轻微的税额,将会觉得易于负担,不感痛苦。青苗法是在青黄不接时,借贷钱粮给予农民度过难关。
自小孩出生,到他成丁,以至老死,都登载上。当时的户口册就叫籍。此项户口册,同样须造二份,一本存县,一本呈将军府。z fu的租调,全都以户籍为根据。帐则是壮丁册子,在今年即预定明年课役的数目,这是庸的根据。每岁一造帐,三岁一造籍。壮丁册子一年重造一次,户籍册子则三年重造一次。一次称一比,引起可以用来和上期的簿帐相比对。这样租庸调制之所以能推行,就需要靠帐籍之整顿。所以下步的z fu主要工作就是整理帐本。
不过还要在地权上来个狠的,黄尚龙又道:“凡开垦无主荒地,连续纳税五年,则为其所有。地主收回有主荒地,必须补偿开荒者所纳税额和损失(最多为八年税额),开荒者连续纳税十年,则地主不得收回。”
以前的地契将在五年后作废,大家要凭交税单据,五年后领取柱国府统一制作的地契。那些欺瞒官府、隐藏收入的家伙,将会发现他们费尽心思隐瞒不报的土地,五年后统统变成官府名下的无主土地了。
众人十分振奋,看着我还在上面沉吟,都等待着,我思量半晌又道:“自乾朝以来,官吏多自大族世家出,寒门子弟虽才高当时,德超圣贤,终难为用。以出身抑制天下英豪,殊失公允,非求贤用人之道,今特下《求贤令》:凡身有一技之长,一得之见,一言之善者,不论出身,即奴隶、商籍、巫医百工亦同,均量才授用,一一唯才是举。推荐者也有功劳!”
我看看部下们热烈的眼神,继续道:“天下变乱以来,百姓失所,夫妻离别,壮者为寇,弱者为食,人口十去其九。人口生殖,则天下可兴。今特下《婚育令》,免除丁赋,奖励婚姻生殖。凡男年过十八,女过十六不婚者,父母、家主俱有罪,收其田亩,还要罚款。有阻拦成年男女成婚,服徭役十年;逼害人命者弃市。婚后两年不育子女者,服劳役一年。婚礼从简,有恶意索取彩礼者,罚没家资;婚娶无资者,百姓可向官府借贷,五年内按本还;有军功者官府支出。女子孕则免役,其生男赐米一斗、铁十斤、猪一只;生女赐酒一壶、布一匹、羊一只;生子女五,加赏牛犊一头。敢于杀婴弃婴者,腰斩;郡县设善生堂抚养孤儿,官府理之,人口增殖纳入官员考核。以上诸条,稍后将发到诸位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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