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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五章
事情要从十几年前说起。
阿夜被义父引荐给高阳秦家时,才十五岁。他从小就被义父用最为严苛的要求培养成杀伐果决的暗卫。
暗卫认主,如同狼狗认主一般,一旦服从于某人,即便是贵主儿要他的性命,他也在所不辞,二话不说自刎。
阿夜从小就被培养得没有情感,就是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机器。这种培养过程是残忍的、丧失人性的。
在暗卫幼年识人的时刻,主子家就会给每个奶娃娃分配一只嗷嗷待哺的狼崽子,让他们亲手将其喂养大,培养自己最为忠心的宠物。
阿夜也不例外,他养了一只名为“哮天犬”的狼。之所以给他取这个名字,乃是阿夜自小就爱听《宝莲灯》的故事。他觉得戏文故事里的二郎神法力无边,很是厉害。少年都是慕强的,他也想自己成为一方大人物。
阿夜长大了,狼崽子也长大了。长大后的狼能跑能捕猎,还能听他发号施令。阿夜和哮天犬一同完成了不少义父发布的任务,手上或多或少也沾过鲜血,可他还是丝毫不惧怕。
世上没有对错,只有立场不同。
他是忠于义父的,自然要为义父效命,他可是义父的人。
然而在他十四岁的那一天,他和其他伙伴们都接到了义父发来的同一个任务。那就是……杀死自己亲手养大的狼崽子。
大家惊愕不已,下意识望向身边的宠物。
这是他们亲自养大的狼,是他们的伙伴,也是最亲密无间的亲人。
如今义父竟然要他们杀死他们的宠物?何其残忍!
阿夜摸了摸哮天犬的头,它还什么都不知道,对于主人突如其来的温柔爱抚,兴奋地嚎叫了几声,将头抬得更高,蹭上主子的手。
哮天犬百般信赖阿夜,即便他出刀杀狼,恐怕哮天犬也不会攻击他,只会疑惑不已,任凭他下杀手。
大家动摇了,有的说不过是一只狼,有的说这是家人下不了手。
有人提议,不如用毒吧,狼的年龄大了,行动迟缓,也不便再参与任务,给它一个了断。
然而义父却不肯,他叮嘱他们,必须要用刀子,活生生割断狼的喉咙。
“为什么?”阿夜喃喃自语。
义父说:“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暗卫,必须完全服从主子的命令。主子要你往东,你不得往西,即便是手刃亲人也得答应,这才是真正乖巧的下属。这是义父给的第一个试炼,通过试炼的人,则可以成为我的心腹。”
阿夜动摇了,他和其他人一样,自打睁眼起,接触的第一个亲人就是义父。
他和他们竞争,也不过是为了夺得义父的恩宠,获得义父的信任。
义父,就是他们的天。
义父的话,就是至高无上的旨意,必须遵从。
如今,有一个能够亲近义父的机会摆在阿夜的面前,让他怎能不心动呢?
阿夜望向了哮天犬,他闭上了眼睛,也捂住了哮天犬无辜的双眼。
他手里握着匕首,摩挲哮天犬毛茸茸的脖颈。他知道哪处是血脉,知道只要速度够快,哮天犬走得就不会痛苦。
“嗷呜——”一声,鲜血溅入阿夜的双眸,他的哮天犬倒在了他的怀中。
阿夜颤抖着挪开了手,他诧异地发现,哮天犬明明是只狼,却也会落泪,死不瞑目。
阿夜是第一个做到这事儿的人,有的人跑了,有的人也模仿他的动作,完成了义父的任务。
那些没有做到的“干儿子”,被义父统称为“半成品”,他们被处理掉了,生死不明。
阿夜想,这样厉害的伙伴们被称之为“半成品”,那么“成品”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阿夜十五岁那年,接到了义父给的第一个重要任务。义父以“护卫”之名,将他送到了高阳秦家,让他认秦家家主为新主人,今后听从他的差遣。
话是这么说,实际上不过是义父给的一个新任务。义父要他在两年内,取新主子的项上人头回来见他。
虽然不知道义父这样做的原因是什么,不过阿夜从来不质疑义父的命令。
高阳秦家百年前也是朝野高官,奈何祖上辞官返乡,勒令家中后辈不可再踏入官场。渐渐的,秦家从商,成为当地一代富硕商贾,加之祖上有过官荫,因此在当地也成了气派的兴旺世家,等闲不敢招惹。
新主子秦老爷年过半百,端得一副慈祥样貌。他待阿夜很好,并不是将他当成呼来喝去的下属,而是以后辈身份招待他。供他吃喝,还给他另辟了一处干净小院落,供他居住。
阿夜受之有愧,不肯轻易收受好处。
他不是来享福的,他是来杀人的。
秦老爷再怎样真心待他,不过半年,就会成为他的刀下亡魂。
某日,阿夜的院子误打误撞闯入了一名娇俏女子。
那女子梳飞仙髻,发间插着炸金珠桃花簪,坠着南珠流苏,走路时,随风摇曳,清脆作响。
阿夜耳力惊人,不过片刻便察觉院中来了人。
他掩入角落,不动声色查探。
只见来人并不是朝他的主屋而来,倒像是借他院中的墙,好爬到府外。
阿夜想起来了,他的院落正对着府外,临街只隔了一道墙。
这女人想做什么?
待她蹑手蹑脚攀梯爬上房檐之时,阿夜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赶到她身后,随后搬走了梯子。
那女子还没反应过来,兀自哝囔:“不是让金雀在屋外接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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