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番外篇(3/5)
那……你……你慢点走……我跟不上了……”“快走。”
瞬间绽开了笑。
那年二月情人节,白翼十八岁,他交了一个年长他三四岁的女朋友,他发现,她笑起来时有两颗小梨涡,非常耀眼,世上再没什么宝物比她更灼目的了。
街灯里,他不耐烦地伸手,握住那只小手,塞进衣兜里。
……
夏天的时候唐姿升上了大三。
“怎么不接电话呀,忘了今天是什么日子?”
白翼从live house出来,看见烈日里的小影,笑着说:“是啊,今天过节?”
唐姿:“……你这个混球,我等了你一天,你居然忘了?”
她仰头看他,眼角坠着大颗的眼泪。
“说好的,今天很特别,我们一起去看房子啊。”
——我看过你哭,一滴明亮的泪涌上你蓝色的眼珠,像一朵紫罗兰上垂着的露。
他想起容修给他读过的诗。
哭什么呢,逗逗你。
挤进地铁,她坐在身边,他则看着车上的广告,上面印着大盒的巧克力。
像以前一样,她在行驶不久睡着,他把手掌垫在她磕着车壁的脑袋底下。
然后,他痞气地笑着,将早准备好的一枚小戒指,偷偷地戴在她的手指。
曾经做过这样的傻事。
这年七夕节,他们一起看了房子,很快就租了下来。
两个年轻人同居了。
就是在这间屋子里,他们每晚坐在窗台上唱歌,她偎依在他的怀里,听他唱歌给自己听。他唱:我恨我不能交给爱人的生命,我恨我不能带来幸福的旋律,我只能楼,一扇朝北的窗,让你望见星斗。
彼此都还年轻,生活不过是“努力”,一个努力赚钱,一个努力学习;恋爱不过是每晚一起相处的时光,情人节的巧克力,还有大大的城市里,彼此坚持着的小小的喜欢。
过马路那当儿,他走在她的左边,又在马路中间转一圈,站在她的右边。
就是这样简简单单地守护着。
[2009.七夕]
大四实习的那年,唐姿参加工作了,步入工作岗位之后,社交圈子更广了。
白翼还是那一片儿最帅的贝斯手。
dk要出国了。
白翼说:“乐队先去岛国,然后直接去韩国。”
唐姿说:“到了给我打电话。”
然后,在租房里,她久久不吭声,他也不再说话。
几乎要忘了时间,她忽然握住他的手,越来越紧,弱小的力量让他感到疼。
直到天快亮了,她将收拾好的行李箱塞给他,“走吧。”
白翼转过身,连头也没回。
她站在阳台望了很久。
喜欢。
真的喜欢你。
[2010]
dk越来越红了,唐姿快毕业了,两人都越来越忙。
大多时候两地相隔,一周也见不到一面,夜里不舍得挂电话,煲电话粥,时间换来的是长长的话费单。
从岛国回来之前,想给她一个惊喜,没有提前通知她,白翼就回到了租房,可是她不在,手机也打不通,房子似乎很久没有人住过了。
又过了两天,在十字路口遇见了她。
一个没有约定的遇见,一句话也来不及说,时间换来的,是擦身而过的距离。
她上了一个男人的车。
生活有时候比音更狗血,因为它根本不考虑逻辑。
白翼低着头,对自己轻轻一笑,拿出手机拨她的号码,听筒里传来她客套的一声:“你好。”
他说:“是我。”
听筒里的她很惊讶:“你回来了?”
白翼说:“回来了。”
“等等,”唐姿避开,小声说,“我晚上回家,这会儿正在上班。”
“你在上班?”他问。
“……嗯。”
“那就不打扰你了。”
空荡荡的听筒,一片狼藉的七月。
——我看过你笑——蓝宝石的火焰在你之前也不再发闪,宝石的闪烁怎么比得了你那灵活一瞥的光线。
想起那首拜伦的诗。
一起撕掉的日子,一起做过的傻事。
他看过她哭。
他看过她笑。
他是她的守护神,他是她的圣诞老人。
他赞美她所有的优点,他接受她所有的改变,
他妥协她所有的坚持,他原谅她所有的抱歉。
直到最后——
他终于看见了她唯一的缺陷。
唯一的……
她唯一的缺点,就是——她不属于他了。
……
没有人提出分手。
两人已经很久没有一起过夜了,白翼跑完亚洲专场回来的那晚,唐姿去了破车库。
黑色的连衣裙下,是她精心挑选的新内囘衣,她买了他喜欢吃的烤鸭,来到live house的后台,蹑手蹑脚的,轻轻的,推开门……
沙发上有两个人。
他身上的刺青几乎灼瞎了她的眼睛。
闹了一通之后……
“那个女的是谁?歌迷吗?”
“你也看见了,那种情况,是个男的都拒绝不了,玩玩罢了。”
“……”
在破车库live house的后台休息室,年轻的他们第一次打架,两人厮打了起来。
不知道怎么会有这么多的怨恨,是唐姿先动的手,口不择言地骂他:“那女的诱惑你,你就上?你还是人吗?畜生!”
白翼站在那任他打,“那男的也诱惑你了?你上了他的车,你们去了哪?”
“他……他只是……我……我还没答应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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