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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收割者”(2/2)

,要让一个两百多斤的胖子找到一个可以藏身的伏击点确实需要一些时间。

不过罗松溪自动忽略了纸条下面的另外一排小字:“小伙子,你还嫩。”

罗松溪把纸条揉成团,扔进废纸篓,抽了抽鼻子,对常威说,“我在登达尔旅馆没看到你的脸。只是到你家问话的时候,我不用看也能闻到你身上那股西风匪的味儿。”

见常威疑惑地皱起眉头,他又凑到常威耳边悄声道,“别问我是怎么闻出来的,另外别再叫我小屁孩,我在荒原上有个响当当的绰号,叫做‘收割者’。”

“你是两年多前洗手不干的吧,让我想想……共和历122年,冬天的时候,我在虹光村干掉一个,在菲力镇干掉两个……还有一批笨家伙,被我带到了矿洞里,哈哈,他们再也没有找到出去的路。”

常威脸上浮现出不可置信的表情。他们曾经在荒原上追逐的那个瘦小身影,和眼前这个小屁孩渐渐重合了起来。于是他脸上的不可置信,转为了深深的畏惧。

荒原上有一批专门猎杀西风匪的赏金猎人,被称为“猎马人”。在所有的猎马人里,“收割者”不是实力最强的那个,但绝对是最神出鬼没、手段最为诡异的一个,也是令所有马匪心理阴影最大的一个。

毕竟马匪面对再厉害的猎马人,也敢于正面硬刚一把,却实在不想被“收割者”悄无声息地杀死在床上或者厕所里。

而他就是罗松溪讲的那批笨家伙中的一个,当时“收割者”杀了他们的一个同伙,劫走了大概价值几十万的贼赃,他们一个小队的人辍着“收割者”的尾巴紧追不舍,结果被“收割者”带进了迷宫般的矿道深处。

接下去的事情他简直不敢回想,一小队的人不用“收割者”动手就自相残杀殆尽。

只有他一个人运气好,脱离了队伍花了七天时间侥幸摸出矿洞,吃过烤蜘蛛,喝过自己的尿,无所不用其极才活了下来。这也是他痛下决心金盆洗手的原因。

尽管一开始不相信“收割者”居然只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孩,但一旦确定了对方的身份,他心里便蒙上了一层再也揭不开的阴影。

没想到逃过一次,最终还是折在“收割者”手里啊。

他认命地低下头去。传说“收割者”最擅长的就是匿踪与伏击,死在“收割者”手里的白银阶,他知道的就有三四个。自己居然还自信满满地蹑在人家屁股后面自以为劈出了雷霆一击?

在荒原上,“收割者”的身份信息起码价值五十万。可惜自己应该已经没有机会把这个消息卖出去了,常威颓丧地想道。

“好吧,我认罪,施耐特和塔科维克都是我杀的,你们还想问什么尽管问吧。”他说。

罗松溪见常威的气势已被自己“收割者”的名号所夺,心里未免有些小得意。他用手点指常威,喝问道,“说,祭坛在哪里?你的同伙又在哪里?”

“什么……祭坛……是什么?”常威茫然地反问道,“我杀他们只是因为他们身上带了八十万的材料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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