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鹊桥仙(1/2)
二月二十,天刚亮时,彻夜未眠的王蕴秀便醒了过来,今日是她的大喜日子,想到自家那些姑婆子,她眼里便闪过了一阵杀气。
“女郎醒了。”
看到王蕴秀醒来,自有侍女上前服侍起来,同时将宫中送来的嫁衣放到了边上,那翠绿色的嫁衣上用金线绣着凤纹,看上去清雅高贵。
这时候另外院中,王忠嗣也起了个大早,他只剩下这个嫡女未嫁,如今女儿出嫁,觅得如意郎君,让他终于落下心中一件大事。
“今日乃是亲迎,你到时候和家中那些姑婆子好声吩咐番,不要闹得太过分了。”
王忠嗣朝妻子说道,时下婚嫁亲迎时,男方到女方家时有所谓的“下婿”之俗,便是在场的女宾会拿棍子敲打新郎,以示新郎今后不准欺负新娘。
但是这“下婿”之礼,往往有那些姑婆子下手没个轻重,打得新郎狼狈不堪,沈郎自幼在河中域外长大,未必清楚这习俗,难免到时候惹出些不快来,想到自己当年去妻子家亲迎时,王忠嗣都觉得脑壳隐隐生疼。
王氏听到丈夫言语,忍不住笑了起来,“哪需要我去吩咐,秀娘怕是自会和咱家那些姑婆子分说清楚的。”
“对了,今日去沈园铺房的可都选好人了?”
“你几时这般婆妈,说起来这婚事就这么仓促,就连回门都来不及。”
王氏想到今日自家夫妇还得去沈园,难免有些许不忿。
“来不及,安西军那边三月初就要出征,沈郎明日便得启程回安西,一路上怕是都得星夜赶路。”
王忠嗣感叹道,小勃律难打的地方就在于地处远方绝域,这路途上的艰难可比攻打城池难多了。
“咱这女婿也真是的,放着长安城的福不享,偏要去安西吃沙子。”
王氏埋怨了几句,便起身拾掇,然后安排自家婚姻美满的女宾前往沈园铺房。
这时候,尚未换上嫁衣的王蕴秀自在院里见了自家的那些姑婆子们?她先是行了一礼?然后才开口道,“诸位姨婶阿姊?今日是秀娘的大喜日子?还请诸位不要太过为难我家沈郎,否则他日诸位家中娶新妇?就莫怪秀娘我下手没个轻重了。”
听着王蕴秀赤裸裸的威胁,那些姑婆子都是心中凛然?想到自家这位十二娘的彪悍?都是收起了心思,连忙道,“秀娘放心,今日定叫新郎顺顺当当地迎你过门。”
“那秀娘就多谢各位姨婶阿姊了。”
王蕴秀见人人都老实得很?这才回转闺阁?耐心等候起来。
……
日头高升时,高力士已是来到沈园,满脸喜气的他看上去更显慈祥,再加上满头白发,他又特意粘了胡须?看上去果然很有男方长者的模样。
“冯翁,请里面坐。”
杜甫将高力士迎进府内?这时候已有王家来的女宾帮忙布置婚房和宴饮场所。
高力士很是像模像样地看了圈后,方才去了准备的厢房休息?“子美啊,沈郎准备得如何了?”
“冯翁?沈郎正在沐浴更衣?等会儿便得出发去亲迎。”
杜甫开口答道?虽说接新娘回来是黄昏时,可是这去女方家的路上可不好走,沈郎名声在外,到时候路上不知道有多少来拦路讨喜的百姓。
……
换上了大红色的袍服后,沈光没想到自己也终于迎来这么一天,“郎君,该出发了。”
南霁云唤醒了发呆的沈光,“走吧。”沈光笑了起来,等他走出房间,看着已经整装待发的杜甫张巡颜真卿等人,不由生出股满足感,他这傧相团称得上是天团了,只可惜诗仙此时已去了江南,不然就真称得上空前绝后了。
出了沈园,浩浩荡荡的迎亲队伍刚出了坊门外,便有早已等候的百姓纷纷涌上前来恭贺,于是自有僮仆将早就准备好的胡饼酒水并喜钱发于那些百姓们。
队伍里,来自梨园和宜春院的乐人和鼓吹手们也是吹拉弹奏起来,他们演奏得都是沈光所作的那些新乐,一路上欢快无比地朝崇仁坊而去,然后这迎亲的队伍便越来越庞大,也不是所有的百姓都是为了讨喜钱,纯粹便是为了听那迎亲的奏乐。
于是过了两座里坊后,迎亲的队伍便如同龟爬般,沈光骑在马上都难免心急起来,不过就在他为难时,队伍前方忽地起了喧嚣,只是两三百条壮汉气势汹汹地高呼着讨喜而来,自称都是女方家眷。
不过片刻间就将那些挡路的百姓给挤到边上去了,沈光仔细看去原来是哥舒翰和李光弼来救场了。
“多谢两位老哥,他日我必有重谢。”
“沈郎快走,我家女郎可等不及了。”
哥舒翰大笑着,有他们这些女方家的所谓家眷开道,这拦路的百姓自然没法再挡路。
终于在黄昏前,沈光终于到了王府前,这时候按惯例自是要吟诵催妆诗,他这儿杜甫颜高适几人轮番上阵,很快便叫开了女方家的大门。
等入了王府,看到那些手执棍棒的姑婆子们,沈光本来已经做好了挨打的准备,却不料最后这些棍棒最后都是高高举起,轻轻落下。
杜甫等人看了都是极为羡慕,王大将军这是为了嫁女儿煞费苦心,这可是给沈郎省了多少事情。
王蕴秀身穿嫁衣而出,和沈光一起拜别父母后,便大方地出府而去。
这时候时已黄昏,宵禁的鼓声中,迎亲队伍吹吹打打地往沈园而去,却是比来时不知快了多少,直到沈园外才有女方家眷拦路,不过沈光直接大手一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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