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一) 魔头伏法英国悲壮夺金(1/4)
对盖黑盖的初审,是在两个月后的初秋。
北城涉枪火拼恶性大案,刑侦队长凌法天被害案,公安局长毕虎遭追杀案以及北城市委副书记金三五命案,四重案并举,警方历经了艰辛曲折的调查取证,最终确定,元凶系北城房地产巨头公司总经理盖黑盖。
铁证有三宗:沙比血衣衣领上的指纹与盖黑盖指纹百分之百吻合;以色列微型冲锋枪上的指纹与盖黑盖贴身镖手的指纹相符;举报者胡快长达15页的举报材料和亲历的事件全程做了出庭证人。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凶手盖黑盖抗拒不服的同时,对举报者胡快提出了起诉。指控胡快与他车祸后为报复,组织纠结北城地下武馆“青龙匕首”持枪带刀对他暴力伤害,非法制造火药炸伤他和他的员工,在自己没有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持枪击碎他的膝骨。
盖黑盖还用重金专门聘请了法律界知名律师辩护。
由于此案涉及面特别复杂,为进一步澄清案件的来龙去脉和事实真相,经北城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多次研商讨论,决定在暂不公开庭审的原则下,传胡快到庭,接纳盖黑盖的指控,被指控者胡快,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找律师展开法庭辩论,辨清真伪,酌情定论。
二次开庭的这天,法院刑事庭内部法庭座无虚席。上午九点,坐着轮椅的盖黑盖,戴着手铐被法警押上了法庭被告席,吊着绷带的胡快则被指定在侧位而坐。盖黑盖的律师,背头锃亮,目光傲慢,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坐在了胡快的对面。
对于盖黑盖突然的指控,胡快没有请律师来为自己申辩。他相信,真相永远不用别人来辩解,自己一人孤军而来。他对热热说:“不怕!我会用自己的力量说清一切。没有律师也许更真实准确。”
就在法官要宣布开庭时,胡快忽然发现。台下前几排坐着热热、雨雪、职战斗、龙师傅和坐在轮椅上的沙比。他们都向他投出了关切的目光和无声的呐喊。他们的到来,是经过法庭调查后,确认与本案相关的知情人员,特许的旁听者。
胡快用自信的目光向他们微微点头。
满头白发的法官,开始陈述初审盖黑盖犯罪的基本事实:“2000年7至8月间,犯罪嫌疑人盖黑盖先后在北城废品收购站纠结众人,与另一伙不法分子展开枪战。致使对方数人伤残。”
“在北城公安局刑侦队长凌法天介入此案调查中,犯罪嫌疑人盖黑盖指派公司的保镖对其追杀,致使凌法天不幸遇害。两起恶性案件后,犯罪嫌疑人盖黑盖为掩盖罪行。逃避警方追捕,受他人指使,再次派手下对北城市公安局局长毕虎进行跟踪,屡下毒手,最终将其用枪杀死。”
“多次制造血案的犯罪嫌疑人盖黑盖。唯恐难逃法律的严惩,伙同北城市委副书记金三五合谋商议逃避事宜,与此案有关的金三五为保全自己,首先用计谋杀盖黑盖灭口未果,反被盖黑盖杀死在酒店。”
“此外。犯罪嫌疑人盖黑盖还通过非法开发,暴力征用土地,偷税漏税数千万元,疯狂敛财,大肆行贿,购买枪支刀具,组织具有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横行北城,伤害无辜。”
“经北城市公安机关大量调查取证,北城市检察院指控,对上述犯罪审理核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如下犯罪证据,犯罪嫌疑人盖黑盖使用的“格洛克”手枪;被害人发现报记者沙比的血衣;盖黑盖保镖使用的以色列微型冲锋枪;盖黑盖行贿所用的百万元存折;杀死金三五使用的拐杖刀;举报人胡快出示的15页举报材料。”
公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盖黑盖多次持枪制造恶性事件,非法组织暴力团伙,故意伤害他人生命,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并同时犯有私藏枪支罪,巨额行贿罪,偷税漏税罪,数罪并罚,提请本院依法惩处。”
法官公诉完毕。
盖黑盖的律师率先提出辩护:“本人受被告委托,为其所涉嫌的犯罪做以辩驳。本律师经过缜密的细致的案件调查分析,以及对法律条文的比对,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和对被告人的法律刑事的认定予以悖论。”
“本律师观点是,被告人数宗命案并非属故意杀人,而是案发有因,因果所致。案情有引发的细节,绝非归罪被告单方故意杀人。理由是,被告人盖黑盖涉嫌的犯罪事件与举报人胡快有关。”
“具体说就是,由于二人的一场车祸造成了恩恩怨怨,由此恩怨导致了后来发生的一系列案件。举报人胡快,同样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追究,胡快当惩罚。”
“第一,车祸的事端,举报人胡快应负全责。其自制的所谓怪车,属于伪劣的无牌无号黑车,又超速驾驶,致使被告盖黑盖车毁人伤。车祸肇事后,举报人胡快没有赔偿被告盖黑盖的各项损失费,二人随之由矛盾生怨。”
“第二,在被告盖黑盖合理指出索要车祸损失、人身伤害损失费期间,举报人胡快迟迟不予赔偿,一次又一次拒绝拖延,并私自找到发现报记者沙比进行窃听录音,蓄意制造不良新闻要挟被告。被告羞怒,忍无可忍采取了过激的行为发生了肢体冲突。”
“接着,由于利益之争,举报人胡快被北城的一伙号称“青龙匕首”的暴力分子绑架,危及性命。危难时刻,被告盖黑盖接到记者沙比的求助,立即赶到现场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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