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九(2/2)
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应该提供证据加以证明,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的。看到这里我不想再看下面了,因为我已经能猜到了结果。正如我所料的那样。果然我看到的结果是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受理费由原告交纳(已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述状。
本来我以为是百分之百赢的官司就这样打输了。我还能怎么办呢?去上述,也不一定能赢,但是我知道要是请律师是一定能赢的。但是这些机器加起来也就几千块钱,我哪有必要请律师呢?有请律师的钱我还不如再买一套呢?
就算是再买一套缝纫设备也比请律师省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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