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普法(1/2)
哪怕情节较轻,也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拘留,和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呢!提到法律,吴宗翰一本正经地点了点头,给女孩普及法律道。
他是省属警校毕业的警校生,相比于那些社会招考,或者军转干的警察,本就拥有更加扎实的法律基础。
外加上他走出校门的时间不长,在来到特警队后,一直从事着内勤工作,与政策、法规打交道比较多。
提到这方面的知识,他可以说是极为的专业。
吴宗翰看了一眼女孩,又看了一眼男孩。
他推测应该是两个人在相处时,女孩受到了男孩的欺负,才哭着从家里跑出来。
为了给男孩施加一点,法律上的震慑。
吴宗翰补充说道:你们之间有什么事情,最好和平相处,商量着解决。
不要动不动,就上升到法律的层面。
因为很多事情可大可小,一旦往大了搞,再想收手,就不是那么容易的事了!
就拿你说的这个,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来说吧
情节严重的,可以上升到刑法的层面,构成犯罪!
非法拘禁罪,明白吗?
犯犯罪?听吴宗翰这么一说,青年男子似是有些害怕。
说话的声音,都带上了一点颤抖。
赶忙向吴宗翰,解释说道:警警官
我们横穿马路,确实是我们不对,我们甘愿受罚!
该批评就批评,该罚款就罚款,我们都认!
我们在网络上,也看到过类似的例子,知道自己的行为不对!
对你们,对行人,对车主,都带来了麻烦!
我们愿意承担,应付的责任!
可你要说我非罚限制了她的人身自由,那可就真的冤枉我了啊!
警官!
你们两个,是什么关系?这次换作孙庆博,抢先提问。
他的脸色不是很好看,像是还没有从刚才的气愤中走出来。
我们两个是情侣!
她是我的女朋友青年男子开口答道。
然而,他的话音未落。
就听年轻女孩,哭着嚷嚷:不,你骗人!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
我跟你之间,没有任何关系!
你就是个渣男!
花心狗!
不得好死的变态!
女孩这话出口,青年男子的面色骤然惨白。
他上前一把抓住,前者的胳膊。
低声劝道:倩儿,不要闹了!
我们在警察面前,不要胡说八道,好不好?
有什么话,我们回去好好说!
然后转头看向孙庆博,强挤出一丝笑脸。
解释说道:警官
她真的是我女朋友!
我们在一起,已经有四个月的时间了!
我们身边的很多朋友,都能作证的!
能证明个屁,你给我滚啊!谁也没有料到,年轻女孩在听到青年男子这番话后,本就不太稳定的情绪,更加失控了。
年轻女孩用力挣脱开,青年男子的束缚。
用几近咆哮的方式,对着后者破口大骂,道:赵亮,你臭不要脸!
我不是你的女朋友,我和你什么关系也没有!
你就是死渣男!
畜生!
王八蛋
女孩的粗口,让青年男子愣住了。
不仅是他愣住了,就连一旁的吴宗翰,在听到这番话后,也愣住了。
因为他实在无法想象,眼前这个看上去十分文静、乖巧的女孩,究竟要经历怎样的情形,才会当着这么多人面,爆发出如此强烈的情绪。
暗暗咽了口唾沫,吴宗翰想上去说句话,又不知该说些什么。
沉默了一会,最终还是三两步,站到了女孩的身边。
生怕她因情绪激动,与青年男子发生肢体冲突。
吴宗翰就只是站着,一句话也不说。
侧着身子,两只手放于小腹前,左手轻轻搭在右手的手腕处,呈搭手戒备的姿势站好,随时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孙庆博则是在一旁,冷眼看着女孩的发怒,没有作声。
直到女孩骂完了,并且青年男子,也没有当面予以反驳。
他才清了清嗓门,把年轻女孩和青年男子隔开。
以说教的口吻,训斥两人。
道:好了,好了!
大街上人来人往的,不是你们随意宣泄,自己情感的地方!
不管你们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矛盾,横穿马路、险些造成危险,都是不可取的!
而且,我相信江城市不明原因肺炎病毒的情况,你们肯定也有所了解。
眼下能不出门,大家尽量都不要出门!
如果非要出门不可的话,最好戴上口罩!
防患于未然,安全第一!
知道吧?
知道!青年男子把脑袋点得和小鸡啄米一样。
青年男子摸了摸口袋,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
不由得尴尬一笑,找了个借口。
道:其实我是买了口罩的
只是这件事情发生的太突然了,搞得我一点准备都没有
直接就从家里跑出来了,大门都没来得及反锁
所以口罩应该也还在桌子
忘了带出来
好了,这些都不是理由!孙庆博不耐烦地挥挥手,打断了青年男子的话。
他又不傻,这些话很明显,就是青年男子急中生智,想出来的蹩脚理由。
类似的话语,在他的从警生涯中,不知道听过多少。
所以,他也不愿意花费太多的时间,在听当事人解释这件事上。
熟练地从口袋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