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7章 来自技术层面的怒火(1/3)
而此时正在华夏的林平,也通过松下的汇报得知了这一切。
并且在林平的手上正拿着一台任天堂出品的游戏机,这台游戏机是松下派人亲自送过来的产品。目的就是让林平看一看竞争对手有多么的凶残。
商场如战场,演绎的淋漓尽致。
商场的竞争并不是打打广告,请几个漂亮的小妞,扭扭腰唱唱歌就能搞定的事情。
这些低俗的营销手段,只能吸引一些不入流的消费者罢了。
真正高段位的战争,甚至当竞争对手倒下的时候,都不明白自己输在了哪里。
没有硝烟的战争最为可怕,有的时候明知竞争对手在那里搞鬼,却没有丝毫的办法。这种无力的感觉,就像深渊一样在吞噬一家公司的的生命。
“看看吧!这就是我们竞争对手拿出来的产品。只要在底层数据上进行更换,这台游戏机便摇身一变从任天堂的产品,瞬间变成了我们ea公司出产的游戏机。任天堂不用再花更多的精力去打造精品的内容,便可以迅速的收割我们培养起来的消费者。”林平把游戏机拿到了研发中心,并且通知了所有参与项目的老师,教授,以及其他单位的人员。
当众人按照林平的提示替换完底层数据之后,一个个脸色胀红青筋暴起,显然每一个人都是十分的愤怒。
“这帮狗日的小鬼子,怎么能干出这么缺德的事儿呢?”金山教授生气的拍着眼前的桌子,金山教授的很多亲人都死在这帮鬼子手中。对于他们的仇恨,可是深深的铭刻在血液之中。
“我有一点不清楚,我想问一下。林教授说的内容应该就是指游戏卡带吧?电影电视剧算不算内容呢?市面上有很多录像机的生产厂家,这些厂家生产出来的录像机,只要录像带的格式一样都能兼容。所以在录像带一样的情况下,看什么样的电影跟电视剧。这...”看着大家义愤填膺的样子,有些人却想搞清楚更深层次的意思。
从录像带的角度来看,如果我买了一盒电影录像带。你总不能指望我只能用松下的录像机去看这录像带,而不能让我必须用东芝的或者日立的。
这位教授的话一出,很多人明显带着情绪看了过去。
林平看到这一幕,赶忙伸手阻止。
无论发生什么样的情况,理智永远要放在第一位。只有在道理上站住了脚,才能说服众人,而不是带着情绪去让所有人顺从自己。
“这个问题提的非常好,从录像带的角度去看待这个问题的话,任天堂似乎做的没什么错。随便他们不承认修改底层数据,是早在设计之初就处心积虑的刻意为之。
不过游戏卡带跟录像带还有本质的不同,首先生产录像带的厂家,跟录像机的厂家没有任何关联。从商业上来分析,电影制片厂自然是希望,在院线上映的时候买票的人越多越好。而当这部电影从电影院下线之后,他们又希望购买录像带的人越多越好。在这一刻,录像带只是一种传媒的方式。在未来或许有vcd或者dvd这种光盘的传播方式。又或者,当互联网成长起来之后,人们无需这种硬件的配置。直接用高性能的电脑通过互联网收看电影。
但是游戏卡带虽然也能归位于文化产品,按理说与录像带是同一个品类的产品。可是游戏卡带与游戏机是同一家生产公司,为了商业利益最大化,自然是希望只能在自己游戏机上去游玩。一旦竞争对手的游戏机可以随便畅玩的话,那么相当于你培养起来的市场拱手让人。这属于严重的不正当竞争,在任何行业内都是不被允许的事情。
就像电影制片厂辛辛苦苦拍出来一部电影,他们希望跟自己有合作的院线去播放。从而更好的计算观影人数以及票房的实际收入。而不是宽宏大量的让自己的竞争对手拿着自己的拷贝,在他们的院线中免费播放。到时候这笔钱进了竞争对手的腰包,同时也大大稀释了在自己院线内收看电影的观众。对于投资拍电影的电影制片厂来说,无论如何都不能接受。
这是严重的侵权行为,在知识产权严格的国家之中,这种赔偿会让竞争对手倾家荡产。
我们的游戏卡带是属于我们公司的知识产权,在没有取得我们授权之下,便直接在他们的游戏机上运行,这就是侵权行为。
就好像一首歌曲,每个人都可以传唱,但是一旦涉及到商业行为,例如有人把这段歌曲放在他们电影之中或者电视剧之中,那么必须要支付这首歌曲的版权费用。”林平跟大家普及了一下最基本的知识产权应用的范围。
每个人都可以自由的去唱一首歌,无论他唱的多么好听,又或者多么难听。
可是只要他用这首歌去牟利,侵害了这首歌版权方的利益。
虽然任天堂没有表现出这一切都是公司行为,甚至还发出公告跟这件事撇清关系,可是这种行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游戏机肯定在设计之初就想好了这一招。
“那么我们现在要怎么办?打官司吗?”看着眼前的游戏机,大家能想到的也就是打官司这一种方法。
听到有人提到打官司,很多人都表现出了赞同,不过也有人默默的摇头。
“打官司的话恐怕将会是旷日持久的行为,一拖几年之下,对我们来说依旧不利。就算到最后我们胜诉了,象征性的赔我们几百万几千万,没准还是日元。到时候我们表面上胜了,可是背地里却还是输了。而且从游戏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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