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真正的立国(1/2)
1263年,3月10日,清明20日,东海郡,中央市。
管委会大院,礼堂。
上个月对于东海股东们来说,是风云突变的一个月,以金融改革为开端,地方行政机构的铺设、公民制度的建立、县政改革等大菜接连上桌,最终以《二次立国法案》的推出为标志,达到了最**。从20日清明节到23日全体大会召开,各种舌战嘴炮明枪暗箭此起彼伏,明面上人人喊着大义凛然的口号,暗中又进行着各式各样的利益交换,最终风波逐渐平歇,各派系渐渐达成了共识,一套更完善的方案开始被制定出来。
现在的礼堂没有像之前那般坐得满满当当的,只有十几个股东,搬过椅子围了一圈坐着。这些人又分成了四部分,一是以史若云为代表的海商系,二是以林博颖为代表的军工系,三是以孔嘉谊为代表的新冒出来的金融系,最后则是以周兴为代表的中立系。
史若云把一份写着《东海宪章(临时第二版,内部版本,严禁外流)》的文件拿了起来,说道:“既然有了初步的共识,那我就念了……”
这份“宪章”是各派系充分交流并达成共识后制定的一份章程,用于将东海国的权力架构完善并确定下来。相比之前争议颇大的《二次立国法案》,这份《宪章》要更完善,也更容易被股东们接受。
宪章中,确定了股东们所组成的“全体大会”为东海国的最高权力机关,名义上是替远在海外的东海国主代行权力,实际上当然没人能管。
全体大会承认不同股东有不同的个人利益,并不强求抹杀派系分歧,但也强调所有人都有着共同的长远利益,因此个人要服从集体,但同时集体也要尽可能维护每个人的利益。这是首条共识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共识,为了维护这个共识,又制定了一系列股东间交往的礼节和准则,尽可能斗而不破、携手共进、以竞争促发展。
股东们首次正式确定了他们的纲领及目标:短期内,要尽可能提升工业技术、发展各类产业,壮大国力;中期内,要解除蒙元的威胁、收复失地甚至一统全国;长期来看,则要将华夏文明扩散至整个世界。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全体大会之下又设立各种机构,以具体实施权力及贯彻股东们的意志。
一、管委会
原先的管委会大包大揽,几乎对东海人的所有事务都由管辖权。改制后,它将精简或者说进化成专业的行政机构,负责“东海国”这个政治实体的税收、官僚管理、行政、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卫生、维持治安等工作。
虽然管委会的职权有所精简,但随着国土规模的扩大和行政力量的培育,总体实力实际上并未减少,反而大幅增长了,仍然是东海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一环。
管理委员们的产生机制和之前类似,全体大会指定首席,首席指名管委,管委担任各部部长。只不过每届任职年限从三年增长到了四年,而且长期来看,以后的首席选举恐怕不再依赖个人魅力,而更看派系实力。部长之外的股东在管委会体系中按照特长和能力任职,不受管委变更的影响。其余公务员则通过考试入职、经绩效考核晋升。
基层治理方面,州改郡方案顺利通过,管委会将国土划分为八郡,在各郡设立“分管会”,负责当地治理,并在实干中培养和磨练人才,为未来的横向和纵向扩张进行储备。
二、东海商社
“东海商社”这个实体在过去同样是个宽泛的概念,一度用来指代全体东海人构成的总体。改制后,它将名副其实,成为真正的“商社”,用于管理股东们拥有的资金和产业。
原本由管委会统一领导的各工商产业,包括前阵子如雨后春笋般成立的乙类项目,将被完全拆分出来,新成立大大小小可能有几十上百个独立的企业,彼此自负盈亏独立运营,但由东海商社持有股权,进行必要的协调。
东海商社仍然挂着“东海”的名字,实际上也是因为它才是被股东们真正掌握的力量。
管委会虽然上下结构严密,但毕竟是由人组成的,有人就有自己的私心,将来这个机构越庞大、组织越完善、人数越多,就越容易独立运行起来,越容易抵御外部的干涉,自然也包括上面的干涉。现在的这个小规模管委会是由股东们一手建立的,自然不是问题,但若几十年过去了,人都换了几代,股东的创业权威消退,官吏之间形成了错综复杂的关系网,那还能像现在这般好说话吗?
而东海商社虽然组织更松散,却始终是在“钱”这个指挥棒下工作的,钱可比人心好掌握多了。
三、金融体系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钱”的掌握,全体大会准备发展独立的金融体系,并设置了直属的金融管理机构。
在最新规划中,东海金融体系将分为三部分:东海资产管理公司、东海联合储备局和商业银行。
在这个金融体系中,将成立一家新的、由全体大会所有的“东海资产管理公司”,隶属于东海商社,专注于管理理论上归属全体股东所有的贵金属资产。原先由财政部管理的贵金属,以及每年东海商社结余的利润,将全部划归东海资产管理公司所有。该公司将视情况,在新成立的各家商业银行开设储蓄账户,将这些资产存入其中,为这些银行提供最初的基础存款,并收取相应的利息,实现股东资产的保值增值。而财政部将不再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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