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新居(上)(1/2)
柳条儿跟着王兰陵往前走了一百多米后,就说道:“我走另外一条路,前面不能走牛,牛在那路上拉了之后会罚钱。”
王兰陵觉得大家都遵守规矩的话其实挺好的,就像是不要走草坪一样,这是对谁都有好处的事情。
“嗯,那我先走了。”王兰陵打了声招呼,继续往前走。
柳条儿喊道:“那开学再见,我回去了。”
王兰陵突然想要问个问题,“你家是干啥的啊?”
柳条儿很疑惑:“没干啥啊?”
只是普通的县城居民,没有做生意,就是种地之类的,也不知道怎么回答王兰陵的奇怪问题。
王兰陵很快就和女同学告别,此时天色也不早了。
下午四点多,基本上路边的店铺就都关门了,这里的生意并不好,但是很正常。
古代的集市并不一定就热闹,黑水县的人其实并不少,等到了集会的时候才会人山人海。
现在是快二月份了,最近的集会是三月的一个节日。
是叫三月四日天气晴。
那天当地的县城若是晴天,那么就是一个逛庙会,看戏踏春的好时候。
如果那天下雨了的话,就是县令的问题了,是需要下水游泳请罪的。
王兰陵是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什么习俗,可能是和后面的防汛有关吧。
但他不是县令,不需要大雨天下水游泳拜龙王,这个和他无关。
这个倒不是先皇搞出来的节日,是很早以前就流传下来的节日,不过先皇掌控了权利之后,就开始对各地加强了约束,一些人不跳也得跳了。
据说,这活动搞死过两个县令。
王兰陵想着县令的事情,刚刚靠近自家店门,就看到了县令的老婆和儿子儿媳。
高氏看到王兰陵回来了,就笑着说道:“你可算是回来了,我寻摸着你这边缺衣少食,什么都没准备,就从家里给你带来了两张新被,还有水壶脸盆和十斤炭,这天还冷着,你别冻着了。”
高氏的儿媳妇也笑着说道:“我们都把你住的地方打扫好了,正准备先回去了,你怎么才回来?你嫂子现在还在里面忙呢。”
王兰陵迅速说道:“多谢夫人的好意,我刚回家一趟,出来的时候正好想去学校那看看了,就耽误了些时间。”
听到是去学校附近看看,高氏就认可了这个理由。
“打扫屋子这种事情交给女人做就好了,就是你这里也没个使唤的人,太不方便了。”
在高氏看来,王兰陵最少也要有几个奴仆,这样才算是有身份。
王兰陵说道:“夫人说得对,我正打算找几个能干活的仆人,做饭洗衣之类的都要人,就是现在找不到,慢慢来吧。”
这种事情主要是看介绍,王兰陵若是和王家堡的人说的话,那么自然是那里面的亲戚们互相推荐过来人。
和田远方这些手下说的话,就是这些人从认识的人家里找。
和张珠说的话,她是从娘家的亲戚里找。
反正基本上不会外招。
虽然比较麻烦,但也就是随口说说就能解决的问题。
高氏听到王兰陵这边缺人,而且确实是需要人,就说道:“我们家有富裕几个丫鬟,你要是不嫌弃的话,我就做主送给你了。”
王兰陵听到后,就奇怪的说道:“是签了卖身契的丫鬟吗?”
送小妾这种事情倒是听说过,但是送丫鬟的事情就是第一次遇到了。
高氏一脸和善的对着王兰陵解释道:“算是吧,我家老爷杀了不少的金人,这些都是回来的时候带的,都挺本分的,扫扫地没有问题。”
高氏的儿媳此时也笑着说道:“是啊,这些金人虽然长得古怪吓人,但都老实的紧。”
王兰陵说道:“金人长什么样子?我还没有见过。”
高氏的儿子东方昂说道:“金头发,琉璃眼,面无血色,身有异味。”
通常来说,像是王兰陵这种少年人,需要的是书童之类的小厮。
能干的那种。
没错,就是两种意义上的能干,这个世界也存在着一些老传统了。
应该说哪朝哪代都有这种破事情,而且还很贵。
培养一个好的小厮,要比培养出一个优秀的歌姬更难。
高氏送不出那种小厮,所以只能送廉价的女奴。
王兰陵点了点头,“恭敬不如从命,那我就承下了。”
女人送的东西,通常来说还是收下的好。
高氏很高兴,说道:“那我回去帮你看看,送两三个过来。”
王兰陵点头道谢。
高氏很快就带着儿子儿媳坐车回去了,高氏的儿子有一个六岁的小孩,明年就要上学了,不过肯定是去更好的城南小学。
在高氏离开后,王兰陵就走进了屋里。
铺子里和之前没有什么变化,他走到了院子里。
院子里多了一些柴火和桌椅,还有一篮子青菜。
王兰陵走到了主屋,进屋就看到张珠正在擦地。
“嫂嫂,今天就到这里吧,我看已经很干净了。”
屋子里原本就不脏,现在被打扫了一遍,已经很可以了。
张珠看到王兰陵进来了,就说道:“你前脚刚走我就过来了,刚县令夫人过来,你不在,我也不知道怎么说,多亏了陆姑娘在,我这嘴笨,都没和人家说话。”
张珠很高兴,在过来之后就看到有官太太送礼,觉得王兰陵越来越有出息了。
王兰陵进屋看了下,没有看到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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